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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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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重整的风险提示公告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2013-028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重整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葫芦岛中院”或“法院”)于2013年1月31日裁定受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锌业股份”)重整,于2013年2月5日指定锌业股份清算组为管理人。

 一、关于停复牌事项安排

 根据《上市规则》第13.2.6条、第13.2.7条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已于2013年2月4日停牌一天,并自2013年2月5日复牌交易,自复牌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后,公司股票将停牌,预计停牌日期为2013年3月12日。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定后,公司按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二、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交易目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且2010、2011年连续两年亏损,若2012年继续亏损,将在2012年报披露后被暂停上市。公司预约的2012年年报披露时间为2013年4月25日,且初步预计2012年度公司将亏损37.09亿元。

 2、若法院未在2013年3月12日至公司2012年年报披露日之间裁定公司的重整计划,且公司披露2012年报后因连续3年亏损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公司股票将无法复牌,直接进入暂停上市阶段,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3、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本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3年2月28日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2013-029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葫芦岛中院”)于2013年1月31日裁定受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锌业股份”)重整,于2013年2月5日指定锌业股份清算组为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已启动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截止2013年2月27日,已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人共133家,申报债权金额共计人民币82,259,732.43元。此外,与重整相关的资产评估等工作也在进行中。

 管理人于2013年2月22日收到葫芦岛中院(2013)葫民二破字第00001号《复函》,同意锌业股份继续营业,并由管理人委托锌业股份的经营管理人员继续负责营业事务。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本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葫芦岛中院(2013)葫民二破字第00001号《复函》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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