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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福建省鑫融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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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福州清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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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南平鑫通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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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忠诚,男,中国,35020519810919XXXX,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渡路,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学士。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曾忠诚持有新东网4.66%股权,近三年均在新东网任职,并一直担任新东网副总经理,属新东网核心技术人员。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除新东网外,曾忠诚无其他对外持股/投资。
詹桂堡,男,中国,35042619750408XXXX,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截至本预案出具日,詹桂堡持有新东网4.66%股权, 近三年均在新东网任职,并一直担任新东网副总经理,属新东网核心技术人员。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除新东网外,詹桂堡无其他对外持股/投资。
郭亮,女,中国,35010219781214XXXX,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观巷,无境外居留权,法学学士,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截至本预案出具日,郭亮持有新东网4.60%股权,近三年均在新东网任职,并一直担任新东网副总经理,属新东网核心管理人员。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除新东网外,郭亮无其他对外持股/投资。
朱雪飞,女,中国,13020619781225XXXX,北京市海淀区东升集体北四环中路,无境外居留权,本科。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朱雪飞持有新东网2.17%股权,近三年均在新东网任职,并一直担任新东网北京子公司总经理,属新东网核心管理人员。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除新东网外,朱雪飞无其他对外持股/投资。
李壮相,男,中国,35032219760810XXXX,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无境外居留权,本科。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李壮相持有新东网0.33%股权,近三年均在新东网任职,并一直担任新东网电信行业事业部总经理,属新东网核心技术人员。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除新东网外,李壮相无其他对外持股/投资。
李新春,男,中国,42092219750219XXXX,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正义路,无境外居留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学士。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李新春持有新东网0.33%股权,近三年均在新东网任职,并一直担任新东网湖北分公司总经理,属新东网核心技术人员。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除新东网外,李新春无其他对外持股/投资。
周捷,男,中国,51010719761008XXXX,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无境外居留权,四川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周捷持有新东网0.33%股权,近三年均在新东网任职,并一直担任新东网四川子公司总经理,属新东网核心技术人员。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除新东网外,周捷无其他对外持股/投资。
黄建锋,男,中国,35010219751207XXXX,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环路,无境外居留权,本科。截至本预案出具日,黄建锋持有新东网0.33%股权,近三年均在新东网任职,并一直担任新东网福建分公司总经理,属新东网核心技术人员。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除新东网外,黄建锋无其他对外持股/投资。
江志炎,男,中国,35010219800220XXXX,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无境外居留权,中专。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江志炎持有新东网0.20%股权,近三年均在新东网任职,并一直担任新东网福建分公司技术总监,属新东网核心技术人员。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除新东网外,江志炎无其他对外持股/投资。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对方陈融圣、曾忠诚、詹桂堡、郭亮、朱雪飞、李壮相、李新春、周捷、黄建锋和江志炎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四、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的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东网将向上市公司推荐陈融圣为上市公司董事,郭亮为上市公司监事。
新东网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将通过合法程序进行,新东网不会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五、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情形的说明
本次交易的各交易对方不存在泄露本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第三节 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物联网的未来发展
随着IC卡制造、传感器、软件、网络等关键技术在各国的不断发展,各国的物联网产业规模快速增长,应用领域广泛拓展。业内专家预计未来十年,物联网将广泛运用于智能交通、环境保护、公共安全、智能消防、工业监测、老人护理等多个领域。近期来看,值得期待的就是智能电网、智能家居、智能交通、智能医疗等。
到目前为止,物联网发展已具备了一定的产业基础,蕴含着信息产业发展的新机遇。据美国权威咨询机构forrester预测,到2020年世界上物与物互联的业务,跟人与人通信的业务相比,将达到30:1。因此,物联网被称为下一个万亿级的通信业务,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据赛迪顾问研究显示,2015年中国物联网产业市场规模将达到7,5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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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联网的发展给达华智能带来的机会
根据易观国际Enfodesk产业数据库显示,2008年中国RFID产业市场规模达65.8亿元,2009年达107.77亿人民币,增幅达63.78%,亚太地区已经成为全球电子元件最大生产和消费地区,电子元器件生产继续向低成本地区转移,中国生产的电子元件器产量全球占有率已达20%,根据美国半导体产业协会(SIA)预测,到2035年前后,我国的传感网终端将达到数千亿个,到2050年,传感器将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其次,物联网时代,海量数据传输和处理需求对传输网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将促使运营商对现有网络进行扩容和升级,给通信设备制造商提供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由于RFID和传感器在物联网应用中的需求量广泛,还将给像达华智能这种专业从事各类RFID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带来巨大的商业机会。
(三)本次交易的有利条件
1、资本市场为公司的本次交易创造优势
资本市场是企业并购重组和产业整合升级的重要平台,以其资源配置、风险定价以及公开透明信息披露的制度安排,在促进产业链整合、优化业务结构、推动创新和技术进步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2、国家政策对物联网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支持
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5年,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初步形成物联网产业体系。为实现目标,将加强财税政策扶持,完善投融资政策,鼓励金融资本、风险投资及民间资本投向物联网应用和产业发展。
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国要实现物联网在经济社会重要领域的规模示范应用,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打造较完善的物联网产业链,初步形成满足物联网规模应用和产业化需求的标准体系,并建立健全物联网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机制。
意见指出,将建立健全有利于物联网应用推广、创新激励、有序竞争的政策体系,抓紧推动制定完善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鼓励多元资本公平进入的市场准入机制。加快物联网相关标准、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支撑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进物联网相关专利布局。
意见还提出,要完善投融资政策,鼓励金融资本、风险投资及民间资本投向物联网应用和产业发展。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金投入在内的多层次担保体系,加大对物联网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对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强的重大物联网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物联网企业在海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设立物联网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设立一批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
在上述几大背景下,达华智能为迎接物联网行业带来的变革和挑战,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利用证券市场推动公司业务迅速发展,经公司研究,拟申请实施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方案,收购新东网100%股权,提升并购后公司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能力,增强公司在物联网行业的协同效应,推动公司产业结构的优化,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完善上市公司产业链条
目前,达华智能和新东网在物联网产业链中分别扮演的角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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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交易,达华智能将加强RFID产品在应用软件研发、运营服务及系统平台方面的优势,提升其RFID产品在物联网领域的应用及服务能力,增强公司在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方面的提供能力,其具体体现在:
1、达华智能生产的RFID产品在物联网射频设备层面拥有较为多样化的应用,在资金、渠道等方面拥有强大的运营和提供能力,产品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不仅在感知设备终端层面的产品线范围得到扩张,而且在平台方面特别是为客户提供整体的感应层、传输层、数据层和应用层解决方案的能力得到重大提升。
