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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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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38 股票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13-002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
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权质押情况

 2013年3月5日,本公司接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白鹭”,目前持有本公司80,786,274股,均为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1.22%)通知,新乡白鹭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420万股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新乡白鹭子公司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借款之保证,借款期限为两年,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3月1日,质押期限为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之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本次有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双方已于2013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二、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截止本次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完成日前,新乡白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为流通股,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0,700,000股的5.25%。截止本次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完成日前,新乡白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尚处于质押状态的质押情况如下:

 新乡白鹭曾于2011年12月6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1000万股作质押,作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借款之保证(详见公司2011-042号公告),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12月06日,质押期限为三年,目前尚未解除质押。

 新乡白鹭曾于2012年10月15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1000万股作质押,作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申请人民币4,5000万元借款之保证(详见公司2012-029号公告),质押登记日为2012年10月15日,质押期限为自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之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目前尚未解除质押。

 截止本公告日,新乡白鹭共持有本公司股票80,786,274股,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34,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0,700,000股的8.98%。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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