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3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3-013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 年2月 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3 年3月 4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勇军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签订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作为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本次贷款用途不涉及其他对外投资行为,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担保事项详见公司临2013-014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3年3月20日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修订《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3-015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上述备查文件查阅途径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3-014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

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61,747.5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提供的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自来水公司)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签订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5%,期限5年。公司作为其控股股东,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东营自来水公司本次贷款用途不涉及其他对外投资行为,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7月27日

工商注册登记号: 370524000000119

注册地点:东营市黄河路以南、泉州路以西

法定代表人:雒安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拥有、运营和维护净水厂、管网、原水增压传输设施、中水厂、城区集污主干管和污水处理厂;进行相关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提供净水、工业原水的销售服务;中水、污水处理服务,水质检测及技术咨询服务。(国家限制、禁止经营的除外,需经审批和许可经营的,须凭批准证书和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83,989,602.56元,负债总额为165,086,101.07元,净资产为118,903,501.49元;2011年年度营业收入为15,535,167.04元,利润总额为2,612,960.14元,净利润为1,942,623.22元。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尚未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核准金额额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贷款用途不涉及其他对外投资行为,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对其提供担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作为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本次贷款用途不涉及其他对外投资行为,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经谨慎研究,认为东营自来水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同意为其提供担保。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此方案。

六、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目前,包含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5,000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1,747.50万元。现行有效的对外担保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3,670.01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上述备查文件查阅途径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3-015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3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00

● 股权登记日:2013年3月12日

●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33号国中商业大厦10层公司会议室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3月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3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33号国中商业大厦10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修订《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3年1月29日公告,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3年3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五、登记及出席会议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33号国中商业大厦10层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劵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13年3月19日的9:30—11:30、13:30—16:30。

六、其他事项

1.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33号国中商业大厦10层

3. 邮政编码:100006

4. 联系电话:010-51695607

5. 联系传真:010-65220997

6. 联系人:关志强先生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4日

附件: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提示:本段三个括号内容请打“√”选择)

序号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修订《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表内容请打“√”选择)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事项:代表本公司出席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人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