2、新东网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和双软认证企业,在行业应用软件及物联网云计算平台等方面提供解决方案,并有较强的研发能力,通过了全球最高的软件成熟度模型CMMI5认证,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ISO9001:2008、ISO/IEC 20000 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等资质,并开始申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在本次交易后,本公司将朝着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方向进一步迈进。
(二)大幅提升上市公司现有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
根据新东网未经审计的2011年、2012年的财务数据,其净利润分别为2,713.72万元和3,094.44万元(未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相当于同期上市公司归属于股东净利润的45.88%和53.91%(达华智能2012年净利润为业绩快报披露数)。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在业务规模、盈利水平等方面将得到大幅提升。
(三)增加上市公司与被收购公司的协同效应
达华智能的主要产品是RFID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及应用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而新东网的主要产品是软件产品,特别是在电信核心业务支撑解决方案、智慧教育解决方案、智慧企业解决方案和互联网运营咨询服务等方面拥有强大的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能力。
此次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将得到以下补充:
1、在产品线方面,公司不仅能够提供RFID产品,还将有能力为客户提供强有力的应用平台,为客户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提高上市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公司通过一系列收购进一步深入了银行IC卡业务、产品溯源、信息安全、智慧城市等领域,使上市公司行业衍生度进一步拓展。为了确保在上述领域的顺利发展,公司需要构建一个强有力的系统研发平台。本次交易将增强上述业务的推广、运营及承接大型订单的能力。
2、在市场渠道方面,上市公司拥有强大的渠道扩展和布点能力。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除了能增强原有RFID产品及解决方案的技术支持外,还能利用自身渠道拓宽新东网的业务领域,在软件产品方面可以做到为客户提供软硬件集成解决方案和定制的信息化服务解决方案,从而提升客户对公司产品的粘着性。同时,上市公司可以利用新东网拥有的电信行业渠道方面的优势,全面展开物联网在电信行业及电信行业客户中的应用。
通过此次并购合作,以达华智能的RFID产品为基础,通过新东网的ICT技术将RFID基础产品在用户体验及应用领域上做进一步的拓展,因此双方在业务整合上均具有一定的协同性和补充性。通过后续的整合,公司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整合本公司与新东网的客户及供应商等方面资源,从而实现“1+1>2”的并购协同效应。
(四)拓宽上市公司覆盖的客户行业范围
本公司产品用途主要集中于产品溯源、信息安全、智慧城市、金融等领域。新东网目前的产品主要用于电信行业信息化及运营服务为主。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本公司进入电信行业,拓宽上市公司覆盖的客户行业范围。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仅可以增加电信行业及其服务的重要客户,同时有可能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进行交叉销售,进一步提升本公司和新东网的市场份额。
三、本次交易的原则
(一)围绕上市公司业务战略,明确定位,突出优势。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改善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提升管理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
第四节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概况
本次交易分为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两个部分:
1、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达华智能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自然人陈融圣、曾忠诚、詹桂堡、郭亮、朱雪飞、李壮相、李新春、周捷、黄建锋和江志炎合法持有的新东网合计100%股权,其中陈融圣持有新东网82.39%股权、曾忠诚持有新东网4.66%股权、詹桂堡持有新东网4.66%股权、郭亮持有新东网4.60%股权、朱雪飞持有新东网2.17%股权、李壮相持有新东网0.33%股权、李新春持有新东网0.33%股权、周捷持有新东网0.33%股权、黄建锋持有新东网0.33%股权、江志炎持有新东网0.20%股权。
(1)以现金不超过6,495万元收购陈融圣所持标的公司15%的股权。资金来源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募集资金,若本次配套募集资金不足以支付股权对价,则由达华智能自筹解决;
(2)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购买陈融圣以及其他9名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剩余85%新东网股权。预计陈融圣等10名自然人股东所获达华智能股份数上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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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达华智能将直接持有新东网100%股权。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2、配套融资
为支付现金收购款及提高整合绩效,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配套资金依据下式确定:配套资金总额≤交易总额×2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不含现金支付部分)+配套资金总额]×25%。预计本次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2,268.33万元。其中:用于支付陈融圣的现金收购款不超过6,495万元,剩余部分用于对新东网增资等后续整合事宜。
(二)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根据《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价格将由本次交易各方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的评估净值,在不高于评估净值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相关资产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预估值为人民币44,300万元,经由交易各方确认,新东网截至2012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中1,000万元归新东网原股东所有。经交易各方协商,标的资产的购买价格将在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的评估净值扣减上述1,000万元分红后的价值范围内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3,300万元。
(三)本次交易中的现金支付
根据《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中,达华智能以现金方式向陈融圣支付不超过6,495万元以收购陈融圣持有的新东网15%的股权,具体支付金额按最终确定的交易价格计算。
(四)本次交易中的股票发行
根据《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中,达华智能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发行价格以现金方式向陈融圣收购其持有的15%新东网股权,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新东网其余85%的股权。
1、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自然人陈融圣、曾忠诚、詹桂堡、郭亮、朱雪飞、李壮相、李新春、周捷、黄建锋、江志炎。
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含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及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本次发行股份配套融资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3、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及其依据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达华智能本次发行A股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31元/股(达华智能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即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2月6日期间达华智能股票交易均价)。
(2)配套融资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及其依据
本公司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9.28元/股。本次配套融资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市场询价结果确定。最终发行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通过市场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
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本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以本公司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为准。
4、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
根据《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向各发股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应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发行数量=标的资产的价格×认购人所持有的新东网股权比例÷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
如果达华智能在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除权、除息行为,发行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具体方式以达华智能股东大会决议为准。
按照新东网100%股权交易价格不高于43,300万元估算,达华智能向新东网的股东非公开发行股数合计不超过3,569.84万股。
(2)配套融资的发行股份数量
本公司通过询价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以9.28元/股发行价格计算,公司为配套融资需发行股份数为不超过1,322.02万股。配套融资所募集资金拟用于支付现金收购款及后续整合。上述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本公司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发行股数将随着发行价格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5、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
陈融圣等10名自然人通过此次交易获得的达华智能股份锁定期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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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陈融圣等10名自然人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参与本次配套融资的投资者以现金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7、期间损益
自评估基准日(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期间,标的资产如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归发行人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不包含因向新东网原股东分配新东网截至2012年年末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导致的净资产减少),由新东网原股东以连带责任方式共同向发行人或目标公司全额以现金补足。过渡期间的损益的确定以交割审计报告为准。
