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采取现场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2月28日上午10:00在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活动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0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24,034,1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16%。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秦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天阳律师事务所赵旭东律师、常娜娜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鉴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24,034,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24,034,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24,034,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24,034,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24,034,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向银行融资并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24,034,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24,034,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杨有陆、何云、唐立久先生分别对2012年度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等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载于2013年2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天阳律师事务所赵旭东律师、常娜娜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鉴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