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晨鸣纸业 晨鸣B 股票代码: 000488 200488 公告编号:2013-012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2月1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3年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5人,实际参加董事15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慧锐投资建设治理工程项目并授权的议案
为保障湛江晨鸣的持续稳定运营并增加收入,充分利用湛江晨鸣所处地理优势和公司实力,公司决定投资建设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同意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广东慧锐投资建设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事宜。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的对外投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晨鸣投资生活用纸项目及技改项目的议案
为丰富公司产品品种,提高产品在市场的综合竞争力和毛利率水平,在前期6万吨生活用纸生产线的基础上,董事会同意在武汉晨鸣分期建设年产13.6万吨生活用纸项目;同时对武汉二厂4800纸机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生活用纸和技改项目建设的相关事宜,详细内容请参阅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海鸣矿业增资及新增股东的议案
鉴于海城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鸣矿业”)目前注册资本较低,尚未开展经营活动,考虑海鸣矿业后续项目运作风险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符合广大股东及公司利益,有利于股东共担风险、共同努力,经与股东协商,决定对海鸣矿业增资至人民币2.4亿元,其中:公司对海鸣矿业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400万元,辽宁北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集团”)对海鸣矿业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200万元,寿光市恒泰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企业”)对海鸣矿业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万元。增资后,海鸣矿业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4亿元,股东结构变更为:公司持有60%的股权,北海集团持有30%的股权,恒泰企业持有10%的股权。因公司董事长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管持有恒泰企业股权,恒泰企业增资海鸣矿业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海鸣矿业增资及新增股东涉及的相关事宜。
详细内容请参阅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的相关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六日
股票简称: 晨鸣纸业 晨鸣B 股票代码:000488 200488 公告编号:2013-013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鸣矿业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海城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鸣矿业”) 目前注册资本较低,尚未开展经营活动,考虑海鸣矿业后续项目运作风险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符合广大股东及公司利益,有利于股东共担风险、共同努力,经与股东协商,决定对海鸣矿业增资至人民币2.4亿元,其中:公司对海鸣矿业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400万元,北海集团对海鸣矿业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200万元,恒泰企业对海鸣矿业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万元。增资后,海鸣矿业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4亿元。增资及新增股东后,海鸣矿业股东结构变更为:公司持有60%的股权,北海集团持有30%的股权,恒泰企业持有10%的股权。恒泰企业增资海鸣矿业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寿光市恒泰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企业”)于2010年9月15日成立,主要业务为以企业自有资金对外进行项目投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洪国先生持有恒泰企业56.98%的股权,副董事长尹同远先生持有恒泰企业12.29%的股权,监事会主席高俊杰先生持有恒泰企业1.12%的股权,副总经理李雪芹女士、王春方先生、胡长青先生等高管合计持有恒泰企业27.38%的股权,刘树森先生持有恒泰企业2.23%的股权。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洪国先生、副董事长尹同远先生、监事会主席高俊杰先生、副总经理李雪芹女士、王春方先生、胡长青先生等高管在恒泰企业持有股份,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六位关联董事陈洪国先生、尹同远先生、李峰先生、耿光林先生、侯焕才先生和周少华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
其余九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对海鸣矿业增资及新增股东的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之前,已将该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六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六位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海鸣矿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增资标的的情况
1、公司名称:海城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 海城市牌楼镇杨家店村627甲号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5、法定代表人:张德三
6、营业执照注册号:210381009188233
7、成立时间:2012年11月6日
8、经营范围:菱镁石、滑石加工销售。
9、股 东:公司(70%)、北海集团(30%)
10、截至 2012年 12月 31 日,海鸣矿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00,005,990.48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00,005,990.48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元。
三、交易对方情况
(一) 寿光市恒泰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寿光市恒泰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寿光市圣城街595号
3、法定代表人:陈洪国
4、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5、经营范围:以企业自有资金对外进行项目投资
6、成立日期:2010年9月15日
7、主要股东: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洪国先生持有恒泰企业56.98%的股权,副董事长尹同远先生持有恒泰企业12.29%的股权,监事会主席高俊杰先生持有恒泰企业1.12%的股权,副总经理李雪芹女士、王春方先生、胡长青先生等高管合计持有恒泰企业27.38%的股权,刘树森先生持有恒泰企业2.23%的股权。
公司、公司董监高与恒泰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11年 12月 31 日,恒泰企业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18,973.51元;2012年12月31日,恒泰企业净资产为人民币8,418.47万元。
(二)辽宁北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辽宁北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海城市牌楼镇杨家店村
3、法定代表人:金楠
4、注册资本:人民币5,2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1年8月16日
6、经营范围:露天地下开采滑石、菱镁石(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加工销售:滑石、滑石粉、绿泥石、方解石、碳酸钙粉、绿泥石粉。
7、主要股东:海城市石粉二厂(96.16%)、金楠(1.92%)、李艳娇(1.92%)
截至2011年 12月 31 日,北海集团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9,37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818万元;2012年12月31日,北海集团净资产为人民币89,174万元。
四、协议内容
1、海鸣矿业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4亿元,即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4亿元。公司、北海集团和恒泰企业同意按照1元/元的价款认缴增资部分,晨鸣纸业出资人民币7,400万元,北海集团出资人民币4,200万元,恒泰企业出资人民币2,400万元。增资后,海鸣矿业股东结构变更为:公司持有60%的股权,北海集团持有30%的股权,恒泰企业持有10%的股权。
2、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海鸣矿业缴纳上述出资款。此次增资扩股所引致的所有税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各方各自承担。
3、各方同意在海鸣矿业收到上述增资扩股价款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海鸣矿业增资之工商变更登记。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应向守约方负赔偿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次增资额的30%。守约方应根据相互之间增资的比例分配违约金。