8、标的资产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根据此次交易双方确认,新东网截至2012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中1,000万元归新东网原股东所有,剩余部分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上市公司享有。
9、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前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10、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为民生证券,具有保荐人资格。
二、盈利预测补偿
(一)盈利补偿期间
协议各方确定,盈利补偿期限为本次交易完成的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即如果本次交易在2013年实施完毕,补偿期间为2013年、2014年以及2015年。若本次交易未能在2013年度实施完毕,则上述盈利补偿期限将相应顺延。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方式
根据本公司与新东网原股东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新东网于2013年、2014年、2015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得低于人民币3,600万元、4,140万元、4,760万元(以下称“承诺净利润数”)。若无法于预期期间完成本次交易,则业绩承诺相应顺延。前述承诺净利润数均不得低于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定的各年度盈利预测数;若承诺净利润数低于盈利预测数,承诺净利润数应相应提高。
若标的资产在盈利补偿期间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数,新东网原股东需向达华智能做出补偿。新东网原股东对达华智能的补偿为逐年补偿,补偿方式为:
1、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认购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
如果补偿期内达华智能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陈融圣等10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达华智能股份数发生变化,则达华智能回购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回购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2、本公司每年以壹元总价款回购陈融圣等10名自然人股东当年应补偿的股份,三年累计补偿的股份数量不超过认购股份的总量,各年计算的补偿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3、在补偿期限届满时,本公司对标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如期末减值额/标的股权作价 > 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则新东网原股东将另行补偿股份。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三)股份回购的实施
1、如果新东网原股东须向达华智能作出补偿,新东网原股东需在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后30 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规定计算应回购股份数,并协助本公司通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该等应回购股份转移至本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单独锁定。应回购股份转移至本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后不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应分配的利润归本公司所有。在补偿期间已经累积的单独锁定的应回购股份不得减少。
2、本公司在补偿期限届满且确定最后一个会计年度应回购股份数量并完成锁定手续后,应在两个月内就全部应回购股份的股票回购事宜召开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将以总价1元的价格定向回购并注销上述专户中存放的全部股份。
3、如本协议约定的回购股份事宜未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在该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补偿新东网实际净利润数与新东网同期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乙方应支付现金的比例按照其通过本次交易认购本公司股份的比例确定,乙方之间对履行前述补偿义务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2011年度营业收入约为8,631.94万元,占本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31,112.65万元的27.74%;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约为43,300万元,占上市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92,382.14万元的46.87%,占上市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126,534.40万元的34.22%,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陈融圣、曾忠诚、詹桂堡、郭亮、朱雪飞、李壮相、李新春、周捷、黄建锋、江志炎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第五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法定中文名称:福建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Fujian New Doone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营业执照注册号:350000100012515
注册资本:2,7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融圣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6号楼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6号楼
邮政编码:350003
电话号码:0591-83519233
传真号码:0591-87882335
公司网址:www.doone.com.cn
电子信箱:doone@doone.com.cn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系统集成;电子产品、互联网技术的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咨询服务);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对外贸易;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网上经营通讯产品、电子产品(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二、交易标的的设立、历史沿革与股权控制关系
(一)2001年新东网成立
2001年10月18日,福建省工商局下发(闽)名称预核私字[2001]第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为“福建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2001年10月19日,出资人陈融圣与陈泽光签署《福建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由陈融圣出资300万元、陈泽光出资200万元设立公司。
根据福州榕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2001年10月18日出具的榕信会师(2001)验字第061号《验资报告》,截止2001年10月18日,新东网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实收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均为货币资金,其中,陈融圣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陈泽光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001年10月30日,福建省工商局核准,新东网取得注册号为350000200135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东网依法成立。新东网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23号贸易厅东苑写字楼518号;法定代表人:陈融圣;注册资本:5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系统集成;电子产品、互联网技术的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营业期限:自2001年10月30日至2011年10月30日。
新东网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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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04年新东网增资至1,000万元
2004年6月2日,新东网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变更新东网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新增500万元注册资本由陈融圣出资300万元,陈泽光出资200万元。
2004年6月7日,新东网通过《章程修正案》,对注册资本进行修改。
根据福建南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2004年6月9日出具的闽南强验[2004]265号《验资报告》,截止2004年6月9日,新东网已收到股东新增注册资本500万元,均为货币资金,其中陈融圣新增出资300万元、陈泽光新增出资200万元;根据榕信会师(2001)验字061号《验资报告》,新东网原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故截止2004年6月9日,新东网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1,000万元。
2004年6月15日,新东网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福建省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东网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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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07年变更经营范围
2007年4月26日,新东网召开股东会,同意(1)修改新东网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系统集成;电子产品、互联网技术开发;信息咨询;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代购、代销;设备维修;(2)选举陈融圣为执行董事,聘任陈融圣为经理;(3)选举陈泽光为监事;(4)修改章程。
2007年4月28日,新东网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福建省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2008年变更经营范围
2008年4月3日,新东网召开股东会,同意修改章程并更改经营范围,新东网经营范围变更为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系统集成;电子产品、互联网技术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咨询服务);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通信设备维修;对外贸易。
2008年4月3日,新东网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福建省工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35000010001251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2009年增资至1,300万元
2009年1月8日,新东网召开股东会,同意新东网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1,3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陈融圣出资3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陈融圣累计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69.23%,陈泽光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30.77%。
