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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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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2-051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上午在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表决4人、通讯方式表决3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志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

 漳州万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万益”)以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漳州台商投资区2011-A1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漳台国用2012第1155、1156、1157号;该地块使用权面积约70,0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经有关部门批准,漳州万益在上述地块上建设万益广场。

 为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漳州区域的竞争优势,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同意公司与漳州万益签订《商品房认购补充协议》,购买取得万益广场1.8万平方米即万益广场一至三层扩大面积以及四至五层房产,加上之前拟认购的一至三层房产,即公司整栋购买万益广场房产所有权,以用于开设大型百货商场。本次《商品房认购补充协议》增加漳州万益的控股股东北京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担保方,以其所持有的漳州万益67%的股权为公司本次购买资产交付房产相关权益提供担保。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事项的后续补充合同或协议、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等事宜。

 《关于购买资产的公告》刊登于2012年12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2-052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漳州市位于福建省南部沿海,南临港澳,处于厦门、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之间,与台湾岛隔海相望,是著名的侨乡和台胞祖籍地,2011年生产总值超过1,700亿元,排名全省第四位。

 目前,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漳州占据主导地位,但随着沃尔玛在2006年进入漳州零售市场竞争开始趋于激烈,为此,公司有必要在漳州市区或其下辖县城建设大型百货商场或大卖场,以扩大市场份额。

 2012年5月15日,公司与漳州万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万益”)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拟购买漳州万益在漳州台商投资区拟建的万益广场一至三层房产,建筑面积共1.2万平方米,标的商品房的暂定总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该次购买资产事项属于总经理审批权限,无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12年12月28日,公司与漳州万益签订《商品房认购补充协议》,在原来认购的基础上,由于经营需要,公司本次认购剩余的1.8万平方米即万益广场一至三层扩大面积以及四至五层房产,标的商品房的暂定总金额为人民币6,840万元。本次《商品房认购补充协议》增加漳州万益的控股股东北京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洲投资”)作为担保方,以其所持有的漳州万益67%的股权为公司本次购买资产交付房产相关权益提供担保。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购买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漳州万益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漳州万益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漳州市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政府内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营业执照号码:350681100045990

 5、法定代表人:杨海水

 6.注册资本:壹亿元

 7、经营范围:对房地产业的投资。

 (二)北京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北京市门头沟石龙北路20号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营业执照号码:110109006953635

 5、法定代表人:杨海水

 6.注册资本:2,000万元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销售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玩具、文体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设、办公用品、家具、建筑装饰材料、机电设备、橡塑制品、皮革制品、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仪器仪表、健身器材、通讯器材、音响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珠宝首饰。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漳州万益以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漳州台商投资区2011-A1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漳台国用2012第1155、1156、1157号;该地块使用权面积约70,0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经有关部门批准,漳州万益在上述地块上建设万益广场。

 公司本次拟购买取得万益广场1.8万平方米即万益广场一至三层扩大面积以及四至五层房产,加上之前拟认购的一至三层房产,即公司整栋购买万益广场房产所有权。

 亚洲投资以其所持有的漳州万益67%的股权为公司本次购买资产交付房产相关权益提供担保。亚洲投资是漳州万益的控股股东。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购买价格依据建筑物业构造成本,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认:鉴于公司整栋购买,漳州万益同意给予较大的价格折让,在原价人民币每平方米5,000元的基础上,本次购买的一至三层扩大面积以及四至五层商品房的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3,800元。

 故本次所购物业单价低于该项目或周边同类房产交易平均市场价格水平,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认购总价

 本次认购总价款暂定为6,840万元,加上原来认购总价款6,000万元,合计总价款12,840万元。该总金额不包含应由漳州万益代收的依法应当由公司交纳的税费。

 2、付款方式及期限

 双方签订本协议后15日内付清部分房款计人民币5,000万元,作为该商品房的预付款;在取得房产权证后5日内付清余款。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

 漳州万益应确保届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福建省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版本,且合同条款的内容符合现行国内房产交易的普遍适用及交易对等的原则。

 4、担保条款

 亚洲投资同意以其所持有的漳州万益67%的股权作为担保。如漳州万益出现无法交付商品房的情况且无力返还公司预付款、利息、违约金等,则公司除继续要求漳州万益履行协议或向漳州万益追索权益外,可以处置亚洲投资所持的漳州万益67%的股权以弥补己方损失。

 担保期间自公司支付预付款之日起至漳州万益全额退还公司本协议项下所有已支付款项并全额支付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费用之日或者双方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二者以先发生者为准)起两年。

 5、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2)双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将以该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为准,并取代本协议。

 六、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认购价款。

 七、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公司在漳州区域市场的网点纵深覆盖,占据该区域优质的核心商业资源,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漳州区域的竞争优势;通过购买相关物业,可以提高公司自有物业比例,增加公司固定资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同时,万益广场建成后,相关物业将用于开设大型百货商场,将有利于改善当地消费环境和促进居民生活便利,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八、交易存在的风险

 由于万益广场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故存在该项目不能按期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风险、双方不能按期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风险以及漳州万益不能按期交付本次交易房产的风险。

 九、备查文件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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