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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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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3月5日下午15:00在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2月23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俊丰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1年,品种分别为: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2000万元贸易融资授信。本次贷款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0年3月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申请4000万元抵押贷款的议案》(实际提款3,986.7085万元);加上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申请的授信总额为人民币13,987万元。(《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007,详见2010年3月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同意用公司产权证号为梅府国用(2009)第3478号、面积15892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综合授信总额13,987万元的最高额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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