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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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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金鹰元丰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码21001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及《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的有关规定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名称证监许可[2012]1537号
基金募集期间2012年12月24日至2013年1月24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3年1月28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5,74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781,039,673.49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238,373.41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781,039,673.49
利息结转的份额238,373.41
合计781,278,046.9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2,978.44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04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3年1月30日

注:(1)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金额合计为781,278,046.90元,折合基金份额为781,278,046.90份,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符合基金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3年1月30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内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及本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www.gefund.com.cn)公告。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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