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自2013年1月21日起,江海证券、国元证券、齐鲁证券的各营业网点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代销基金范围与代码
基金 | 基金代码(前端) |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级) | 163006 |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级) | 150102 |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江海证券、国元证券、齐鲁证券的各营业网点办理该基金的认购、申购与赎回业务应遵循其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增加江海证券、国元证券、齐鲁证券为该基金的代销机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该基金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666-2288
网站:www.jhzq.com.cn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784008-888-777
网站:www.gyzq.com.cn
3、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站:www.qlzq.com.cn
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站:www.cx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