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沪深300ETF发起式 |
基金主代码 | 510310 |
基金运作方式 | 交易型开放式(ETF)、发起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3月6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62号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3年2月18日
至2013年2月28日止 |
验资机构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3年3月6日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7,051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1,104,263,810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43,605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1,104,263,810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43,605 |
合计 | 1,104,307,415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3年3月6日 |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上述“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包含所募集股票市值。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 |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发起份额总数 |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
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 | - | - | - | - | — |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 | - | — |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 | 10,002,600 | 0.9058% | 10,002,600 | 0.9058% | 3年 |
其他 | - | - | - | - | — |
合计 | 10,002,600 | 0.9058% | 10,002,600 | 0.9058% | — |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的日期或开放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办理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