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9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1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等机构为旗下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自2013年1月21日起,江海证券、国元证券、齐鲁证券的各营业网点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代销基金范围与代码

基金基金代码(前端)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级)163006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级)150102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江海证券、国元证券、齐鲁证券的各营业网点办理该基金的认购、申购与赎回业务应遵循其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增加江海证券、国元证券、齐鲁证券为该基金的代销机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该基金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666-2288

网站:www.jhzq.com.cn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784008-888-777

网站:www.gyzq.com.cn

3、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站:www.qlzq.com.cn

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站:www.cx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月1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