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证本预案中各种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并对本预案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评估和盈利预测审核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披露的资产评估预估值可能与最终的评估结果存在差异。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4、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5、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6、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的声明与承诺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新东网陈融圣、曾忠诚、詹桂堡、郭亮、朱雪飞、李壮相、李新春、周捷、黄建锋、江志炎等10名自然人股东承诺,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一、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分为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两个部分:
(一)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达华智能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自然人陈融圣、曾忠诚、詹桂堡、郭亮、朱雪飞、李壮相、李新春、周捷、黄建锋和江志炎合法持有的新东网合计100%股权,其中陈融圣持有新东网82.39%股权、曾忠诚持有新东网4.66%股权、詹桂堡持有新东网4.66%股权、郭亮持有新东网4.60%股权、朱雪飞持有新东网2.17%股权、李壮相持有新东网0.33%股权、李新春持有新东网0.33%股权、周捷持有新东网0.33%股权、黄建锋持有新东网0.33%股权、江志炎持有新东网0.20%股权。本次交易以现金购买陈融圣所持新东网15%的股权,资金来源为本次交易的配套募集资金,若本次配套募集资金不足以支付股权对价,则由达华智能自筹解决;以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方式购买陈融圣等10名自然人股东所持新东网其余8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达华智能将直接持有新东网100%股权。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配套融资
为支付现金收购款及提高整合绩效,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配套资金依据下式确定:配套资金总额≤交易总额×2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不含现金支付部分)+配套资金总额]×25%。预计本次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2,268.33万元。其中:用于支付陈融圣的现金收购款不超过6,495万元,剩余部分用于对新东网增资等后续整合事宜。
二、 本次交易标的预估值
根据《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新东网100%股权的预估值为44,300万元,评估增值率约为399.82%。经由交易双方确认,新东网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中1,000万元归新东网原股东所有。经交易各方协商,标的资产的购买价格将在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的评估净值扣减上述1,000万元分红后的价值范围内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3,300万元。
本公司特提醒投资者,虽然评估机构在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但仍存在因目前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导致出现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值与预估值存在一定差异的情形。
三、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的定价情况分别如下: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价由达华智能向陈融圣、曾忠诚、詹桂堡、郭亮、朱雪飞、李壮相、李新春、周捷、黄建锋和江志炎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拟发行股份价格为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即10.31元/股;发行股数合计不超过3,569.84万股,其中向陈融圣发行的股份不超过2,830.25万股,曾忠诚发行的股份不超过195.71万股,詹桂堡发行的股份不超过195.71万股,郭亮发行的股份不超过193.19万股,朱雪飞发行的股份不超过91.14万股,李壮相发行的股份不超过13.86万股,李新春发行的股份不超过13.86万股,周捷发行的股份不超过13.86万股,黄建锋发行的股份不超过13.86万股,江志炎发行的股份不超过8.4万股。
2、配套融资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
本公司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9.28元/股。本次配套融资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市场询价结果确定。最终发行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通过市场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
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亦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二)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预估值为人民币44,300万元,经由交易双各确认,新东网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中1,000万元归新东网原股东所有,扣除该现金分红后,交易各方确认标的资产的价格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3,3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按照上述标的资产的预估交易价格,本次向陈融圣等10名自然人股东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3,569.84万股,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投资者的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322.02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以标的资产成交价为依据,由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份发行数量将随发行价格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四、 锁定期安排
