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8号),批复内容如下:
1、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00万股新股。
2、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3、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联系人:耿军、王立鹏
电话:0543-4305986
传真:0543-4305298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张广新、眭衍照
资本市场部联系人:王微、苏伟
电话:010-64818499
传真:010-64818501
特此公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