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两个独立的法人主体,两家公司均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对方公司的股权或出资,两家公司的股东(合伙人)均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对方公司的股权或出资。两家公司的管理层不互相兼职,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声明。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