陈融圣等10名自然人通过此次交易获得的达华智能股份锁定期具体情况如下:
达华智能/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 |
指 |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新东网/目标公司/交易标的/标的公司 |
指 |
福建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对方 |
指 |
陈融圣、曾忠诚、詹桂堡、郭亮、朱雪飞、李壮相、李新春、周捷、黄建锋、江志炎等10名自然人股东 |
预案/本预案 |
指 |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
报告书 |
指 |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
达华有限 |
指 |
发行人前身,中山市达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九金 |
指 |
新疆新九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前身广州九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联创 |
指 |
上海联创永津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联创 |
指 |
杭州联创永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元 |
指 |
人民币元,文中另有说明的除外 |
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 |
指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重组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山市工商局 |
指 |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福建省工商局 |
指 |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社会公众股、A股 |
指 |
指发行人根据本招股说明书向社会公开发行的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
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国家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科技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国家质检总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本次交易 |
指 |
发行人本次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
发行人律师/竞天公诚 |
指 |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 |
发行人审计师/国富浩华 |
指 |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评估机构/东洲评估 |
指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本次交易完成后,陈融圣等10名自然人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参与本次配套融资的投资者以现金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 盈利预测补偿安排
(一)盈利补偿期间
盈利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完成的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即如果本次交易在2013年实施完毕,补偿期间为2013年、2014年以及2015年。若本次交易未能在2013年度实施完毕,则上述盈利补偿期限将相应顺延。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方式
根据本公司与新东网原股东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新东网于2013年、2014年、2015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得低于人民币3,600万元、4,140万元、4,760万元(以下称“承诺净利润数”)。若无法于预期期间完成本次交易,则业绩承诺相应顺延。前述承诺净利润数均不得低于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定的各年度盈利预测数;若承诺净利润数低于盈利预测数,承诺净利润数应相应提高。
若标的资产在盈利补偿期间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数,新东网原股东需向达华智能做出补偿。新东网原股东对达华智能的补偿为逐年补偿,补偿方式为:
1、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认购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
如果补偿期内达华智能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新东网原股东持有的达华智能股份数发生变化,则达华智能回购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回购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2、本公司每年以壹元总价款回购陈融圣等10名自然人股东当年应补偿的股份,三年累计补偿的股份数量不超过认购股份的总量,各年计算的补偿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3、在补偿期限届满时,本公司对标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如期末减值额/标的股权作价 > 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则新东网原股东将另行补偿股份。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本公司与新东网原股东就上述业绩补偿安排所签署的正式协议,将在《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中披露。提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陈融圣、曾忠诚、詹桂堡、郭亮、朱雪飞、李壮相、李新春、周捷、黄建锋、江志炎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交易合同的签署以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达华智能已与陈融圣等10名自然人于2013年3月7日签署了《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该协议尚需履行如下决策和审批程序后方可生效:
