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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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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加大对重点和恶性案件执法力度
通报五起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
毛建宇

 □本报记者 毛建宇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2日在介绍证券期货执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时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坚持惩防并举,以提高办案效率和执法效果为目标,加大对重点和恶性案件的执法力度,加大从源头上打击、遏制、预防证券期货违法行为的力度。

 加强内幕交易综合防控

 该负责人介绍,2013年证监会在证券期货执法方面要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一是在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内幕交易案件高压态势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案件和欺诈上市案件的打击力度,加大对中介机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继续加强内幕交易综合防控,不断完善各种规则制度,切实加强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从制度机制上预防内幕交易行为发生;三是在继续做好市场操纵、欺诈上市、虚假披露案件查处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其违法手段、规律特点的研究,增强防范与查处的针对性、有效性;四是加强对执法工作总体研究和顶层设计,优化体制机制,增强系统内外的协调互动与协作配合,全面提高执法效率;五是加强和完善案件线索发现能力;六是继续加强刑事追责工作,积极推进证券司法体制改革,加大行政调查与刑事侦查的有效对接,推动形成调查侦查工作与司法诉讼的有机衔接,不断提升执法效果。

 查处首例保险从业人员“硕鼠”案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媒体报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核查发现的线索,2011年11月,证监会对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投资经理夏侯文浩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夏侯文浩2009年6月进入平安资管,2009年12月起担任平安资管保险资产投资室的投资经理,先后负责三个保险资产管理账户的具体投资管理工作,2011年4月起升任投资室副经理。夏侯文浩在2010年2月至2011年5月实际管理保险资产账户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三个保险资产管理账户投资交易的有关未公开信息,使用“赵某某”、“夏某某”、“蒋某某”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保险资产账户买入相同股票11只,成交金额累计达1.46亿余元,获利919万余元。

 夏侯文浩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于2012年6月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公安机关目前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位负责人表示,本案是证监会查处的首例保险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案。

 通报四起涉嫌内幕交易案情况

 上述负责人通报了冯大明等人涉嫌内幕交易案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监控发现的线索,2012年5月,证监会对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冯大明等人涉嫌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德赛电池”股票行为立案稽查。经查,冯大明及谢晖、王文芳、徐双全等人相关行为涉嫌犯罪。2012年7月,证监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目前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这位负责人介绍,经调查发现,从2010年下半年起,以冯大明为主的德赛电池管理团队开始与上海市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接触,筹备德赛电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1年11月8日,德赛电池召开会议,讨论项目计划并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德赛电池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形成。

 冯大明时任德赛电池的总经理,且为德赛电池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主要负责人,为内幕信息知情人。2011年11-12月,冯大明伙同相关人员谢晖利用新开立的刘某、张某证券账户,以及借用的李某、车某证券账户,合计买入“德赛电池”股票200余万股,买入金额4500余万元。2012年4-7月陆续卖出股票,实际获利1800余万元。

 王文芳是为德赛电池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掌握德赛电池重组再融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徐双全与王文芳为大学同学,“德赛电池”股票停牌前,王文芳涉嫌将该内幕信息泄露给徐双全。2012年2月6-8日,徐双全利用其控制的徐双全、陈某、唐某、徐某账户买入“德赛电池”股票62余万股,买入金额1300余万元。2012年6月卖出股票,实际获利700余万元。

 上述负责人还介绍了李明智等涉嫌内幕交易案情况。2010年8月,海澜德投资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李明智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刘某某、泰达控股证券部经理朱某某,就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事宜进行初步商谈。上述事项在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内幕信息,李明智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

 经查,李明智之妻弟郭福祥在2010年8月开始使用“周某某”证券账户大量交易“滨海能源”股票,动用资金400余万元,该资金来源于李明智之妻郭先之银行账户。2010年9月,“周某某”证券账户内的股票全部卖出,所得400余万资金几经周转最终进入“李某某”等11个证券账户;同期,郭福祥等人以15%的年息筹得的2000万元、郭先之银行账户中的480万元先后转入“李某某”等11个证券账户。2010年10月20日至11月9日期间,郭福祥使用“李某某”等11个证券账户累计买入“滨海能源”股票190.9万股,卖出113.1万股,交易金额3,919万余元,获利816万余元。

 该负责人表示,李明智、郭先之、郭福祥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使用“李某某”等证券账户交易“滨海能源”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有关规定,构成内幕交易,同时涉嫌构成《刑法》规定的内幕交易罪。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将李明智等涉嫌内幕交易犯罪情况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同时,这位负责人还通报邹炎涉嫌内幕交易案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监控发现的线索,2011年12月,证监会对邹炎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立案调查。2012年6月,证监会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目前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1年1月20日,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启动其所控股的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该事项属于内幕信息。交通集团聘请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为本次重组的财务顾问。自3月14日起,“粤高速A”股票停牌,6月13日,“粤高速A”复牌并公告《非公开发行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计划向其控股股东交通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建设公司发行A股股票,收购建设公司持有的广珠公司100%股权。

 经查,邹炎当时为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工作人员,负责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大客户项目组的人力资源调配工作。2011年1月21日-24日,邹炎知悉了粤高速的重组事项,并告知其妻子以共有资金买入“粤高速A”股票。2011年1月24日至2月11日,其妻子通过亲戚账户买入“粤高速A”股票77万股,动用资金340余万元。2月22日至3月4日,该账户累计卖出成交“粤高速A”股票41万股,3月14日停牌前持有“粤高速A”股票36万股,6月13日复牌时卖出部分“粤高速A”股票,账面浮盈14余万元。

 上述负责人还通报了孙伟等人涉嫌内幕交易案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控发现的线索,2011年8月11日,证监会对孙伟等人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孙伟、张林、孙宏等人涉嫌内幕交易犯罪。2012年2月,证监会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2009年10月底,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与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双方就江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借壳安源股份的上市方式达成一致意见。2010年2月21日,中弘集团给江煤集团出具《承诺函》,承诺3月31日前完成对江西煤业的剩余出资。7月26日,安源股份应江煤集团要求申请股票停牌。8月31日,安源股份公告重组预案并复牌。根据双方协议约定及重组进程情况,中弘集团对江西煤业的出资情况是决定安源股份启动重组的关键,属于内幕信息,价格敏感期为2010年2月21日至8月31日。中弘集团财务人员孙伟参与了安源股份重组的整个过程,知悉中弘集团对江西煤业的资金到位情况,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

 2010年2月份,孙宏从孙伟配偶张林处获悉安源股份重组信息,并提议利用他人账户合作交易“安源股份”股票。4月16日至7月7日,孙伟、张林和孙宏向阮某证券账户合计转入590万元资金,并利用该账户买入“安源股份”股票46万余股,成交金额589.30万元,账面盈利258.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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