2009年1月8日,新东网通过《章程修正案》,对注册资本进行修改。
根据德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12日出具的德健资报字(2009)第C011号《验资报告》,截止2009年1月9日,新东网已收到陈融圣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300万元,为货币出资;根据闽南强验[2004]265号《验资报告》,新东网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故截止2009年1月9日,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1,300万元。
2009年1月14日,新东网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福建省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东网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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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09年股权转让
2009年11月20日,新东网召开股东会,同意新增股东江志炎、郭永、李壮相、曾忠诚、朱雪飞、李新春、王丽英、詹桂堡、周捷、黄建锋;新东网原股东陈泽光将0.30%的股权共3.90万元出资额以3.90万元转让给曾忠诚,原股东陈泽光将0.25%的股权共3.25万元出资额以3.25万元转让给詹桂堡,原股东陈泽光将0.20%的股权共2.60万元出资额以2.60万元转让给王丽英,原股东陈泽光将0.20%的股权共2.60万元出资额以2.60万元转让给江志炎,原股东陈泽光将0.20%的股权共2.60万元出资额以2.60万元转让给郭永,原股东陈泽光将0.20%的股权共2.60万元出资额以2.60万元转让给李壮相,原股东陈泽光将0.20%的股权共2.60万元出资额以2.60万元转让给朱雪飞,原股东陈泽光将0.20%的股权共2.60万元出资额以2.60万元转让给李新春,原股东陈泽光将0.10%的股权共1.30万元出资额以1.30万元转让给周捷,原股东陈泽光将0.10%的股权共1.30万元出资额以1.30万元转让给黄建锋。
2009年11月20日,转让方陈泽光分别与受让方江志炎、郭永、李壮相、曾忠诚、朱雪飞、李新春、王丽英、詹桂堡、周捷、黄建锋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按照上述决议内容转让新东网股权。此次股权转让主要是为了引入新东网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核心团队成员,股权转让价格以出资额进行定价。
2010年3月19日,新东网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新东网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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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010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年5月10日,新东网召开股东会,同意原股东陈泽光将2.30%的股权共29.90万元出资额以29.90万元转让给曾忠诚,原股东陈泽光将2.30%的股权共29.90万元出资额以29.90万元转让给詹桂堡,原股东陈泽光将2.30%的股权共29.90万元出资额以29.90万元转让给王丽英,原股东陈泽光将2.30%的股权共29.90万元出资额以29.90万元转让给朱雪飞;并通过《章程修正案》。
2010年5月10日,转让方陈泽光分别与受让方曾忠诚、詹桂堡、王丽英、朱雪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按照上述决议内容转让新东网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原因为新东网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加大核心高管和技术人员持股比例、稳定核心人员,股权转让定价按出资额定价。
2010年6月24日,新东网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新东网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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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2010年增资至1,500万元及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年7月20日,新东网召开股东会,同意(1)新东网原股东陈泽光将1.54%股权出资额为20万元以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陈超刚,原股东陈泽光将将1.54%股权出资额为20万元以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福建省华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创投”);(2)新东网的注册资本由1,300万元增加至1,500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新股东福建省大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创投”)出资1,000万元折注册资本133.3万元,其余866.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新股东华科创投出资500万元折注册资本66.7万元,其余433.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3)免去陈融圣的执行董事、经理职务,免去陈泽光的监事职务,新东网设立董事会,成员5名,并选举陈融圣、陈泽光、王丽英、朱雪飞和丁宗庭为董事,选举郭永为监事;(4)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章程相关条款,通过新的《章程》。
2010年7月20日,转让方陈泽光分别与受让方华科创投、陈超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按照上述决议内容转让新东网股权。同日,新东网召开董事会,同意选举陈融圣为董事长,并为新东网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聘任陈融圣为经理。此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引入了外部股东,进一步优化了公司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此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定价依据以及相应约定为:新东网2010年实现扣除非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不低于1,800万元且新东网需在2015年8月前完成上市工作。在此基础上新东网整体估值按2010年1,800万元的6.25倍市盈率确定为11,250万元,相应入股价格按照7.5元/每元出资额的价格确定。
根据福建德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8日出具的德健资报字(2010)第D157号《验资报告》,截止2010年7月26日,新东网已收到大同创投和华科创投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根据德健资报字[2009]第C011号《验资报告》,新东网原注册资本为1,300.00万元,故截止2010年7月26日,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1,500.00万元。
2010年8月18日,新东网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新东网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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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2011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1年6月9日,新东网召开股东会,同意(1)新东网营业期限变更;(2)免去郭永监事职务,选举柯金云为监事;(3)原股东郭永将0.17%股权出资额为2.6万元以2.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原股东陈泽光。
同日,转让方郭永与受让方陈泽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按照上述决议内容转让新东网股权。
2011年6月16日,新东网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东网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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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2011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1年6月23日,新东网召开股东会,同意(1)修改章程;(2)原股东陈泽光将所持有新东网5%股权出资额为75万元人民币以2,2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华夏君悦(天津)投资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夏君悦”);原股东陈泽光将所持有新东网3.22%股权出资额为48.33万元人民币以1,4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广州力鼎凯得创业投资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力鼎”);原股东陈泽光将所持有新东网1.78%股权出资额为26.67万元人民币以8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宁波智度德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智度”)。
同日,上述转让方与受让方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按照上述决议内容转让公司股权。基于新东网经营情况良好,为发展业务需要以及上市做准备,新东网进一步引入外部股东,合计四家创投基金。四家创投基金入股时对新东网的入股价格依据以及相应约定为:新东网2011年与2012年实现的扣除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累加不低于6,000万元,且新东网需在2016年前完成上市工作。在此基础上新东网整体估值按2011年3,000万元的15倍市盈率确定为45,000万元,四家基金相应入股价格按30元/每元出资额确定。
2011年7月22日,新东网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东网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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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2011年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1年10月20日,新东网召开股东会,同意(1)修改章程;(2)原股东大同创投将所持有新东网2.97%股权出资额为44.55万元人民币以3,483,075.80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原股东陈融圣;原股东华科创投将所持有公司1.48%股权出资额为22.2万元人民币以1,735,674.20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原股东陈融圣。
同日,上述转让方与受让方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按照上述决议内容转让新东网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原因为:由于新东网2010年经营业绩达到大同创投和华科创投2010年入股时的约定,大同创投和华科创投根据其入股时的约定将部分股权按入股价格加算同期银行利息的价格将股权转让给陈融圣。
2011年10月31日,新东网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东网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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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2011年第四次股权转让2011年12月12日,新东网召开股东会,同意(1)修改章程;(2)原股东陈泽光将所持有新东网1.55%股权出资额为23.33万元人民币以7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原股东宁波智度;原股东陈泽光将所持有新东网2.78%股权出资额为41.67万元人民币以1,2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上海力鼎财富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力鼎”);原股东陈泽光将所持有新东网0.18%股权出资额为2.65万元人民币以79.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郭亮。
