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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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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 号)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S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证协发[2009]97号)的要求,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3年1月18日起,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推荐的“指数收益法”对停牌股票美的电器(股票代码:000527)和万科A(股票代码:000002)进行估值。

经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估值调整对本公司旗下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如下:

基金名称停牌股票停牌股票对前一估值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

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美的电器(股票代码:000527)0.25%
摩根士丹利华鑫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美的电器(股票代码:000527)0.11%
摩根士丹利华鑫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万科A(股票代码:000002)0.29%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银行协商,待以上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一月一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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