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背景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电清新”)于2012年2月以增资方式控股北京中天润博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润博”),中天润博已与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城乡管委”)就太原市城区范围内从事再生水利用开发实施项目签署了《太原市再生水利用开发(框架)协议》,具体项目实施由中天润博控股子公司太原市再生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水公司”)负责。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2年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6)。
二、项目进展
近日,再生水公司与城乡管委签署了《太原市河西北中部污水厂再生水项目经营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双方
甲方: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
乙方:太原市再生水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太原市河西北中部污水厂再生水项目
3、项目范围:甲方授予乙方项目经营权,乙方负责太原市河西北中部污水厂再生水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项目经营期为自生效日起28年,经营期满后乙方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签。
4、协议结算原则和支付方法
再生水销售收入=实际再生水供给量×再生水销售价格。再生水的销售价格指经物价部门核定批准的价格。再生水的销售收入由乙方向再生水需求客户(主要为大型的工业客户)直接收取。
5、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1.85亿元人民币,由再生水公司自筹资金。最终投资额以实际情况为准。
6、协议生效日:本协议自双方正式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
7、违约责任:每一方应有权按照协议约定获得因违约方违约而使该方遭受的任何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
8、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城乡管委是太原市人民政府再生水利用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经太原市人民政府授权签署本协议。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项目在2013年为建设期,计划在2014年投运。协议签署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重大影响。预计本项目完工投运后正常年份,日供水量约8万立方米,年收入约4,500万元,最终数据以实际供水情况为准。
2、协议的履行将为公司提供新的盈利点,推动公司环保、节能、资源综合利用集团化战略的实施,为公司“第二水源”的水务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奠定了基础,进一步强化公司长期稳定的盈利模式。
3、协议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协议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协议系运营协议,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项目施工的外包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再生水公司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建工”)签署了《太原市再生水回供城北工业企业工程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合同》。
1、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太原市再生水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太原市再生水回供城北工业企业施工总承包工程
(3)合同金额(人民币):1.45亿元。
(4)项目内容:太原市河西北中部污水厂再生水项目的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建安施工及设备调试等。
(5)项目工期:预计2013年内完工。
(6)合同生效: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中铁建工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0年5月2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荣耀
公司住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2号
经营范围: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民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新建、扩建各级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综合性工程(不含四电工程)的施工;市政、装饰、空调、仪表、消防、设备与管道安装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铁路、桥梁、变配电、服务、构件加工、建材及设备供销。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备查文件
《太原市河西北中部污水厂再生水项目经营协议》
《太原市再生水回供城北工业企业工程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