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2-058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被认定为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
近日,公司收到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税局发布的《关于认定2012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闽科高[2012]42号):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08]362 号)有关规定,以及《关于福建省2012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请的复函》(国科火字[2012]305),公司被认定为福建省2012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三年。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编号为GF201235000001。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所得税可享受 10%的优惠,即按15%所得税率执行。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