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9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从2012年9月19日起至2013年3月18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12 年9 月2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4)。
公司于 2012 年12 月28 日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6,500万元中的2,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已于 2013年1月22日将上述剩余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500万元中的2,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2,500万元将在规定期限内(2013 年3月18日前)归还,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