1、发行人就本次交易召开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八、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2011年度营业收入约为8,631.94万元,占本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31,112.65万元的27.74%;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不超过43,300万元,占上市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92,382.14万元的46.87%,占上市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126,534.40万元的34.22%,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九、本次交易涉及的主要风险因素
(一)资产评估及盈利预测风险
由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工作尚未完成,目前公司只能根据现有的财务和业务资料,在假设宏观环境和公司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前提下,对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财务数据进行了初步测算,本预案所引用的资产预估值、盈利预测值可能与最终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或审核后出具的数据存在差异。此外,此次对于新东网的股东全部权益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了预评估,并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收益法的使用依赖于较多的评估假设,未来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二)标的资产的增值率较高及未来商誉减值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新东网100%股权的预估值为44,300万元,评估增值率约为399.82%。经由交易双方确认,新东网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中1,000万元归新东网原股东所有。经交易各方协商,标的资产的购买价格将在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的评估净值扣减上述1,000万元分红后的价值范围内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3,300万元。
此次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由于新东网评估增值率较高,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达华智能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增加数额较大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虽然公司与此次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已明确当补偿期限届满时对标的股权将进行减值测试并制定了严格的赔偿条款,但如果新东网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达华智能当期损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可能的商誉减值风险。
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定价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值较高以及由此导致的未来 商誉减值的风险。
(三)交易标的的资产权属风险
新东网所在的办公楼属其拥有的物业,但其所涉的房产权尚未最终取得。若最终无法办理完毕房产权证,则将对新东网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同时也会对本次交易的实施造成影响。目前,新东网正在积极办理该项事宜。同时,新东网原实际控制人陈融圣已出具限期内解决该问题的承诺函。
除上述风险外,本次交易面临的主要风险还包括: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新增业务风险、收购整合风险、人员流失风险等。公司在此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预案“第七节 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及风险因素”,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交易各相关主体(包括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上述主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主体)未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最近36个月内未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蔡小如,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构成借壳上市。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达华智能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预案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词汇
解禁时间 |
解禁比例 |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 |
不得解禁 |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后的第37个月至
第48个月内 |
解禁其本次交易所认购公司股份数量总额的25% |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后的49个月至
第60个月内 |
解禁其本次交易所认购公司股份数量总额的25% |
二、专业词汇
ICT |
指 |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的简称,是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相融合而形成的一个新技术领域 |
IC |
指 |
集成电路(Integreted Circuit的缩写) |
IC卡 |
指 |
由集成电路(IC)芯片、卡载体以及卡内信息构成的具有根据不同应用领域特征进行数据存储和数据处理的智能型卡片 |
接触IC卡 |
指 |
通过卡片和读写器的物理连接来完成通信和数据交换的IC卡(也称:Contact IC Card) |
非接触IC卡 |
指 |
与读卡器之间无需直接进行物理连接,仅通过空间无线电波来完成通信和数据交换的IC卡 |
射频识别技术 |
指 |
一种利用射频通信实现的非接触式自动识别技术。该项技术可支持快速读写、非可视识别、移动识别、多目标识别等。射频识别系统里最基本的元素包括电子标签(Electron Tag)、读写器(Reader)和天线(Antenna) |
RFID |
指 |
“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的缩写,意为“射频识别”,常用于指代射频识别技术、射频识别系统和射频识别应用等 |
