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FII、RQFII总额度需有计划地持续增加,投资比例限制也要逐步放宽
● 将积极推动B股市场改革,提高B股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能力
● 进一步放宽证券期货业的外资市场准入,提高外资持股上限,逐步放宽业务范围
● 支持跨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产品和跨境债券市场发展
● 2012年专业机构投资者所持A股流通市值占比17.4%,较2011年底上升1.7个百分点
□本报记者 钱杰 香港报道
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14日在香港表示,当地机构投资者建议开放合格境外个人投资者,即所谓QFII2或RQFII2,这个建议的可行性值得研究。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安排,试点开展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制度(即所谓QDII2)。此外,他在回答提问时表示,目前QFII和RQFII的投资总量仅占A股市场市值的1.5%-1.6%,未来这个比例应该可以提高9至10倍。
在当天的亚洲金融论坛上,郭树清发表题为“建设一个更加开放更加包容的资本市场”的演讲并回答了参会者的提问。他指出,今后,将按照“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总体要求,从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稳步提高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重点针对资本账户中尚未实现完全可兑换的项目,进一步优化开放政策工具,更多地采用有条件的总体监控措施,逐步代替简单化的硬性规定。
一是在继续鼓励双向直接投资的同时,鼓励双向平衡的组合投资。支持中介机构、境内外交易所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合作。总的目标是,非居民在境内的发行与交易,要更加制度化、便利化。非居民投资,QFII、RQFII等间接渠道总的额度需要有计划地持续增加,投资比例限制也要逐步放宽,直接渠道也要适当拓宽。将积极推动B股市场改革,提高B股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能力。同时,欢迎国际投资者共同参与金属、原油和金融期货市场建设。
二是扩大居民发行、交易境外金融工具范围。将进一步完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安排,试点开展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制度,适当放宽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企业赴境外融资,提高我国经济利用国际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
三是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跨境投资的水平。境内外的金融机构,尤其是证券类机构,需要提高为非居民、居民跨境投资的服务水平,拓宽业务深度、广度,加快品种创新、交易的组织和服务创新。将继续兑现金融市场开放承诺,进一步放宽证券期货业的外资市场准入,提高外资持股上限,逐步放宽业务范围。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走出去”。推进期货公司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试点。
此外,将继续研究提高港澳资本在合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的持股比例的可行性。支持跨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产品和跨境债券市场发展。探索内地与香港注册基金互认及跨境销售、沪港交易所产品互挂等新的开放形式和内容,从多方面切实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和完善。
郭树清表示,中国资本市场的实际开放程度非常高。截至2012年底,外资股东A股账户合计11000多户,合计持有775.2亿股,占全市场A股总股本的2.56%,外资合计持股市值占A股总市值的3.66%。(下转A02版,亚洲金融论坛专题报道见中证网www.cs.com.cn/xwzx/xwzt/20131014)
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亚洲金融论坛上发表演讲。 新华社记者 黄本强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