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3-005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万宝”)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杭州大光明通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73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2〕312号)的文件,公司全资子公司诸暨万宝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诸暨万宝将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2年诸暨万宝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