同日,上述转让方与受让方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按照上述决议内容转让新东网股权。此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新东网为筹备上市进一步引入外部股东。转让价格的估值基础与前次四家创投基金入股相同,因此价格参照前次四家创投基金入股价格,均为30元/每元出资额。
2011年12月21日,新东网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东网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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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2012年经营范围变更
2012年5月7日,新东网召开股东会,同意(1)修改章程(2)新东网住所变更为: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6号楼;(3)新东网经营范围变更为: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系统集成;电子产品、互联网技术的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咨询服务);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对外贸易。
2012年5月17日,新东网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福建省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四)2012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年10月25日,新东网召开股东会,同意(1)修改章程;(2)新东网经营范围变更为: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系统集成;电子产品、互联网技术的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咨询服务);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对外贸易;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网上经营通讯产品、电子产品(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3)原股东华夏君悦(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所持有新东网5%股权出资额为75万元人民币以2,32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原股东陈融圣;原股东广州力鼎凯得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所持有新东网3.22%股权出资额为48.33万元人民币以1,498.34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原股东陈融圣;原股东宁波智度德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所持有新东网3.33%股权出资额为50万元人民币以1,527.2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原股东陈融圣;原股东上海力鼎财富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所持有新东网2.78%股权出资额为41.67万元人民币以1,251.03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原股东陈融圣。
同日,上述转让方与受让方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按照上述决议内容转让新东网股权。此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1)新东网出于实际情况考虑放弃单独上市计划;(2)新东网预期至2012年年末无法完成6家创投基金入股时的业绩约定。根据6家创投基金当时入股新东网时签署的相关协议,经各方友好协商,大股东陈融圣按协议回购6家创投基金所持的新东网股权。其中,大同创投和华科创投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公司,其回购方案须报总公司批准,因此实际交割日期迟于上述四家投资人。(具体转让情况见下文“2012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此次股权转让价格是依据各家创投基金入股时的投资金额和投资成本,扣除投资期间新东网的分红计算得出。各家约定的回购价格为:大同创投、华科创投按照7.25元/每元出资额价格进行回购,华夏君悦和广州力鼎按照31元/每元出资额的价格进行回购,宁波智度按30.55元/每元出资额的价格进行回购,上海力鼎按30.02元/每元出资额的价格进行回购。实际6家基金入股和退出价格比较表如下:
元/每元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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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5日,新东网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东网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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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2012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2年12月25日,新东网召开股东会,同意(1)修改章程;(2)免去陈颖、王丽英董事职务;(3)原股东福建省大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新东网5.92%股权出资额为88.75万元人民币以6,434,375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原股东陈融圣;原股东福建省华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新东网4.3%股权出资额为64.5万元人民币以4,676,250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原股东陈融圣;原股东陈超刚将所持有新东网1.33%股权出资额为20万元人民币以1,450,000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原股东郭亮。
同日,上述转让方与受让方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按照上述决议内容转让新东网股权。
2012年12月26日,新东网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东网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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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2012年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2年12月28日,新东网召开股东会,同意(1)修改章程;(2)原股东陈融圣将所持有新东网2.41%股权出资额为36.10万元人民币以261.72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原股东曾忠诚;原股东陈融圣将所持有新东网2.45%股权出资额为36.75万元人民币以266.437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原股东詹桂堡;原股东陈融圣将所持有新东网3.09%股权出资额为46.35万元人民币以336.037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原股东郭亮;原股东陈融圣将所持有新东网0.16%股权出资额为2.40万元人民币以17.4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原股东李壮相;原股东陈融圣将所持有新东网0.16%股权出资额为2.40万元人民币以17.4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原股东李新春;原股东陈融圣将所持有新东网0.25%股权出资额为3.70万元人民币以26.82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原股东周捷;原股东陈融圣将所持有新东网0.25%股权出资额为3.70万元人民币以26.83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原股东黄建锋;原股东陈融圣将所持有新东网0.03%股权出资额为0.40万元人民币以2.9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原股东江志炎。
同日,上述转让方与受让方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按照上述决议内容转让新东网股权。此次股权转让确定定价依据的因素包括:(1)新东网已放弃单独上市计划,无法再以市盈率倍数等进行估值;(2)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最后一次创投基金退出时的退出价格;(3)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新东网的净资产。在此基础上,股权转让定价依据按7.25元/每元出资额确定转让价格。此次股权转让原因为:由于陈融圣回购新东网股权时需要大量的资金,在完成首批四家创投基金的回购工作后资金面临较大的压力。为缓解资金压力以及进一步稳定管理团队,陈融圣完成对大同创投和华科创投的回购后将第二次回购的大部分股权按回购价格转让给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用于归还部分回购借款,转让价格不低于新东网的净资产值以及大同创投、华科创投的回购价格,因此此次股权转让行为不涉及股份支付事项。
2012年12月28日,新东网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东网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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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2013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3年1月10日,新东网召开股东会,同意(1)修改章程;(2)原股东王丽英将所持有新东网2.17%股权出资额为32.50万元人民币以235.62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原股东陈融圣。
同日,上述转让方与受让方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按照上述决议内容转让新东网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原因为:王丽英因个人原因从新东网离职,服务期限未满其入股时约定的期限,因此所持股权按照7.25元/每元出资额的价格由陈融圣进行回购。
2013年1月21日,新东网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东网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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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2013年增资至2,700万元
2013年2月17日,新东网召开股东会,同意(1)修改章程;(2)新东网的注册资本由1,500万元增加至2,700万元,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由新东网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全体股东按现有出资比例享有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2013年2月25日,新东网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东网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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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述
新东网是一家为行业客户提供业务支撑解决方案并联合电信运营商为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的ICT公司。新东网目前已经成为中国电信最大的电子渠道支撑建设和运营服务提供商之一。
新东网主营业务涉及的产品线包括三大解决方案和一个运营服务,即电信行业解决方案、政府及企事业单位信息化解决方案、教育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互联网运营推广服务,主要产品构成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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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信行业解决方案
