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2013005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3年3月4日以邮件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公司定期于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董事路强先生、独立董事魏炜先生因公出差,分别书面委托董事许晓文先生、独立董事肖静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审议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6,278,405.8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母公司今年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9,627,840.58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92,011,104.99元,减本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69,080,808.96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9,580,861.26元。
公司以2012年末总股本863,510,112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合计派发股利69,080,808.96元,剩余部分340,500,052.30元转入2013年未分配利润。本分配方案尚需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的议案》,2012度审计费用为200万元人民币(包括年度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年审计费用基数为180万元(包括年度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具体支付金额视实际审计业务量而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集团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以下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银行 | 综合授信额度 | 占2012年末经审计的
净资产额的比例 |
招商银行深圳深南中路支行 | 55,000 | 24.43%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科苑支行 | 38,000 | 16.88%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 35,000 | 15.55% |
平安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 | 30,000 | 13.33%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 30,000 | 13.33% |
中国交通银行深圳华强支行 | 20,000 | 8.88% |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 | 20,000 | 8.88%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 | 10,000 | 4.44% |
华润银行华银支行 | 10,000 | 4.44% |
上海银行 | 7,000 | 3.11% |
光大银行香洲支行 | 5,000 | 2.22% |
总 计 | 260,000 | |
以上额度可用于下属控股子公司。取得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可在此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有关业务,将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银行的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融资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责成财务部办理具体借款手续。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属同一集团控制,公司董事路强先生回避公司向华润银行华银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该项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2012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发放及2013年度薪酬认定的议案》;
2012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发放共计1,087.88万元(税前)。公司高管的薪酬构成:2012年1-12月工资总额 + 2011年度奖金。
为保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权益,公司提出以下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2013年度薪酬的确定办法,标准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2013年,拟给予独立董事魏炜先生津贴为人民币1.5万元/月、杨依明先生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月(独立董事肖静女士不领取津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2、其他董事、监事薪酬
(1)不在公司担任日常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副董事长彭日斌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具体负责公司的战略发展、境外投资及境内外并购事宜,每月领取津贴2.5万元;(2)在公司担任日常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监事均按其所在岗位,按业绩考核结果领取薪酬,不再另行计发董事、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原则为参照行业内相应岗位薪酬市场平均水平、企业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所在岗位承担的责任;(2)总裁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的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经营性净现金流等指标进行考核确定;(3)除总裁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由总裁根据薪资制度和年度经营目标责任进行考核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二、四、五、六、七、八、九、十二、十四均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3年4月8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 2013006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8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日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F栋5楼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10:00
2、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日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F栋5楼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题:
1、《2012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2、《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的议案》;
7、《关于2013年度集团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201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2012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发放及2013年度薪酬认定的议案》;
10、《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议参加人员:
1、截止2013年4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代理人不必持有本公司股份。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5、登记事项:
A、登记时间:2013年4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传真登记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3日),公司接受股东大会现场登记。
B、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F栋五楼证券法律部;邮政编码:518057
C、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地邮戳日不晚于2013年4月3日)
D、委托代理人应于2013年4月3日下午4时前将授权委托书置于公司联系地址。
E、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6、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7、会议咨询部门:本公司证券法律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传 真:0755-26739900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二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
1、《2012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同意□ 反对□ 弃权□)
2、《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3、《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4、《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5、《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6、《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7、《关于2013年度集团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8、《关于201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9、《关于2012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发放及2013年度薪酬认定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0、《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2013007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深圳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电子”)
深圳市长园长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长通”)
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深瑞”)
深圳市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特发”)
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电力”)
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共创”)
东莞市康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业投资”)
长园维安电子线路保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维安”)
上海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子”)
罗宝恒坤(上海)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宝恒坤”)
● 担保数量:123,000万元的人民币信用额度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42,528万元(不含上述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董事路强先生、独立董事魏炜先生因公出差,分别书面委托董事许晓文先生、独立董事肖静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长园电子、长园长通、长园深瑞、长园特发、长园电力、长园共创、康业投资、长园维安、上海电子、罗宝恒坤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总计为123,000万元人民币信用额度,期限一年。
具体贷款额度明细如下:
2013年度控股子公司在各家银行申请贷款额度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长园电子 | 长园长通 | 长园深瑞 | 长园特发 | 长园电力 | 长园共创 | 康业投资 | 长园维安 | 上海电子 | 罗宝恒坤 |
招商银行 | 8,000 | 3,000 | 8,000 | 2,000 | | | | 8,000 | | |
农业银行 | 8,000 | | | | 8,000 | 5,000 | | | | |
