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2-057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临海浙富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电机”,公司持股64.09%)收到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复函》(发改办产业[2012]1642号)的文件,根据通知内容,临海电机申报的“大型工程船用特种潜水电动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已被列入关于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获得770万元政府补助资金。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将上述补助款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其投入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起,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摊,分期计算各期损益。上述政府补助对公司 2012 年度利润无重大影响,政府补助所涉及的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修订稿)的要求,作为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审阅了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独立董事:宋深海 许永斌 郭建堂 吴卫国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2-058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2 年12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随着国际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公司近几年承接海外订单的数量逐年增长,而海外订单的交货期、回款信用期限与国内市场差异较大;根据目前的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公司目前对应收款项坏帐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已不能真实地反映应收款项的信用期及回收情况。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体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目前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并将此议案提交本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体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新的应收款项坏帐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应收款项的信用期及回收情况,符合同行业通用的处理标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详细内容刊登在2012年12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2-059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富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2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2 年12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怀勇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目前的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根据应收款项的信用期及回收情况的实际所进行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估计变更 。
会计估计变更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于2012年12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2-060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和原因
1、公司主营大中型水轮发电机组及机电设备总成套,产品根据电站建设进度分部件交货,一般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尤其公司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后,近几年承接的海外订单数量逐年增长,海外订单的交货期、回款信用期限更长;而对未到合同约定收款期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明显不能真实反映应收款项的信用期及回收情况,因此,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体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对目前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金额500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 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2) 账龄分析法
| 账 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以下同) | 5 | 5 |
| 1-2年 | 10 | 10 |
| 2-3年 | 30 | 30 |
| 3-4年 | 50 | 50 |
| 4-5年 | 80 | 80 |
| 5年以上 | 100 | 100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金额500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组合名称 | 依据 |
| 组合1 | 保证金、押金、应收出口退税 |
| 组合2 | 超过合同约定收款期内的应收款项余额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组合1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2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账 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 1-2年 | 10 | 10 |
| 2-3年 | 30 | 30 |
| 3-4年 | 50 | 50 |
| 4-5年 | 80 | 80 |
| 5年以上 | 100 | 100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3、变更日期:2012年12月29日。
二、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12年12月份起执行。
2、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调增201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925万元,并未对公司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上述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体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应收款项的信用期及回收情况,符合同行业通用的处理标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四、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不超过50%;对2012年度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影响比例不超过50%;对公司2012年度报告的影响不会致使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由本公司董事会进行批准,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12年12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目前的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根据应收款项的信用期及回收情况的实际所进行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估计变更 。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