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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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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3-003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1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上屋彩虹工业城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永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40,35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4.8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第三届董事会4名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郭健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为:140,355,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1.2、选举汤薇东女士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为:140,355,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1.3、选举李化春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为:140,355,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1.4、选举陈英淑女士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为:140,355,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2、选举第三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

1.2.1、选举魏达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140,355,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2.2、选举陈仕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140,355,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2.3、选举刘书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140,355,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40,355,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选举陈晓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黄志强先生、吴俊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三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40,355,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同意股份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3-004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1月18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上屋彩虹工业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1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一致推选郭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郭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

郭健先生简历详见2012年12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郭健先生,副主任委员汤薇东女士,委员魏达志先生(独立董事)、陈仕明先生(独立董事)、陈英淑女士。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书锦先生(独立董事),委员魏达志先生(独立董事)、陈仕明先生(独立董事)、郭健先生、李化春先生。

(3)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魏达志先生(独立董事),委员郭健先生、陈仕明先生(独立董事)、刘书锦先生(独立董事)、陈英淑女士。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相关人员简历详见2012年12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1)根据工作需要及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汤薇东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金红英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根据公司需要及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化春先生、金红英女士、许泽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陈英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3)根据工作需要及中小板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伍健明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

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国内其他上市公司的情况,现决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基本薪酬(万元)董事津贴(万元)
郭 健董事长50 
汤薇东董事、总经理40 
李化春董事、副总经理38 
陈英淑董事、财务总监36 
刘书锦独立董事 
魏达志独立董事 
陈仕明独立董事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鉴于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的经营班子人员已经确定,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现状并参考国内其他上市公司的情况,现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基本薪酬(万元)
金红英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0
许泽雄副总经理30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2月4日(星期一)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3年1月1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汤薇东,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国际商务师。曾任中信重型机械公司助理工程师、深圳市聚福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中小企业促进会市场部部长,历任公司国际事业部商务经理、国际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国际事业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李化春,男,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内蒙古赤峰百货公司会计、财务科长,内蒙古赤峰市新华贸易公司总经理,广东华普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历任公司财务经理、总裁助理兼财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深圳市新彩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海丰县新洲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嘉兴市彩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2011年8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2012年6月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2012年10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3、金红英,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讲师。曾任江西省九江职业大学讲师、富士康科技公司法务室职员、公司董事长秘书、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人力行政管理中心。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4、许泽雄,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任湖北省仙桃市皮革厂出纳、会计、财务科长,公司仓库主管、储运主管、会计主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采购供应部总监、生产管理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兼制造事业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供应链管理中心。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5、王云,女,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任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职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6、伍健明,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任湖南邵阳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北京中兴财会计事务所审计经理、深圳市捷美特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3-005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3年1月18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上屋彩虹工业城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与会监事一致推举陈晓江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已由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现选举陈晓江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陈晓江先生简历详见2012年12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3-006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2月4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2月4日(星期一)上午9:30

(三)股权登记日:2013年1月30日(星期三)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

(五)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上屋彩虹工业城公司会议室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止2013年1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

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

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1月1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1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上屋彩虹工业城),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彩虹上屋工业城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金红英

联系电话:0755-33236838 33236829

联系传真:0755-33236866

电子邮箱:dongsh@rainbowvc.com

邮编:518108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2月4日召开的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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