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3-006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城梁井田煤炭资源开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受让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金牛煤电有限公司(简称“金牛煤电”)23%股份的方式参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煤田城梁井田(以下简称“城梁井田”)煤炭资源的开发投资,城梁井田面积116平方公里,已探明煤炭资源储量为221,672万吨,由于城梁井田的采矿权证尚在办理中,城梁井田煤炭资源开发的时间表与开发规模尚未最后确定,故公司对应的实际投资额度亦尚未最终明确。详见2009年11月4日《关于重大投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54)。
公司近期收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13年第4次主席办公会议纪要,会议经过研究,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盾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多晶硅项目在城梁井田配置1.3亿吨煤炭资源,该煤炭资源具体配置条件(包括取得方式、取得价格等)尚未明确,故公司对应的实际投资成本亦尚未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