平安银行 | 10,000 | 3,000 | 8,000 | | | | | | | |
建设银行 | | | 8,000 | | | | 10,000 | | | |
工商银行 | | | | | | | | | | |
交通银行 | | | | | 5,000 | 5,000 | | | | 2,000 |
兴业银行 | | | | | | | | | | |
华润银行 | | | | | 10,000 | | | | | |
光大银行 | | | | | | 5,000 | | | | |
上海银行 | | | | | | | | 2,000 | 3,000 | 2,000 |
中国银行 | | | | | | | | | | |
合计 | 26,000 | 6,000 | 24,000 | 2,000 | 23,000 | 15,000 | 10,000 | 10,000 | 3,000 | 4,000 |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与上市公司关系 | 经营范围 | 截止2012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长园电子 | 许兰杭 | 全资子公司 | 热缩材料 | 66,061.22 | 27,394.35 | 38,666.87 | 65,690.79 | 7,123.22 |
长园长通 | 鲁尔兵 | 全资子公司 | 管道防腐热缩材料 | 13,370.00 | 8,730.51 | 4,639.49 | 10,949.62 | 1,004.28 |
长园深瑞 | 许晓文 | 全资子公司 | 电网设备 | 102,792.81 | 42,918.85 | 59,873.96 | 70,161.35 | 12,525.06 |
长园特发 | 许兰杭 | 全资子公司 | 塑胶发泡材料 | 5,510.91 | 2,197.08 | 3,313.83 | 8,003.65 | 654.38 |
长园电力 | 许晓文 | 全资子公司 | 电网设备 | 50,647.36 | 23,548.38 | 27,098.98 | 27,384.09 | 3,710.13 |
长园共创 | 谢小渭 | 控股子公司 | 电网设备 | 32,033.24 | 13,395.03 | 18,638.21 | 19,361.17 | 4,415.17 |
康业投资 | 鲁尔兵 | 全资子公司 | 投资 | 7,606.97 | 2,882.80 | 4,724.17 | -- | -51.81 |
长园维安 | 李从武 | 控股子公司 | 电路保护 | 35,715.22 | 10,586.18 | 25,129.04 | 32,527.80 | 5,261.30 |
上海电子 | 鲁尔兵 | 全资子公司 | 热缩材料 | 20,349.48 | 5,701.15 | 14,648.33 | 20,481.54 | 1,757.32 |
罗宝恒坤 | 余非 | 全资子公司 | 智能开关设备 | 8,960.96 | 6,861.02 | 2,099.95 | 5,925.69 | 501.00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贷款发生时再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为各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集团整体发展战略需要;且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同意为上述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并及时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42,528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6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2013008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董事路强先生、独立董事魏炜先生因公出差,分别书面委托董事许晓文先生、独立董事肖静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魏炜先生、杨依明先生、肖静女士对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以及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2、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
(1)、关于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2,33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2,339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 2008年: 13,612
2007年: 1,516 |
投资项目 | 投资项目 | 投资项目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1 | 环保型套管产业化项目 | 环保型套管产业化项目 | 16,318 | 16,318 | 16,246 | 16,318 | 16,318 | 16,246 | -72 | 2010年末 |
2 | 电缆附件基地项目 | 电缆附件基地项目 | 16,500 | 16,500 | 16,500 | 16,500 | 16,500 | 16,500 | --- | 2010年末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9,521 | 9,521 | 9,593 | 72 | |
合 计 | 32,818 | 32,818 | 32,818 | 32,818 | 32,746 | 42,339 | 42,339 | 42,339 | --- | |
(2)、关于提供租赁的关联交易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关联关系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法定
代表人 | 经济性质 | 注册地址 | 2012年交易总金额 | 预计2013年交易总金额 |
广州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 | 1,000 | 电力电缆附件 | 钟海智 | 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 | 1,452.03 | 3,000.00 |
福州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 | 50 | 电力电缆附件 | 钟海智 | 有限责任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文博路81号 | 358.73 | 500.00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销售商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因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此项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就此项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2013009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高飞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全体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6,278,405.8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母公司今年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9,627,840.58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92,011,104.99元,减本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69,080,808.96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9,580,861.26元。
公司拟以2012年末总股本863,510,112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合计派发股利69,080,808.96元,剩余部分340,500,052.30元转入2013年未分配利润。
五、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2013010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等有关规定,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22号《关于核准深圳市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文核准,本公司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09年8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总股本166,586,420股),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本次配售增加的股份49,291,108股,发行价格为8.88元/股,本次配售后股本总数215,877,528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7,705,039.04元(含发行费用),发行费用合计14,311,335.59元,募集资金净额:423,393,703.4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截至2009年8月27日止全部到位。
该募集资金业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华德验字[2009]82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进行了严格管理。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科苑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4201515200052505315。
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科苑支行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协议规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公司的募集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及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企业名称 | 关联关系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法定
代表人 | 经济性质 | 注册地址 | 2012年交易总金额 | 预计2013年交易总金额 |
深圳市海鹏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2,400 | 防雷器 | 陈清 | 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南园工业园C栋3楼 | 226.74 | 100.00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科苑支行 | 44201515200052505315 | 423,393,703.45 | --- | 活期 |
合 计 | | 423,393,703.45 | --- |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转让与处置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09年9月4日出具了华德专审字[2009]457号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09年7月31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1,806.04万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3,553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环保型套管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成本及费用为14,246万元、投入电缆附件基地项目的建设成本及费用为9,307万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配股说明书说明,募集资金若有剩余,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若有不足,则将通过本公司自筹解决。据此,本公司于2009年配股后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流动资金9,593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内容相符。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注4)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2 | 2011 | 2010 |
1 | 环保型套管产业化项目 | 99.7% | 3,463
(注1) | 6,831 | 6,212 | 8,863 | 25,818 | 是 |
2 | 电缆附件基地项目 | 98.2% | 5,187
(注2) | 5,204 | 3,384 | 1,800 | 11,781 | 是 |
注1:环保型套管产业化项目已于2010年竣工并于当年达产。根据本公司《配股说明书》,预计环保型套管产业化项目建成正常达产后,将实现年销售收入20,000万元,年利润总额3,463万元;2010年至2012年实际效益大幅超过预计效益主要是因为国家基础建设投资拉动效益及海外电子产品消费复苏引起出口上升所致。
注2:电缆附件基地项目已于2010年竣工,2012年达产。根据本公司《配股说明书》,预计项目建成正常达产后,将实现年销售收入30,000万元,年利润总额5,187万元。
注3: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并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