新东网成立于2001年,在设立之初,就将自己定位为电信运营商的渠道软件供应商,并推出社区营维系统,该软件为电信运营商的客户经理提供信息化工具,后升级为客户经理平台。随着经验的不断积累和业务的不断发展,从原有的业务范围扩延,在销售渠道的软件支撑上增加了社会渠道、实体渠道和电子渠道,在业务范围上增加了咨询规划、系统运维、运营推广等服务,成功转型为全渠道解决方案提供商,成为国内最早一批进入该领域的企业之一。新东网在2005年末推出自主研发的电子渠道支撑软件,该软件商用后得到客户的高度评价,随即开展的运营服务也为通信运营商带来电子渠道的飞越。新东网为超过10个省级通信运营商同时提供电子渠道软件支撑和运营服务,确立了新东网在电子渠道领域软件和运营服务的领先地位,成为了电子渠道运营专家。
新东网为电信运营商提供全渠道规划、建设整体解决方案,主要产品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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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智慧企业解决方案
新东网在全渠道解决方案提供能力不断提高的同时,利用自身丰富的通信行业软件开发沉淀、规划运营经验及娴熟掌握的通信技术,逐步将软件产品开发领域从单一的IT业务扩展到ICT业务,开始为政府、企事业单位、教育行业等提供行业解决方案。
“智慧企业”解决方案是为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主要产品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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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3G和云计算技术的发展,新东网的ICT解决方案中不仅提供单软件平台的建设,同时也提供基于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的云计算服务。
3、智慧教育解决方案
新东网在多年的教育行业信息化研发经验基础上,利用物联网、云技术,提出“三通两平台”的整体解决方案,即借助信息化手段架构教育资源云平台、教育应用云平台、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整体解决方案,实现了校园一卡通、车辆管理系统、考试识别系统等物联网应用。2012年,新东网投入了教育云平台的研发和构建,目前已完成项目研发,处于项目的试运行阶段,预计于2013年中期正式推出结合了多媒体技术、物联网技术、互联网技术的“智慧教育云平台”,建立起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互动桥梁,提供课前、课中、课后全方位的信息化服务。目前智慧教育产品线主要包括以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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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互联网运营服务
互联网运营服务主要为电信运营商及企业客户提供网站宣传推广、网站完善、网站品牌提升、网上销售等服务。新东网在提供电子渠道(包括门户网站、手机门户网站、网上商城、手机客户端、团购、秒杀)软件的同时,也为电信运营商提供电子渠道的运营服务,已为中国电信超过10个省级分公司提供运营服务,是中国电信最大的互联网运营服务提供商。通过5年的实践,新东网在互联网运营服务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将向其他企业提供互联网运营服务。目前互联网运营服务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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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
1、新东网的经营模式
一个软件产品的生命周期包括产品规划咨询、产品研发、产品集成、产品运营和维护四个阶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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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网主要专注于电信行业及市场营销和销售管理领域的IT系统研发、集成和维护服务,同时在研发过程积累了丰富的电信行业及市场营销和销售管理经验。在不断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新东网凭借丰富的业务积累、经验积累和人才积累,为客户提供IT产品规划咨询、运营服务,帮助客户将IT产品发挥更大的价值,为客户创造更高利益的同时,也从规划咨询、运营服务过程中获得收益。
按目前新东网的产品线划分,新东网的经营模式主要分为如下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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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东网的盈利模式
不同的经营模式有不同的盈利模式,新东网的三种经营模式也对应三种不同的盈利模式,对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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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网的主营产品是软件,主要的盈利模式是项目建设模式。新东网根据客户提出的信息化需求,为客户实施软件研发、系统集成等工作,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实施费用。项目建设模式是目前软件行业的主要收入模式,收入的多少往往跟项目规模、项目难易程度、市场竞争情况、经验多寡有关。该模式下,新东网的主要收入来自电信行业的软件建设项目及政府信息化建设项目,收入相对比较稳定。
在互联网运营模式下,新东网依托自身在电信行业的营销、渠道管理等方面积累的10多年经验,为电信运营商提供咨询和运营服务。新东网目前是中国电信最大的互联网运营服务提供商之一,电信公司除了根据新东网的投入情况结算基本服务费用外,还以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收入、发展的用户数等为依据向新东网结算分成。
在SaaS运营模式下,新东网通过Internet向客户提供软件服务,已构建“智慧企业云平台”并上线多款应用,包括销售管家、协同OA、销售过程管理软件等,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3G手机、平板电脑Pad来获得这些信息化服务,客户不用再购买软件,而是向新东网租用软件来管理企业经营活动,每月仅需按使用的用户数(可根据实际数量购买,一般情况下购买的数据小于等于企业员工数)进行付费,且客户无需对软件进行维护,新东网全权管理和维护软件。
新东网以项目建设模式的收入为主,咨询、互联网运营、SaaS运营等服务收入占比也在不断扩大。项目建设模式的收入相对比较稳定,服务收入成长空间较大。
3、主营业务的管理
新东网已获得CMMI5级认证,其中主营业务输出成果是软件,各种业务流程都依SEI-CMMI5的模型进行设计,业务流程可以细化为项目管理流程、产品开发流程、运营推广流程、售后服务流程、组织过程性能管理流程,且在每一个流程上都建立了严密且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组织过程性能管理目标,不仅在让软件产品能按时按质推出以最大程度满足客户的要求,且对于企业的管理过程进行不断的自我完善和优化,使企业达到最佳的管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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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标的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新东网控股公司以及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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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东升大邦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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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4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京西)企名预核(内)字[2009]第13227373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拟设立企业的名称为北京东升大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升大邦”),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6个月,自2009年1月4日至2009年7月3日。2009年2月16日,新东网签署《北京东升大邦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决定设立东升大邦,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2009年2月18日,北京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诚恒平[2009]验字第01-007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9年2月13日止,东升大邦(筹)已收到新东网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2009年2月20日,东升大邦完成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1010201170425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设立时,东升大邦的股权结构如下:
■
此后,东升大邦的股权未发生任何变化。
新东网设立东升大邦的目的是出于对中国北方市场的战略布局考虑,为新东网在北方市场的项目提供售前支撑和咨询服务。由于软件和服务行业的特性,市场和客户的积累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市场开拓前期需要较大的人员和市场投入。由于市场尚处于培育期,市场开拓、人员开支以及研发投入等成本相应较高,而营收尚未达到盈亏平衡点,因此目前东升大邦目前暂时处于亏损状态。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04.22万元,净资产为-271.77万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为37.22万元,净利润为-187.69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四川新东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09年11月11日,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川工商)登记内名预核字[2009]第012827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拟设立企业的名称为四川新东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东网”),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6个月。2010年1月6日,新东网签署《四川新东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章程》,决定设立四川新东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2010年1月11日,四川天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川天仁会司验字[2010]第1-3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0年1月6日止,四川新东网(筹)已收到新东网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2010年1月19日,四川新东网完成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51010900010733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设立时,四川新东网的股权结构如下:
■
此后,四川新东网的股权未发生任何变化。
