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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该2亿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2013年1月31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3年3月7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了《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机构客户投资协议书》,使用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对公“保证收益型T计划”2013年第六期产品7
2、产品类型 :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
3、投资币种:人民币
4、本金:6000万元
5、交易日:2013年03月07日
6、预期收益起始日:2013年03月07日
7、到期日:2013年09月07日
8、预期年收益率:4.48%
9、收益计算方式:30/360,理财期限内足月天数按30天计算收益,不足月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收益,一年按360天计算收益。
10、收益支付方式:到期后收益随本金一并支付
1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12、理财产品投资范围:主要限于低风险类投资品种,如现金、国家信用、银行信用和中央公用企业的信用的货币市场工具、境内依法上市的债券类产品和票据、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等准债券类固定收益产品。配置比例为:债券、银行承兑汇票和银行存款等30%-70%,融资类信托项目和其他低风险投资品种0-70%。
13、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14、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2%。
15、风险提示
15.1信用风险:本产品开放、到期或银行提前终止后对于本金和收益的支付取决于中国光大银行的信用。如中国光大银行违约或被撤销、破产等,将对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15.2利率风险: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调整,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调整而变化。
15.3流动性风险:投资人在本产品的理财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或赎回权,这将导致投资人在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在本产品的理财期限内使投资人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15.4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进行。
15.5管理风险:受本理财产品管理团队客观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产品的管理,导致本产品项下的受托资金遭受损失。
15.6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光大银行将按照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向投资人公示本产品的各类信息和重大事件,投资人需及时查询了解。若因通讯故障、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将可能导致投资人无法及时或正确了解本产品的有关情况。
15.7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及本金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3、《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