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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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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ST厦华 证券代码:600870 公告编号:临2013-002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有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1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编号为“临2011-002”的《诉讼公告》。披露了关于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再次就厦门翔安工业园区食堂工程,齐套厂房、包装厂房、轻型注塑厂房工程,生产调度楼、整机装配厂房工程等被拖欠款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其工程款及拖欠工程款利息、机电安装工程服务配合管理费、现场停工损失等,共计5,071.15万元。我公司为被告人之一,是该工程的受托建设管理方。工程业主为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二、进展情况

 2013年1月8日,公司收到了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具体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准许反诉原告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反诉。本案本诉受理费50元,由原告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反诉受理费50元,由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和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厦华翔安工业园项目的议案》,并对投入该项目的在建工程项目2008年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约为3,907万元。本次撤销诉讼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将不会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2011)厦民初字第56号”民事裁定书;

 2、“(2011)厦民初字第57号”民事裁定书;

 3、“(2011)厦民初字第58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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