新东网设立四川新东网的目的是出于对建设中西部人才基地、为新东网吸引、储备高校人才的考虑,同时也为了更好的实现客户的本地化服务需求。同样由于市场开拓和客户积累等前期投入较大,四川新动网目前仍未到达盈亏平衡点,因此仍处于亏损状态。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51.46万元,净资产为-0.97万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为733.77万元,净利润为-30.49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新东网国际私人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2日,商务部向新东网核发“商境外投资证第3500201100077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核准新东网在新加坡设立新东网国际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网国际”),投资总额为20万美元,新东网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经营范围为互联网技术的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咨询服务);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该公司尚处于筹建期,尚未从事任何经营活动。新东网设立该公司的目的是出于对引进海外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的考虑,同时为进军东南亚软件服务外包市场创造机会。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25.70万元,净资产为125.70万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0.83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香港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9日,商务部向新东网核发“商境外投资证第3500201200046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核准新东网在香港设立香港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新东网”),投资总额为130万美元,新东网持有香港新东网100%的股权,经营范围为互联网技术的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咨询服务);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该公司尚处于筹建期,尚未从事任何经营活动。新东网设立该公司的目的是出于对引进港澳台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的考虑,并立足香港开拓港澳台系统集成产品的贸易市场。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35.90万元,净资产为232.25万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9.51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福州软件园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259万元 |
| 实收资本 | 人民币5,259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01年11月7日 |
| 住 所 |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19号楼一层 |
| 法定代表人 | 陈融洁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通信传输网络(设备、光缆)安装、维护;通信网络支撑平台的开发和销售;供电工程的施工与线路维护;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网络托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业务,覆盖范围:福建省,服务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内容及电子公告服务;有效期至2014年08月02日)。 |
| 主营业务 | 通信网络安装、维护与优化 |
| 实收资本 | 人民币5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05年7月1日 |
| 住 所 | 福州市鼓楼区西门华侨新村12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泽光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开发及维护;通信软件的开发及技术服务;通信设备(不含无线发射装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建筑材料、电线电缆、光缆、电工器材、初级农产品、新鲜果蔬、原粮、鲜冻畜禽产品、水产品、日用百货的批发、代购代销(含网上销售);通信工程设计(以资质证书为准);市政公用设施工程施工及维护(以资质证书为准);仓储(不含危险物品);普通货运(有效期至2013年09月22日)。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3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人民币3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11年10月28日 |
| 住 所 |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6号楼第一层东侧 |
| 法定代表人 | 陈融洁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初级农场品、日用百货的批发、代购代销(含网上销售)。 |
| 主营业务 | 农产品网络销售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59万元 |
| 实收资本 | 人民币159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10年12月29日 |
| 住 所 | 南平市金山路139号紫云新村E幢4号 |
| 法定代表人 | 林丰声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环保技术信息咨询与服务、室内环境检测服务、再生物资回收利用、家庭和办公场所环境治理。 |
| 主营业务 | 环保技术的咨询服务与检测治理 |
| 股东名称 | 所持新东网股权比例 | 对应达华智能股份数(万股) |
| 陈融圣 | 67.39% | 2,830.25 |
| 曾忠诚 | 4.66% | 195.71 |
| 詹桂堡 | 4.66% | 195.71 |
| 郭亮 | 4.60% | 193.19 |
| 朱雪飞 | 2.17% | 91.14 |
| 李壮相 | 0.33% | 13.86 |
| 李新春 | 0.33% | 13.86 |
| 周捷 | 0.33% | 13.86 |
| 黄建锋 | 0.33% | 13.86 |
| 江志炎 | 0.20% | 8.40 |
| 合计 | 85% | 3,569.84 |
| 解禁时间 | 解禁比例 |
|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 | 不得解禁 |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后的第37个月至
第48个月内 | 解禁其本次交易所认购公司股份数量总额的25% |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后的49个月至
第60个月内 | 解禁其本次交易所认购公司股份数量总额的25%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 陈融圣 | 300.00 | 60% |
| 陈泽光 | 200.00 | 40% |
| 合计 | 500.00 | 100%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 陈融圣 | 600.00 | 60% |
| 陈泽光 | 400.00 | 40% |
| 合计 | 1,000.00 | 100%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 陈融圣 | 900.00 | 69.23% |
| 陈泽光 | 400.00 | 30.77% |
| 合计 | 1,300.00 | 100%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 陈融圣 | 900.00 | 69.23% |
| 陈泽光 | 374.65 | 28.82% |
| 曾忠诚 | 3.90 | 0.30% |
| 詹桂堡 | 3.25 | 0.25% |
| 王丽英 | 2.60 | 0.20% |
| 江志炎 | 2.60 | 0.20% |
| 郭永 | 2.60 | 0.20% |
| 李壮相 | 2.60 | 0.20% |
| 朱雪飞 | 2.60 | 0.20% |
| 李新春 | 2.60 | 0.20% |
| 周捷 | 1.30 | 0.10% |
| 黄建锋 | 1.30 | 0.10% |
| 合计 | 1,300.00 | 100%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 陈融圣 | 900.00 | 69.23% |
| 陈泽光 | 255.05 | 19.62% |
| 曾忠诚 | 33.80 | 2.60% |
| 詹桂堡 | 33.15 | 2.55% |
| 王丽英 | 32.50 | 2.50% |
| 朱雪飞 | 32.50 | 2.50% |
| 江志炎 | 2.60 | 0.20% |
| 郭永 | 2.60 | 0.20% |
| 李壮相 | 2.60 | 0.20% |
| 李新春 | 2.60 | 0.20% |
| 周捷 | 1.30 | 0.10% |
| 黄建锋 | 1.30 | 0.10% |
| 合计 | 1,300.00 | 100%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 陈融圣 | 900.00 | 60% |
| 陈泽光 | 215.05 | 14.34% |
| 大同创投 | 133.30 | 8.89% |
| 华科创投 | 86.70 | 5.78% |
| 曾忠诚 | 33.80 | 2.25% |
| 詹桂堡 | 33.15 | 2.21% |
| 王丽英 | 32.50 | 2.17% |
| 朱雪飞 | 32.50 | 2.17% |
| 陈超刚 | 20.00 | 1.33% |
| 江志炎 | 2.60 | 0.17% |
| 郭永 | 2.60 | 0.17% |
| 李壮相 | 2.60 | 0.17% |
| 李新春 | 2.60 | 0.17% |
| 周捷 | 1.30 | 0.09% |
| 黄建锋 | 1.30 | 0.09% |
| 合计 | 1,500.00 | 100%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 陈融圣 | 900.00 | 60% |
| 陈泽光 | 217.65 | 14.51% |
| 大同创投 | 133.30 | 8.89% |
| 华科创投 | 86.70 | 5.78% |
| 曾忠诚 | 33.80 | 2.25% |
| 詹桂堡 | 33.15 | 2.21% |
| 王丽英 | 32.50 | 2.17% |
| 朱雪飞 | 32.50 | 2.17% |
| 陈超刚 | 20.00 | 1.33% |
| 江志炎 | 2.60 | 0.17% |
| 李壮相 | 2.60 | 0.17% |
| 李新春 | 2.60 | 0.17% |
| 周捷 | 1.30 | 0.09% |
| 黄建锋 | 1.30 | 0.09% |
| 合计 | 1,500.00 | 100%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 陈融圣 | 900.00 | 60% |
| 陈泽光 | 67.65 | 4.51% |
| 大同创投 | 133.30 | 8.89% |
| 华科创投 | 86.70 | 5.78% |
| 华夏君悦 | 75.00 | 5% |
| 广州力鼎 | 48.33 | 3.22% |
| 宁波智度 | 26.67 | 1.78% |
| 曾忠诚 | 33.80 | 2.25% |
| 詹桂堡 | 33.15 | 2.21% |
| 王丽英 | 32.50 | 2.17% |
| 朱雪飞 | 32.50 | 2.17% |
| 陈超刚 | 20.00 | 1.33% |
| 江志炎 | 2.60 | 0.17% |
| 李壮相 | 2.60 | 0.17% |
| 李新春 | 2.60 | 0.17% |
| 周捷 | 1.30 | 0.09% |
| 黄建锋 | 1.30 | 0.09% |
| 合计 | 1,500.00 | 100%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 陈融圣 | 966.75 | 64.45% |
| 陈泽光 | 67.65 | 4.51% |
| 大同创投 | 88.75 | 5.92% |
| 华科创投 | 64.50 | 4.30% |
| 华夏君悦 | 75.00 | 5.00% |
| 广州力鼎 | 48.33 | 3.22% |
| 宁波智度 | 26.67 | 1.78% |
| 曾忠诚 | 33.80 | 2.25% |
| 詹桂堡 | 33.15 | 2.21% |
| 王丽英 | 32.50 | 2.17% |
| 朱雪飞 | 32.50 | 2.17% |
| 陈超刚 | 20.00 | 1.33% |
| 江志炎 | 2.60 | 0.17% |
| 李壮相 | 2.60 | 0.17% |
| 李新春 | 2.60 | 0.17% |
| 周捷 | 1.30 | 0.09% |
| 黄建锋 | 1.30 | 0.09% |
| 合计 | 1,500.00 | 100%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 陈融圣 | 966.75 | 64.45% |
| 大同创投 | 88.75 | 5.92% |
| 华科创投 | 64.50 | 4.30% |
| 华夏君悦 | 75.00 | 5.00% |
| 广州力鼎 | 48.33 | 3.22% |
| 宁波智度 | 50.00 | 3.33% |
| 上海力鼎 | 41.67 | 2.78% |
| 曾忠诚 | 33.80 | 2.25% |
| 詹桂堡 | 33.15 | 2.21% |
| 王丽英 | 32.50 | 2.17% |
| 朱雪飞 | 32.50 | 2.17% |
| 陈超刚 | 20.00 | 1.33% |
| 郭亮 | 2.65 | 0.18% |
| 江志炎 | 2.60 | 0.17% |
| 李壮相 | 2.60 | 0.17% |
| 李新春 | 2.60 | 0.17% |
| 周捷 | 1.30 | 0.09% |
| 黄建锋 | 1.30 | 0.09% |
| 合计 | 1,500.00 | 100% |
| 机构名称 | 进入价 | 期间分红 | 回购价 | 退出总价 |
| 大同创投 | 7.5 | 2 | 7.25 | 9.25 |
| 华科创投 | 2 |
| 华夏君悦 | 30 | 2 | 31 | 33 |
| 广州力鼎 | 2 | 31 |
| 宁波智度 | 2 | 30.55 | 32.55 |
| 上海力鼎 | 2 | 30.02 | 32.02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 陈融圣 | 1,181.75 | 78.78% |
| 大同创投 | 88.75 | 5.92% |
| 华科创投 | 64.50 | 4.30% |
| 曾忠诚 | 33.80 | 2.25% |
| 詹桂堡 | 33.15 | 2.21% |
