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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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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迈亚 公告编号:2013-15号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于2013年3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00分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召开地址在湖北省仙桃市仙桃大道西端19号万钜国际大厦10楼会议室,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常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12年财务报表,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利润总额为8,009,267.2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9,267.28元,未分配利润为-427,592,943.02元,不符合分红条件,公司2012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现金分红。独立董事对公司2012年度实现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认可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为一年,报酬45万元人民币,公司已向其支付了上一年度审计工作的报酬55万元人民币。截至目前,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公司提供了5年审计服务。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召开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迈亚 公告编号:2013-19号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4月9日上午10: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4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湖北省仙桃市仙桃大道西端19号万钜国际大厦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3年4月2日下午收市时持有“ST迈亚”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3年4月2日下午收市时持有“ST迈亚”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

2.传真登记截止时间

2013年4月8日下午16:00

3.登记地点

湖北省仙桃市仙桃大道西端19号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锐

地址:湖北省仙桃市仙桃大道西端19号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433000

联系电话:0728-3336188-5828

传真:0728-3275829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或本股东单位)出席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议案序号表决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注:

1.如拟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相应空格内填“√”; 如拟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相应空格内填“√” ;如拟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相应空格内填“√”。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简称:ST迈亚 股票代码:000971 公告编号:2013-16号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2013年3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分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召开地址在湖北省仙桃市仙桃大道西端19号万钜国际大厦10楼会议室。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植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题如下:

一、《关于〈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公司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正常业务活动;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2012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以上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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