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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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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我公司股票司法冻结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贤成矿业 公告编号2013-021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我公司股票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2月26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2013)兰法民二初字第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关于原告施纪光与被告甘肃华夏中天资源环保有限公司、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黄贤优、深圳市樊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兰法民二初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轮候冻结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公司55,84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及359,300,948股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2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我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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