| 王丽英 | 32.50 | 2.17% |
| 朱雪飞 | 32.50 | 2.17% |
| 陈超刚 | 20.00 | 1.33% |
| 郭亮 | 2.65 | 0.18% |
| 江志炎 | 2.60 | 0.17% |
| 李壮相 | 2.60 | 0.17% |
| 李新春 | 2.60 | 0.17% |
| 周捷 | 1.30 | 0.09% |
| 黄建锋 | 1.30 | 0.09% |
| 合计 | 1,500.00 | 100%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 陈融圣 | 1,335.00 | 89.00% |
| 曾忠诚 | 33.80 | 2.25% |
| 詹桂堡 | 33.15 | 2.21% |
| 王丽英 | 32.50 | 2.17% |
| 朱雪飞 | 32.50 | 2.17% |
| 郭亮 | 22.65 | 1.51% |
| 江志炎 | 2.60 | 0.17% |
| 李壮相 | 2.60 | 0.17% |
| 李新春 | 2.60 | 0.17% |
| 周捷 | 1.30 | 0.09% |
| 黄建锋 | 1.30 | 0.09% |
| 合计 | 1,500.00 | 100%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 陈融圣 | 1,203.20 | 80.22% |
| 曾忠诚 | 69.90 | 4.66% |
| 詹桂堡 | 69.90 | 4.66% |
| 郭亮 | 69.00 | 4.60% |
| 王丽英 | 32.50 | 2.17% |
| 朱雪飞 | 32.50 | 2.17% |
| 李壮相 | 5.00 | 0.33% |
| 李新春 | 5.00 | 0.33% |
| 周捷 | 5.00 | 0.33% |
| 黄建锋 | 5.00 | 0.33% |
| 江志炎 | 3.00 | 0.20% |
| 合计 | 1,500.00 | 100%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 陈融圣 | 1,235.70 | 82.39% |
| 曾忠诚 | 69.90 | 4.66% |
| 詹桂堡 | 69.90 | 4.66% |
| 郭亮 | 69.00 | 4.60% |
| 朱雪飞 | 32.50 | 2.17% |
| 李壮相 | 5.00 | 0.33% |
| 李新春 | 5.00 | 0.33% |
| 周捷 | 5.00 | 0.33% |
| 黄建锋 | 5.00 | 0.33% |
| 江志炎 | 3.00 | 0.20% |
| 合计 | 1,500.00 | 100%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 陈融圣 | 2,224.26 | 82.39% |
| 曾忠诚 | 125.82 | 4.66% |
| 詹桂堡 | 125.82 | 4.66% |
| 郭亮 | 124.20 | 4.60% |
| 朱雪飞 | 58.50 | 2.17% |
| 李壮相 | 9.00 | 0.33% |
| 李新春 | 9.00 | 0.33% |
| 周捷 | 9.00 | 0.33% |
| 黄建锋 | 9.00 | 0.33% |
| 江志炎 | 5.40 | 0.20% |
| 合计 | 2,700.00 | 100% |
| 主要产品名称 | 产品及使用情况介绍 |
| 电信统一门户网站 | 该系统是电信用户通过互联网接触中国电信的唯一业务门户网站,在网站上提供促销信息、话费查询、业务咨询、业务办理、网上缴费等,比如:开通来电显示、开通国际长途、查询通话清单等,近三年来,本产品已应用于福建电信、四川电信、湖北电信、海南电信、江西电信。 |
| 电信网上商城 | 该系统采用B2C运营模式,专注于电信产品的销售,主要功能如秒杀专区、产品展示、产品订购、网上支付、银行对账、物流配送等。近三年来,网上商城系统已应用于四川电信、吉林电信。 |
| 电信手机门户 | 电信手机门户(或称“掌上营业厅”)提供电信用户通过智能手机查看促销信息、查询通信话费、缴纳通信费、办理电信业务等功能,近三年来,掌上营业厅已应用于福建电信、四川电信、湖北电信、海南电信、江西电信。 |
| 团购网站 | 新东网研发的团购网站已应用于中国电信号百公司、湖北电信,中国电信号百公司的团购平台称翼起购,服务于全国用户,客户通过翼起购可以团购电信产品,也可以团购非电信产品(如水杯等),并可以进行融合销售,有力推动了电信业务的发展。 |
| 客户经理平台 | 客户经理平台为电信运营商的客户经理提供信息化工具,从营销服务策划、销售服务执行管理和营销服务评估三个环节支撑营销派单、客户关怀和客户维系挽留等工作。该系统已为福建电信客户经理平台和黑龙江联通派单营销系统提供服务。 |
| 代理商管理系统 | 代理商管理系统主要功能包括资料管理、酬金管理、考核管理、业务受理、统计分析和系统管理等。近三年来,代理商管理系统已应用于福建电信、湖北电信。 |
| 自助终端系统 | 自助终端系统是指在电信营业厅摆放营业自助终端,客户可以自助打印发票、银行卡缴费、现金缴费、打印通话详单等。近三年来,自助终端系统已应用于海南电信和福建电信。 |
| 主要产品名称 | 产品及使用情况介绍 |
| 销售管家 | 销售管家是为解决零售型企业代理商管理人员日常工作管理和代理商销售情况信息实时采集难问题而设计。通过手机定位记录代理商管理人员工作情况,通过手机填报数据,通过拍照实时上报销售现场情况。该产品可以根据企业要求单独建设也可以直接按月支付租金,该产品已部署在“智慧企业云平台”上,有超过200家企业在使用,包括蒙牛、伊利、阿一波食品、达利集团、喜多多、闽中有机食品、中宇卫浴等。 |
| 电子政务 | 传统政府OA只能在电脑上使用,当前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领导签批需要能够在手机上执行。电子政务是基于传统OA的功能基础,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签批,实现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技术替代传统签名和盖章,达到移动办公。目前该产品已应用于南平市政府、莆田市政府、厦门市政府、三明市政府、武夷山市计生局等政府单位。 |
| 协同OA系统 | 该系统是为企业内部提供办公自动化系统,功能包括工作记录、工作流程、发文收文、文档管理等功能,目前已有超过10家客户,如:圣农集团、好当家超市等 |
| 主要产品名称 | 产品及使用情况介绍 |
| 教务管理系统 | 主要实现从学生入学到毕业整个学习过程的档案、课程、成绩、评价等整个教育过程的管理,同时为学校的课程安排、师资管理、课程调整等提供支撑。解决原来学校教务管理靠人工、用手写的问题。目前该产品已经应用于福州一中、泉州多所中学。 |
| 班班通解决方案 | 通过电子白板、电子书包终端实现一对一教学,老师可以根据每个学生的实际知识掌握情况,针对性向学生推送内容,通过电子白板实现电子化教学。目前该产品已经在龙岩地区多所学校得到应用。 |
| 家校互动 | 通过手机客户端、短信方式有老师向学生家长发布每日作业、学生在校情况信息,家长通过家校互动与老师沟通。目前该产品已经在南平地区有超过2万家长使用。 |
| 校园一卡通 | 通过RFID技术实现学生在校身份识别,学生可以通过融合电话功能一卡通在学校打电话、刷卡考勤、刷卡消费、刷卡借阅图书等。目前该产品为福建地区多所学校应用,比如厦门南洋学院、厦门集美中学、厦门东海学院、三明学院、泉州惠安职专、厦门华夏学院等。 |
| 教育应用云平台 | 该平台以云技术为基础提供教务管理、家校互动、总务管理、图书管理、人事管理、校园安全等学校运营管理功能,通过以租代建模式向学校提供服务。目前泉州地区已经有多所学校在试用。 |
| 主要产品名称 | 产品及使用情况介绍 |
| 电子渠道运营服务 | 通过派遣运营专家为中国电信提供电子渠道宣传推广、活动策划、活动执行、数据分析、客户体验提升、销售电信业务等服务。目前在为福建电信、四川电信、湖北电信、安徽电信、天津电信、辽宁电信、海南电信等服务。 |
| 网上商城运营服务 | 通过派遣专家利用中国电信的网上商城网站,开展宣传、团购、秒杀、抽奖等推广活动以提高手机、号码、套餐等商品销售量。目前在为安徽电信、四川电信、湖北电信、天津电信、黑龙江电信、海南电信等服务,成功帮助中国电信销售大量的手机和号码。 |
| 客户体验提升服务 | 通过派遣专家对中国电信的电子渠道进行分析,找出使用不方便、操作复杂的地方,提出改进方案。目前该服务在为福建电信、四川电信、湖北电信等服务。 |
| 互联网推广运营服务 | 通过设计网站广告、发短信、发邮件、发表文章或论坛等手段向目标用户推广电子渠道,引导用户使用电子渠道。目前该服务在为超过10个省电信客户服务。 |
| 微博推广运营服务 | 帮助中国电信各省的官方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发布信息推广业务,策划并实施微博活动,吸引更多的粉丝关注并转发微博内容,达到宣传推广作用。目前该服务在为中国电信集团、天津电信、吉林电信、内蒙古电信等服务。 |
| 经营模式 | 经营模式简介 |
| 提供以软件为核心的系统平台 | 该经营模式下,新东网以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为核心,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并提供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和软硬件维护等服务。 |
| 互联网运营服务 | 该经营模式下,客户已建成基于互联网的系统平台,新东网为客户提供基于该平台的咨询、销售和运营推广服务。 |
| SaaS运营服务 | 由新东网承建SaaS云平台并通过Internet向客户提供服务,客户无需进行软硬件建设,而是按需到新东网建设的云平台上选购自己所需的软件产品,客户只需使用普通电脑/平板电脑Pad/智能手机即可获得信息化服务。 |
| 经营模式 | 对应盈利模式及简述 |
| 提供以软件为核心的系统平台 | 项目建设模式,即向客户提供自主研发的软件系统平台并收取软件授权、技术支持服务等费用。 |
| 互联网运营服务 | 互联网运营模式,即根据为客户提供的项目咨询和运营服务成果,按效果结算服务收入。 |
| SaaS运营服务 | SaaS运营模式,即客户根据自己实际需求定购所需的应用软件服务,按定购的服务项目多少和时间长短支付费用。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注册地 | 主营业务 |
| 1 | 北京东升大邦科技有限公司 | 100万元 | 100% | 北京 | 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咨询;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维修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口;技术出口。 |
| 2 | 四川新东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00万元 | 100% | 成都 | 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系统集成;电子产品、互联网技术的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咨询服务);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通讯设备维修;对外贸易。 |
| 3 | 新东网国际私人有限公司 | 20万美元 | 100% | 新加坡 | 互联网技术的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咨询服务);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 |
| 4 | 香港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 300万
港元 | 100% | 香港 | 互联网技术的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咨询服务);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 |
| 5 | 福州软件园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100万元 | 10% | 福州 | 产业管理服务、网络信息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计算机咨询、软件业、公共软件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 住 所 |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6C8室(德胜园区)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人民币1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朱雪飞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咨询;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维修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 成立日期 | 2009年2月20日 |
| 经营期限 | 自2009年2月20日至2029年2月19日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1 | 新东网 | 100 | 100 |
| 合 计 | 100 | 100 |
| 住 所 | 成都高新区石羊工业区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人民币1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周捷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和互联网技术的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市场信息咨询;销售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机构商务代理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国家规律、法规禁止的除外,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成立日期 | 2010年1月19日 |
| 经营期限 | 自2010年1月19日至永久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1 | 新东网 | 100 | 100 |
| 合 计 | 100 | 100 |
(下转A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