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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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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28     股票简称:兰太实业   编号: (临)2013-003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3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德禄先生主持。

经与会全体董事通讯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增加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04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3年3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为适应市场需求,开拓市场,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原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加碘食用盐、化工原料盐、农牧渔业盐产品;金属钠、液氯盐化工产品;天然胡萝卜素系列产品、盐藻粉、螺旋藻产品、盐田生物产品;利用余热发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只限工业用);压力管道安装、锅炉维修;金属桶制造、轴承、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的制造;输送机械制造;氯酸钠、氯化异氰尿酸、氯化聚乙烯(分公司经营);水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蒸汽、高纯钠;压力容器制造、锅炉安装维修改造;进出口经营、代理。

变更后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加碘食用盐、化工原料盐、沐浴盐、果蔬洗涤盐、农牧渔业盐产品;金属钠、高纯钠、液氯盐化工产品;氯酸钠、氯化异氰尿酸、氯化聚乙烯(分公司经营);天然胡萝卜素系列产品、盐藻粉、螺旋藻产品、盐田生物产品;蒸汽;利用余热发电;水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只限工业用);压力管道安装;压力容器制造;锅炉安装、维修、改造;金属桶制造、轴承、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的制造;输送机械制造;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进出口经营、代理。

二、修改《公司章程》

由于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拟修改如下:

原章程:第二章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加碘食用盐、化工原料盐、农牧渔业盐产品;金属钠、液氯盐化工产品;天然胡萝卜素系列产品、盐藻粉、螺旋藻产品、盐田生物产品;利用余热发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只限工业用);压力管道安装、锅炉维修;金属桶制造、轴承、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的制造;输送机械制造;氯酸钠、氯化异氰尿酸、氯化聚乙烯(分公司经营);水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蒸汽、高纯钠;压力容器制造、锅炉安装维修改造;进出口经营、代理。

修改后:第二章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加碘食用盐、化工原料盐、沐浴盐、果蔬洗涤盐、农牧渔业盐产品;金属钠、高纯钠、液氯盐化工产品;氯酸钠、氯化异氰尿酸、氯化聚乙烯(分公司经营);天然胡萝卜素系列产品、盐藻粉、螺旋藻产品、盐田生物产品;蒸汽;利用余热发电;水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只限工业用);压力管道安装;压力容器制造;锅炉安装、维修、改造;金属桶制造、轴承、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的制造;输送机械制造;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进出口经营、代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05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增加

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碱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昆仑碱业担保增加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15,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98,087.06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青海海西蒙西联碱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西联”)以其拥有昆仑碱业的股权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昆仑碱业100万吨/年纯碱项目现处试生产期间,为弥补流动资金的不足,拟申请增加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15,000万元,需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蒙西联以其拥有昆仑碱业的股权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自借款及融资租赁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及融资租赁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6月

注册地:青海省德令哈市茫崖路14号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德禄

经营范围:工业纯碱的生产销售;工业盐的开采、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蒙西联持有该公司49%的股权。

资产负债情况:截止2012年11月,昆仑碱业总资产329,401.66万元,总负债275,310.39万元,净资产54,091.27万元,未分配利润300.25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蒙西联以其拥有昆仑碱业的股权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借款及融资租赁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及融资租赁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止。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担保金额:15,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单位新建100万吨纯碱项目拥有当地盐湖矿、石灰石矿和煤矿资源,项目投入生产运营以后具有明显的成本和规模优势,自身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采取了规避风险的反担保措施,可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议案提交之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256,977.06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均为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本公司累计为昆仑碱业提供的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担保总额225,077.06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8,087.06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06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提议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定于2013年3月22日(周五)上午11:00在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现场投票方式举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增加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临2013-003),2项议案均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3月19日下午交易日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3年3月21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3时—17时。

3、登记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通讯地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3、联系方式: 电话:(0473)3443785

(0473)3443896

传真:(0473)3443900

邮编:750336

联系人:韩方鹏 陈洁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7日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3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增加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担保额度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说明:1、本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均为有效,传真登记后请将原件或复印件寄回本公司。

2、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证券帐户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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