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13-007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2月28日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赵兴学、徐海松、唐崇银、田继梁、应华东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会议经逐项审议、举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赛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7500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53.02%的深圳市赛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申请人民币7,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品种为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深圳市赛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办理授信额度提供7500万元担保的议案》(详见“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13-008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3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深圳市赛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办理授信额度提供7500万元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控股53.02%的深圳市赛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小贷”)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申请人民币7,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本公司为赛格小贷上述授信额度提供人民币7,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有关文件。
同时本公司每年按赛格小贷实际向银行取得贷款的日均余额的1.5%向赛格小贷收取担保费。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深圳市赛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5日
(三)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宝华大厦A1168
(四)法定代表人:王立
(五)注册资本:15,000万元
(六)经营范围:主要经营深圳市行政辖区内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深圳市赛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八) 2012年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 项目 | 金额 |
| 总资产 | 15,707万元 |
| 负债总额 | 485万元 |
| 所有者权益 | 15,221万元 |
| 营业收入 | 1,692万元 |
| 利润总额 | 489万元 |
| 净利润 | 385万元 |
(九)该公司目前涉及的起诉案件:
1.借款人黄汉良、戴丽娟因欠23万元贷款并逾期,公司已于2012年8月24日向福田法院起诉并已立案,定于2013年2月7日开庭审理.已支付诉讼费4835元 。
2.借款人林美芝、陈志川因欠32万元贷款并逾期,公司已于2012年10月25日向福田法院起诉并已立案。已支付诉讼费6,177元 。
3.借款人黄晓清因欠4.6万元贷款并逾期,公司已于2012年12月17日向福田法院起诉并已立案。已支付诉讼费1,447元 。
(十)赛格小贷的股东情况
| 股东名称 | 占股比例 |
| 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 38% |
|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 36% |
| 深圳市赛格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16% |
| 深圳市赛格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8% |
| 深圳市赛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 |
| 合计 | 100% |
鉴于本公司持有深圳市赛格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持有深圳市赛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1%的股权,根据各股东自身的股权比例及对赛格小贷的投资比例折算,本公司最终实际持有赛格小贷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3.0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赛格小贷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保证期间:上述授信额度项下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赛格小贷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为赛格小贷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同时符合本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的需要。赛格小贷目前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赛格小贷的其他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但赛格小贷的另一方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本公司此次担保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3年2月28日(不含本次担保),公司担保余额0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