5、本协议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增加注册资本,有利于海鸣矿业增强资金实力,尽快开展经营业务,同时有利于股东共担风险、共同努力,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恒泰企业之间无关联交易发生。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鉴于目前海鸣矿业注册资本较低,尚未开展经营活动,考虑海鸣矿业后续项目运作风险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符合广大股东及公司利益,有利于股东共担风险、共同努力,经与股东协商,决定对海鸣矿业增资至人民币2.4亿元,其中:公司对海鸣矿业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400万元,北海集团对海鸣矿业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200万元,恒泰企业对海鸣矿业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万元。增资后,海鸣矿业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4亿元。恒泰企业增资海鸣矿业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据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向海鸣矿业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海鸣矿业增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六日
股票简称: 晨鸣纸业 晨鸣B 股票代码: 000488 200488 公告编号:2013-014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丰富公司产品品种,提高产品在市场的综合竞争力和毛利率水平,在前期6万吨生活用纸生产线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武汉晨鸣建设年产13.6万吨生活用纸项目;同时对武汉二厂4800纸机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3 年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5 人,出席会议董事15 人,会议以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晨鸣投资生活用纸项目及技改项目的议案》。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
法定代表人:李维山
注册资本:人民币11,136.7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机制纸、纸板、造纸原料的生产、销售;造纸机械的生产加工、销售;汽车运输;进出口业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投建的武汉晨鸣生活用纸项目全部采用商品漂白木浆及其他浆板,引进当前国际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装备;技改项目由原15万吨文化纸提产到20万吨文化纸;浆料由脱墨浆改为无污染的外购浆板。投资总额约人民币17.8亿元,其中建设投资约人民币159,602.76万元(向金融机构贷款约人民币107,700万元,由企业自筹约人民币51,902.76万元),流动资金约人民币18,449.09万元(其中企业自筹30%即约人民币5,534.73万元,向银行贷款70%即约人民币12,914.36万元)。
武汉生活纸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先行建设6.8万吨生活纸生产线,投资约人民币4.89亿元(其中建设投资约人民币4.10亿元,流动资金约人民币6,959.93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二期项目在一期项目建设投产后18个月内择机建设。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生活用纸项目和技改项目目前尚未签署购买设备合同及其他合同。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在市场的综合竞争力和毛利率水平,并充分发挥公司的规模优势,从而进一步增强本公司竞争力。
根据目前市场情况测算,一期项目达产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约人民币5.81亿元,年利润约人民币1.03亿元。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年可生产生活用纸13.6万吨,及年产20万吨高档环保文化纸的生产能力,年可实现销售收入约人民币21.62亿元,利税约人民币3.78亿元,其中利润约人民币2.83亿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六日
股票简称: 晨鸣纸业 晨鸣B 股票代码:000488 200488 公告编号:2013-015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13年2月6日,广东慧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慧锐”)与湛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签订了《湛江市海东新区岸线和滩涂综合治理工程BT建设项目——投资建设-移交回购(BT)合同》。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3 年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5 人,出席会议董事15 人,会议以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慧锐投资建设治理工程项目并授权的议案》。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需经股东大会批准。管理局及彼等各自之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人士之第三方。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广东慧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长青
注册资本:人民币25,800万元
注册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路35号银隆广场B2509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海洋工程项目投资,旅游项目投资,园林绿化项目投资,市政工程及配套项目投资;销售:五金交电、机电产品。
2、公司名称:湛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李心声
注册资本:人民币5万元
注册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
经营范围:负责湛江市市属非经营性代建项目的组织和协调管理工作。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湛江市海东新区岸线和滩涂综合治理工程BT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海东新区,整治岸线全长约20公里,合同约定对该范围内滩涂中现有的鱼塘、虾塘等约5.2平方公里的面积进行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并完成护岸工程以及相应的市政配套工程的建设,总投资金额约46.07亿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湛江市海东新区岸线和滩涂综合治理工程BT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广东省湛江市海东新区
(3)项目的工程内容:整治岸线全长约20公里,现对该范围内滩涂中现有的鱼塘、虾塘等约5.2平方公里的面积进行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并完成护岸工程以及相应的市政配套工程的建设。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整治工程、护岸工程、市政配套工程以及所有相关工程项目的建设。
(4)项目规模:本项目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的范围约5.2平方公里,总投资金额约46.07亿元,具体投资金额以湛江市财政部门审定的项目相关费用的金额为准,整治工程面积约520公顷,具体位置以其施工图纸标注的实际范围为准。
(5)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所需投入的资金全部由广东慧锐自筹解决。
2、履约保证金
广东慧锐在接到管理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将人民币4,000万元履约保证金转入管理局指定的账户。
3、工程建设准备金
广东慧锐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将人民币12,000万元的工程建设准备金汇入管理局指定的账户。
4、合同生效:合同经管理局、广东慧锐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
(1)若广东慧锐未按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建设,管理局有权追究广东慧锐违约责任;广东慧锐逾期六个月没有完成本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局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因管理局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违约责任,广东慧锐免责。
(2)双方签订合同后,如发生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导致该项目无法继续开展或继续开发的情况,双方可协商终止合作。如任何一方中途擅自解除本合同,则违约方需向守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广东慧锐具有环境治理工程方面的丰富经验,本次合作有利于广东慧锐治理工程方面的技术和品牌推广,有利于广东慧锐业务在当地的发展。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公司将获得土地纯收益20%的分成,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盈利。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网站报刊公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湛江市海东新区岸线和滩涂综合治理工程BT建设项目——投资建设-移交回购(BT)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