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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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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开闸通信转售
“虚拟运营商”将成现实
陈斯文

 ■ 前沿扫描

 □陈斯文

 

 工信部1月8日公布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结束为期一个月的意见征集,这意味着讨论多年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即将启动。作为支持引导民资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首个举措,试点方案将成为中小民间资本切入电信业的绝佳机会。

 据悉,工信部就正式方案正加速推进出台,已基本完成包括整体框架和具体实施细则在内的一整套方案,预计3月起可接受企业申请,最快5月发放首批运营牌照,试点期初定两年。

 试点方案的出台,意味着“虚拟运营商”将成为现实。所谓虚拟运营商,简而言之,即企业将可从电信、联通、移动三大基础运营商手中,租用号码、时间、网络等资源,再将其与自己提供的服务捆绑包装,向终端用户进行销售。

 根据《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拥有移动网络的电信运营商,在试点期间至少与两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并开展合作。这意味着,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这三家基础运营商之外,未来会有至少6家民企成为虚拟运营商。对此,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司长张峰表示:“民营企业运行机制灵活,对市场反应敏捷,决策速度快,创新力强。引入民间资本后,相信能够为推动电信行业发展进一步增添活力。”

 在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后,即有多只通信信息概念股连续涨停。随即便有包括天音通信、朗玛信息在内的多家企业发布公告,表示将积极申请通信转售资质。根据征求意见稿,申请参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相关的公司需要有着与三大基础运营商的长期联系。独立电信分析师付亮指出,以下三类合作者获取首批虚拟运营商牌照的可能性最大:一是苏宁电器、天音通信这样的原销售渠道合作商;二是263、神州泰岳这样的原产业链合作商;三是阿里、用友这样的综合应用方案提供商。

 这三类企业与基础运营商能够优势互补,同时避免直接在业务上的竞争。另外,这些有意向成为虚拟运营商的民企,本身在渠道、用户、服务以及品牌影响力方面具有先天优势,甚至在日常运营过程中,与电信运营商早已展开合作,双方业务往来互动经验丰富。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向记者表示:“民间资本的进入会激发市场活力,竞争主体的增多必然带来竞争强度的提高。因此,随着虚拟运营商的出现,资费下降将成为必然。用户在拥有更多选择的同时,将享受到更丰富的业务。”

 随着微信等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基础运营商的语音、短信业务遭受到严重冲击,运营商亟须另辟蹊径寻找到新的突破口。四川通信设计院高级咨询师程德杰博士表示:“《试点方案》的出台,短期内不会对基础电信运营商造成实质性影响,且有助于消弭国内电信业垄断指控,激活电信运营商的创新能力。”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民间资本的进入能给其输送新鲜的血液和开放性的思维,正是推动传统电信供应商转型的良好契机。因此,未来入局的新竞争者民营企业,其与运营商将是竞合关系,将更好地实现共赢。

 事实上,在全球范围移动虚拟运营商已成为一种较为成熟的电信商业形态。据统计,全球目前共有1100多家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参考国外移动虚拟运营商成熟的模式,企业必须针对细分市场进行业务创新和服务创新,通过开展移动定制服务增强用户体验,以更好的信息服务产品提升品牌,为客户创造独到的价值和专属的服务,这样才可能获得比较高的议价能力,进而实现盈利。

 电信行业破除垄断,引入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无论对于行业还是社会公众,均是利好消息。不过,电信业在恢弘的发展前景下,虚拟运营商与基础运营商能否取得共赢,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虚拟运营,还有待于政策的进一步细化和模式的明晰,而过多的政策限制将影响虚拟运营商的业务创新和试点目标的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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