电子标签 |
指 |
RFID标签卡的一种,主要包括线形标签、纸状标签、玻璃管标签、圆形标签、异形标签等 |
RFID标签卡 |
指 |
射频识别系统的基本组成部分之一,由耦合元件及芯片组成,其中内置有约定格式的电子数据信息,可用于识别物品。在射频识别应用中,用标签卡标识物品的基本身份信息。根据封装形式不同分为非接触IC卡和电子标签 |
COB |
指 |
(Chip on Bonding)在电路板上进行裸芯片的邦定封装,是集成电路封装工艺技术之一 |
COB模块 |
指 |
通过邦定将IC裸片固定和胶封在电路板上形成的芯片封装模块 |
模块 |
指 |
在金属膜承载基材上粘贴裸芯片的金线邦定并压塑保护封装的传统型单元组件,(也称为:Module),是集成电路裸芯片封装工艺技术之一 |
物联网 |
指 |
英文“Internet of Things”,意为基于互联网和射频技术RFID的基础上,利用全球统一标识系统编码技术给每一个实体对象一个唯一的代码(EPC),构造了一个实现全球物品信息实时采集、传递、分享的实物互联网 |
传感器 |
指 |
一种检测装置,能感受到被测量的信息,并能将检测感受到的信息,按一定规律变换成为电信号或其他所需形式的信息输出,以满足信息的传输、处理、存储、显示、记录和控制等要求 |
天线 |
指 |
天线(也称:Antenna)是一种以电磁波形式把无线电收发机的射频信号功率接收或辐射出去的装置 |
CMMI5 |
指 |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是由美国国防部、卡内基-梅隆大学和美国国防工业协会共同开发和研制的,共分为五个等级。CMMI5为最高等级。 |
SaaS |
指 |
Software as a Service,软件即服务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软件的成熟,而在21世纪开始兴起的一种完全创新的软件应用模式。它是一种通过Internet提供软件的模式,厂商将应用软件统一部署在自己的服务器上,客户可以根据自己实际需求,通过互联网向厂商定购所需的应用软件服务,按定购的服务多少和时间长短向厂商支付费用,并通过互联网获得厂商提供的服务。用户不用再购买软件,而改用向提供商租用基于Web的软件,来管理企业经营活动,且无需对软件进行维护,服务提供商会全权管理和维护软件。 |
第一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法定中文名称: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TATWAH SMARTECH CO., LTD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2000000003929
注册资本:31,858.38万元
法定代表人:蔡小如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002512
注册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区水怡南路9号
办公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区水怡南路9号
邮政编码:528415
电话号码:0760-22550278
传真号码:0760-22130941
公司网址:http://www.twh.com.cn
电子信箱:8888@twh.com.cn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非接触IC智能卡、非接触式IC卡读卡器;接触式智能卡、接触式IC卡读卡器;电子标签;信息系统集成工程及技术服务;电子通讯设备、计算机周边设备;电子遥控启动设备;家用小电器;包装装璜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
二、公司设立及最近三年的股权变动
(一)达华智能设立后至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的股权变更
1、达华智能的设立
2009年5月5日,达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城会计师事务所”)[2009]1068号《审计报告》审计的达华有限截至2009年3月31日的净资产89,261,177.88元为基准,按1.116:1的比例折为股本8,000万股,将达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超过股本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同日,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2009年5月20日,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鹏所验字[2009]3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已由各发起人足额缴纳。2009年5月22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2009年5月31日,中山市工商局向公司核发注册号为442000000003929的股份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发起人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蔡小如 |
6,877.60 |
85.97 |
2 |
蔡小文 |
626.40 |
7.83 |
3 |
广州九金 |
400.00 |
5.00 |
4 |
吴龙慈 |
20.00 |
0.25 |
5 |
刘 健 |
10.00 |
0.13 |
6 |
曹 阳 |
10.00 |
0.13 |
7 |
何佩莲 |
10.00 |
0.13 |
8 |
何伟亮 |
7.00 |
0.09 |
9 |
梁建明 |
5.00 |
0.06 |
10 |
薛小铜 |
5.00 |
0.06 |
11 |
范丽敏 |
4.00 |
0.05 |
12 |
吴 旭 |
4.00 |
0.05 |
13 |
张健灵 |
4.00 |
0.05 |
14 |
阮霭萍 |
4.00 |
0.05 |
15 |
吴长阳 |
4.00 |
0.05 |
16 |
吴智军 |
3.00 |
0.04 |
17 |
李淑萍 |
3.00 |
0.04 |
18 |
文 颖 |
3.00 |
0.04 |
合计 |
8,000.00 |
100.00 |
2、2009年9月达华智能第一次增资
2009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加至8,421万元,上海联创和杭州联创各以500万元的价格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10.5万元。2009年11月12日,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鹏所验字[2009]第162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2009年12月1日,中山市工商局核准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蔡小如 |
6,877.60 |
81.67 |
2 |
蔡小文 |
626.40 |
7.44 |
3 |
广州九金 |
400.00 |
4.75 |
4 |
上海联创 |
210.50 |
2.50 |
5 |
杭州联创 |
210.50 |
2.50 |
6 |
吴龙慈 |
20.00 |
0.24 |
7 |
刘 健 |
10.00 |
0.12 |
8 |
曹 阳 |
10.00 |
0.12 |
9 |
何佩莲 |
10.00 |
0.12 |
10 |
何伟亮 |
7.00 |
0.08 |
11 |
梁建明 |
