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期届满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
根据《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以2013年2月18日为份额转换基准日,对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估值优先、估值进取份额进行了封闭期届满转换。现将份额转换结果公告如下(各份额净值精确到小数点后第8位,第9位四舍五入)如下表:
转换前的 | 转换前单位净值 | 转换前份额数 | 基金份额 | 转换后的 | 转换后份额数 |
基金份额 | (单位:元/份) | (单位:份) | 转换比例 | 基金份额 | (单位:份) |
估值优先 | 1.171 | 421,553,139.14 | 1.40326808 | 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 | 843,105,238.94 |
估值进取 | 0.49796122 | 421,551,399.27 | 0.59673192 |
注: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国泰估值份额(代码:160212)转换前单位净值为0.83448061元/份。
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上述转换比例,对估值优先、估值进取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了计算,并由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份额变更登记申请。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以拨打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21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工商银行
开通基金定期定额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决定自2013年2月22日起在工商银行开通以下基金产品的定期定额业务并参加其“2013倾心回馈”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工商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工商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定投申购下限
基金代码 | 基金名称 | 定投申购下限(单位:元) |
020023 | 国泰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0 |
二、优惠期限及优惠费率
在2013年2月22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进行上述指定基金产品的基金定投申购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和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各基金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业务并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2、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具体申购费率请参见各只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若投资者申请基金定投业务的基金处于暂停申购状态,本公司对上述开放式基金(除国泰金鼎基金)照常接受定期定额业务。是否确认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判定。
4、本次优惠活动,只针对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工商银行受理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站:www.icbc.com.cn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免长途通话费用)
021-38569000
网站:www.gtfund.com
该活动解释权归工商银行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工商银行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参加各渠道网上银行、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3年2月26日起参加以下销售机构网上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代码
基金代码 | 基金名称 |
160218 |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网上银行费率优惠活动
渠道名称 | 优惠费率 | 活动期限 |
中国银行 | 8折 | 无期限 |
中国建设银行 | 7折 | 无期限 |
交通银行 | 8折 | 2013年6月28日 |
国泰君安 | 4折 | 无期限 |
中信建投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海通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申银万国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齐鲁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上海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银河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光大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万联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国盛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华福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中投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信达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德邦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华融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长江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厦门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江海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东方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好买基金 | 4折 | 无期限 |
数米基金 | 4折 | 无期限 |
众禄基金 | 4折 | 无期限 |
长量基金 | 4折 | 无期限 |
北京展恒 | 4折 | 无期限 |
2、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渠道名称 | 网银定投 | 柜台定投 | 活动期限 |
中国银行 | 8折 | 8折 | 无期限 |
中国建设银行 | 8折 | 8折 | 无期限 |
交通银行 | 8折 | 8折 | 无期限 |
中信建投证券 | 4折 | 8折 | 无期限 |
齐鲁证券 | 4折 | - | 无期限 |
银河证券 | 4折 | 8折 | 无期限 |
信达证券 | 4折 | - | 无期限 |
海通证券 | 4折 | 8折 | 无期限 |
华福证券 | 8折 | 8折 | 无期限 |
中投证券 | 4折 | 8折 | 无期限 |
华融证券 | 4折 | 8折 | 无期限 |
光大证券 | 4折 | - | 无期限 |
长江证券 | 4折 | - | 无期限 |
数米基金 | 4折 | - | 无期限 |
众禄基金 | 4折 | - | 无期限 |
长量基金 | 4折 | - | 无期限 |
北京展恒 | 4折 | - | 无期限 |
* 上表列示各渠道通过柜台及网银提交定投业务优惠费率,其他方式提交定投业务优惠费率以代销渠道相关规定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新募集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基金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含0.6%)的,申购费率按活动优惠折扣(若活动优惠折扣为8折,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的,或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具体申购费率请参见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本基金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的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网上直销优惠费率为准。
4、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5、网上银行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特殊情况以销售渠道为准。
6、若本基金日后处于暂停申购状态,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根据销售机构报送为准,是否确认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判定。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g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免长途通话费用)
021-38569000
上述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有关上述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21日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场内简称:国泰地产) |
基金主代码 | 160218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2月6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依据 |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 2013年2月26日 |
赎回起始日 | 2013年3月4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3年2月26日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房地产A | 房地产B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50117 | 150118 |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国泰房地产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者赎回申请且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国泰房地产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国泰房地产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为满足投资者需求,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自2013年2月26日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起,本基金场外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调为1,0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场内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关于本基金申购金额限制的规定如与其他规定不同,以本公告为准。
3.2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者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 | 申购费率 |
M<50万 | 1.0% |
50万≤M<100万 | 0.6% |
M≥100万 | 每笔1,000元 |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办理本基金份额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场内申购、赎回业务规则有新的规定,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并按照新规定执行,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国泰房地产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1000.00份。本基金不对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代销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
N<1年 | 0.5% |
1年≤N<2年 | 0.25% |
N≥2年 | 0 |
本基金场内赎回费为固定值0.5%,不按份额持有时间分段设置赎回费率。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办理本基金份额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场内申购、赎回业务规则有新的规定,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并按照新规定执行,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也以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各销售机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
申银万国、国信证券、齐鲁证券适用于最低扣款额500元;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国泰君安、海通证券、万联证券、国盛证券、光大证券、长江证券、厦门证券、天相投顾、信达证券、平安证券、德邦证券、江海证券适用于最低扣款额300元;
交通银行、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中信证券、中投证券、华龙证券、西南证券、华融证券、华福证券、众禄基金、数米基金、长量基金、北京展恒及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适用于最低扣款额100元。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楼
电话:021-38561759
传真:021-68775881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8569000
联系人:蔡丽萍
网址: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柜台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第5层
电话:010-66553078
传真:010-66553082
联系人:王彬
3、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
网站:www.gtfund.com 登录网上交易页面
电话:021-38561739
联系人:徐怡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2 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具有场内基金申购、赎回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开源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3年2月26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国泰房地产份额、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国泰房地产份额、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国泰房地产份额、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即“国泰房地产份额”,场内简称:“国泰地产”,基金代码:160218)、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即“房地产A份额”,场内简称“房地产A”,交易代码:“150117”)与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即“房地产B份额”,场内简称:“房地产B”,交易代码:“150118”)。
3)投资者自2013年2月26日起可以通过认购/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国泰房地产基金份额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场外认购/申购的国泰房地产基金份额只有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成功后方能申请场内赎回或申请分拆为房地产A份额与房地产B份额。分拆后的房地产A份额与房地产B份额方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房地产A份额与房地产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敬请认购/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根据自身情况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国泰房地产份额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13年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进行查询。
5)投资者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种方式对本基金的国泰房地产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本基金的房地产A份额、房地产B份额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场内申购、场内赎回通过场内代销机构办理,场外申购、场外赎回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的直销柜台、网上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办理。
6)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以及各销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7)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