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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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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
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

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原则和有关要求,自2013年3月5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交易。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估值结果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如下:

基金名称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名称股票代码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
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锦龙股份0007120.26%

上述估值政策和有关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及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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