5.00 |
0.06 |
12 |
薛小铜 |
5.00 |
0.06 |
13 |
范丽敏 |
4.00 |
0.05 |
14 |
吴 旭 |
4.00 |
0.05 |
15 |
张健灵 |
4.00 |
0.05 |
16 |
阮霭萍 |
4.00 |
0.05 |
17 |
吴长阳 |
4.00 |
0.05 |
18 |
吴智军 |
3.00 |
0.04 |
19 |
李淑萍 |
3.00 |
0.04 |
20 |
文颖 |
3.00 |
0.04 |
合计 |
8,421.00 |
100.00 |
3、2009年12月达华智能第二次增资
2009年12月3日,公司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8,421万元增加至8,799.4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黄翰强等47名自然人认购。2009年12月16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鹏所验字[2009]第217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2009年12月30日,中山市工商局核准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蔡小如 |
6,877.60 |
78.16 |
2 |
蔡小文 |
626.40 |
7.12 |
3 |
广州九金 |
400.00 |
4.55 |
4 |
上海联创 |
210.50 |
2.39 |
5 |
杭州联创 |
210.50 |
2.39 |
6 |
吴龙慈 |
20.00 |
0.23 |
7 |
刘健 |
51.00 |
0.58 |
8 |
曹阳 |
10.00 |
0.11 |
9 |
何佩莲 |
10.00 |
0.11 |
10 |
何伟亮 |
7.00 |
0.08 |
11 |
梁建明 |
5.00 |
0.06 |
12 |
薛小铜 |
5.00 |
0.06 |
13 |
范丽敏 |
4.00 |
0.05 |
14 |
吴旭 |
4.00 |
0.05 |
15 |
张健灵 |
4.00 |
0.05 |
16 |
阮霭萍 |
4.00 |
0.05 |
17 |
吴长阳 |
4.00 |
0.05 |
18 |
吴智军 |
3.00 |
0.03 |
19 |
李淑萍 |
3.00 |
0.03 |
20 |
文颖 |
3.00 |
0.03 |
21 |
黄翰强 |
55.00 |
0.63 |
22 |
娄亚华 |
35.00 |
0.40 |
23 |
龚浩添 |
35.00 |
0.40 |
24 |
李锦源 |
25.00 |
0.28 |
25 |
张昌发 |
20.00 |
0.23 |
26 |
占静 |
10.00 |
0.11 |
27 |
李焕芬 |
10.00 |
0.11 |
28 |
张学军 |
8.00 |
0.09 |
29 |
詹悦梅 |
7.00 |
0.08 |
30 |
任金泉 |
7.00 |
0.08 |
31 |
罗国章 |
7.00 |
0.08 |
32 |
冯钻英 |
7.00 |
0.08 |
33 |
何彩霞 |
7.00 |
0.08 |
34 |
林科弟 |
6.50 |
0.07 |
35 |
沈瑞强 |
5.00 |
0.06 |
36 |
何海生 |
5.00 |
0.06 |
37 |
贺海霞 |
5.00 |
0.06 |
38 |
苏淡娥 |
4.80 |
0.05 |
39 |
黄绮雯 |
4.00 |
0.05 |
40 |
李笑冰 |
4.00 |
0.05 |
41 |
李淑简 |
4.00 |
0.05 |
42 |
任泳霞 |
4.00 |
0.05 |
43 |
骆吕文 |
3.80 |
0.04 |
44 |
张剑 |
3.80 |
0.04 |
45 |
邓健萍 |
3.50 |
0.04 |
46 |
黎惠华 |
3.00 |
0.03 |
47 |
吴淑萍 |
3.00 |
0.03 |
48 |
黄炜明 |
3.00 |
0.03 |
49 |
陆向琼 |
3.00 |
0.03 |
50 |
谭秀红 |
3.00 |
0.03 |
51 |
农小古 |
3.00 |
0.03 |
52 |
廖诚 |
3.00 |
0.03 |
53 |
罗艳丽 |
3.00 |
0.03 |
54 |
陈禄贤 |
3.00 |
0.03 |
55 |
黄艳香 |
3.00 |
0.03 |
56 |
魏光荣 |
3.00 |
0.03 |
57 |
丁香 |
3.00 |
0.03 |
58 |
欧志锋 |
2.00 |
0.02 |
59 |
李付林 |
2.00 |
0.02 |
60 |
关淑儿 |
2.00 |
0.02 |
61 |
李志伟 |
2.00 |
0.02 |
62 |
彭钦华 |
2.00 |
0.02 |
63 |
岑溢标 |
2.00 |
0.02 |
64 |
何群英 |
1.00 |
0.01 |
65 |
姚荣朝 |
1.00 |
0.01 |
66 |
易文琴 |
1.00 |
0.01 |
合计 |
8,799.40 |
100.00 |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的股权工商变更情况
自2010年12月3日公司股票上市以来,公司共发生过三次工商变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38号《关于核准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0年11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6.00元,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1799.4万股。经深圳交易所《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384号)同意,公司股票于2010年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成功上市,股票简称“达华智能”,股票代码“002512”。2011年2月28日,本公司从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领了注册号为44200000000392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1年6月28日为股权登记日,以公司总股本117,99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8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2.52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12,389,200股,同时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12,389,200元。2011年12月9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领了注册号为44200000000392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自公司股票上市以来,税务登记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未发生变更,也未发生设立或变更分公司情况。
