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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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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8股票简称:天药股份编号:2013-007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3年2月28日,天药股份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社会公众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的会议最新通知已于2013年2月8日以公告形式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现场会议在天津舒泊花园大酒店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凤翝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统计的本次会议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数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1,276,1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13%,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7,516,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43%;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59,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6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审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0,566,4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

反对63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弃权7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2、审议通过了《201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0,466,4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

反对63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弃权17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3、审议通过了《2012年财务决算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260,466,4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

反对63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弃权17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4、审议通过了《2012年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60,541,7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

反对63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弃权10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本议案的分段表决结果如下:

投票区段同意票数该区段同意比例反对票数该区段反对比例弃权票数该区段弃权比例
持股1%以下6,451,93789.78630,1008.77104,3001.45
其中: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含50万)6,268,52790.26576,5008.30100,0001.44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下183,41076.0153,60022.214,3001.78
持股1%-5%(含1%)0.000.000.00
持股5%以上(含5%)254,089,849100.000.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60,466,4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

反对63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弃权17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0,466,4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

反对63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弃权17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公司经营层团队年薪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0,466,4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

反对63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弃权17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层基础年薪及奖励制度暂行办法(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0,469,4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

反对63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弃权17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也作出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观韬(天津)律师事务所李红光、吴海庆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观意字[2013]第0038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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