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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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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3-010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2月22日(星期五)上午9:30

 2、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技术北区朗山二路海王工业城公司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主持召开。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持有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81,812,6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863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杭州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81,812,652股,同意票181,812,6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东森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81,812,652股,同意票181,812,6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伟东、林霞娟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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