3、经公司2012年4月19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212,389,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新增股本106,194,600股,经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鹏所验字[2012]0146号《验资报告》,公司股本增至318,583,8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237,583,800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81,000,000股。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达华智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
蔡小如 |
境内自然人 |
58.29% |
185,695,200 |
185,695,200 |
蔡小文 |
境内自然人 |
5.31% |
16,912,800 |
16,912,800 |
新疆新九金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9% |
10,800,000 |
10,800,000 |
上海联创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8% |
5,683,500 |
5,683,500 |
杭州联创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8% |
5,683,500 |
5,683,500 |
黄翰强 |
境内自然人 |
0.47% |
1,485,000 |
1,485,000 |
刘健 |
境内自然人 |
0.43% |
1,377,000 |
1,377,000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新150号资金信托合同 |
其他 |
0.35% |
1,101,050 |
0 |
龚浩添 |
境内自然人 |
0.30% |
945,000 |
945,000 |
娄亚华 |
境内自然人 |
0.30% |
945,000 |
945,000 |
公司上市三至目前,后实际控制人均为蔡小如先生,控制权未发生过变更。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蔡小如先生持有本公司58.29%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蔡小如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2003年起担任达华有限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蔡小如先生具有较强的RFID电子标签及非接触智能卡应用技术研究和市场拓展能力,曾获得香港中华专利技术博览会组织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专利技术发展成就奖”。
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上市后未发生重大重组情况。
五、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各类RFID产品,主要产品为标签卡产品,包括非接触IC卡和电子标签。公司是专业的非接触IC卡和电子标签制造商;其他产品为COB模块及读写模块等。
公司研发生产包括非接触IC卡和电子标签在内的RFID标签卡产品型号超过250多种,其中:非接触IC卡覆盖低频、高频和超高频等各个频率段,广泛用于一卡通、数字化门禁、身份识别、物流跟踪、交通管理、电子证照等多个应用领域。目前,公司已成为我国最大的非接触IC卡供应厂商。公司在小型项目的市场份额持续领先,具有显著优势,在行业中拥有较大市场份额,具体应用领域包括:居住证、门禁考勤、校园一卡通、网吧实名登录卡、公共交通及轨道交通单程票卡、景区电子门票、化妆品防伪物流标签、玩具标签、烟花爆竹-电子许可标签等。
公司拥有良好的销售网络,为公司产品的顺畅、快捷销售提供了坚实的保证。公司的分销、直销网络成熟、完善,项目合作销售渠道迅速发展,包括:与国内外软件/中间件或系统集成商合作、直接为用户提供“标签+读写器+系统集成”一站式解决方案。公司拥有分布在27个省市地区的600多家稳定的终端客户,以及分布在全世界36个国家和地区的海外客户280多个。
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主要有:RFID标签卡天线设计与制造、芯片低成本封装、IC卡的热合层压技术、过程与终端质量检测技术、半成品COB模块包封技术和成品标签卡封装技术等核心生产环节的重要关键技术,这些核心技术为公司在提高产品性能、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节约了生产成本,为公司巩固行业地位和保持行业领先起了重要作用。
截止本预案签署之日,公司已获得89项专利。公司是《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和《建设事业电子标签应用技术》国家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2004年,在广东省科技厅发布的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中,公司“电子标签及标签读写器技术”项目成功中标。公司“非接触智能卡芯片无压塑封装及卡片一次热压封装”和“天线植埋和COB定位焊接创新工艺的电子标签卡”分别于2005和2009年获得由国家科技部、国家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发的“国家重点新产品”称号;公司“RFID标签封装技术的创新工艺”获2008年中山市人民政府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009年6月,公司首推新产品“有源无源自动适应的一体化远距离非接触IC卡”属国内第一张该类创新产品(专利申请号:200920058944.9)。2009年8月公司生产的TU08非接触式CPU卡,根据“CJ/T243-2007国家行业标准”,通过了《建设事业集成电路(IC)卡产品检测》认证;2010年1月公司生产的“社保卡”经《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测合格,并获得智能卡COS操作系统合格证,为公司以后在非接触CPU卡与社保卡业务市场的准入奠定了基础;2010年12月公司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奖《广东省名牌产品》证书;2011年1月公司“非接触式智能卡(采用直焊工艺)”获得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证书;连续四年获得中国信息产业商会智能卡专业委员会颁发的“中国非接触式IC卡销售数量第一名”证书;2011年10月公司生产的“TU08型非接触式CPU卡“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IC卡应用服务中心和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赛西实验室联合颁发的“TU08型非接触式CPU卡检测证书”。
自公司2010年12月份上市以来,依据公司自身核心业务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实行外延式扩张战略,不断吸收合并国内优质的上下游行业。在产业内形成“总部+骨干子公司+生产基地”的结构模式,不断通过信息化、集约化管理,提升各组织的协同效应;在地域上,公司已成功布局上海、北京、武汉、青岛、成都、广州、深圳、南昌、苏州等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城市,完成对国内主要市场的战略布局。在资源集中、专业化经营过程中,公司不断对物联网的产业链进行战略规划,形成适度多元化的业务组合与专业化并重的经营模式,业务范围囊括各类RFID产品、系统集成、软件设计与开发、信息安全、个性化(银行)IC卡、集成电路IC设计与核心元器件、溯源整体解决方案、智慧(数字化)城市、智能交通等物联网各个领域。
