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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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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67   证券简称:好当家   公告编号:临2013-010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3月8日在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2月2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唐传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1人,代表股份304,303,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0人,代表股份857,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国浩律师 (上海)事务所杜晓堂律师和蒋鹂然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304,303,818303,663,968458,750181,10099.79%

2、关于建设渔港码头工程项目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304,303,818303,598,168518,650187,00099.77%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 (上海)事务所杜晓堂律师和蒋鹂然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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