在发展战略上,公司积极实行外延式扩张战略,推动公司快速发展,提升公司综合实力,积极探索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把高新技术、客户服务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一方面公司积极与国内一流学府进行合作,积极寻求与一流学府进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另一方面,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等多种金融工具,不断进行产业整合、结构调整、核心业务升级。
最近三年,公司业务稳步发展,主营业务及其产品结构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如下表所示: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2012年9月30日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1,261,349,416.01 |
1,265,344,022.18 |
960,907,893.49 |
249,438,679.19 |
总负债 |
180,686,702.03 |
213,032,195.37 |
63,187,731.57 |
113,429,967.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943,164,053.55 |
923,821,438.36 |
897,720,161.92 |
136,008,711.31 |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2012年9月30日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营业收入 |
282,930,470.48 |
311,126,531.01 |
260,691,353.85 |
249,453,830.31 |
利润总额 |
49,472,268.97 |
73,782,565.39 |
54,136,035.77 |
48,606,762.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0,581,535.19 |
59,139,596.44 |
46,549,914.61 |
41,315,579.97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2012年1-9月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91,910.20 |
32,736,117.53 |
54,463,968.57 |
35,466,160.9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972,568.59 |
-117,347,858.33 |
-9,982,794.55 |
-26,064,329.7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948,208.73 |
37,365,667.90 |
671,705,076.07 |
20,395,169.3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4,814,571.86 |
-47,555,660.69 |
715,825,233.88 |
29,818,088.90 |
(四)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2012年1-9月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基本每股收益 |
0.1274 |
0.2784 |
0.2858 |
0.5142 |
每股净资产 |
2.9605 |
4.3497 |
4.2268 |
1.5457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132 |
0.1541 |
0.2564 |
0.4031 |
第二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对方总体概况
本次交易对方系新东网的所有股东,分别为自然人陈融圣、曾忠诚、詹桂堡、郭亮、朱雪飞、李壮相、李新春、周捷、黄建锋、江志炎。
二、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陈融圣,男,中国,35010419700127XXXX,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沙帽井,无境外居留权,台湾大学EMBA,目前担任的社会职务有福建省通信协会理事、福建省软件协会理事、福建省青年联合会理事、福建省青少年网络协会会长等,曾先后获得福建省优秀青年企业家、第四届福建青年创业奖(杰出成就奖)、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等荣誉。截至本预案出具日,陈融圣持有新东网82.39%股权,近三年均在新东网任职,并一直担任新东网董事长、总经理,属新东网核心技术人员。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陈融圣的关联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湖北新东网软件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福州正谊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福州鼓楼正谊培训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弟弟陈融洁所持公司 |
福建省鑫融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弟弟陈融洁与父亲陈泽光所持公司 |
福州清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弟弟陈融洁所持公司 |
南平鑫通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弟弟陈融洁所持公司 |
注:湖北新东网软件有限公司目前正处于注销公告期,预计于2013年3月份完成注销。
关联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1、福州正谊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资本 |
50万元 |
实收资本 |
5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5年8月1日 |
住 所 |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23号福州第一中学2座1层 |
法定代表人 |
陈融圣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教育信息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及中介服务) |
主营业务 |
教育培训 |
股权结构 |
陈融圣持有70%的股权
陈泽光持有30%的股权 |
2、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交易对方名称:福建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6号楼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6号楼
二〇一三年三月
独立财务顾问
(下转A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