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12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2-061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2月25日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利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姜洪源先生、林国华先生、独立董事陈冲先生、卫建国先生、温烨女士通过远程电话会议方式出席并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说明:关联董事黄建元先生、黄笑华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董事审议表决。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62)详细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刊登在 2012年12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如下:

1、将原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190.3290万元。”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44,318.3150万元。”

2、将原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4,190.3290万股,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均为普通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44,318.3150万股,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均为普通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董事会同意于2013年1月15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2-064)详细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刊登在 2012年12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编号:2012-062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8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共可行权6,077,001份股票期权,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31名激励对象在其第二个行权期共可行权1,044,318份股票期权,合计119名激励对象在本行权期共可行权7,121,319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1)公司2009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已将完整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并经2009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2009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为:

①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②股票期权数量: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10,017,400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9,015,660 份;预留股票期权1,001,740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拥有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按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7.39元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公司股票的权利。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时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③分期行权时间: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四年,自首次授权日起计算。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即自授权日(T日)起至T日+12个月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计划分三次行权:

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本期授出期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T日+12个月至T日+24个月)30%
第二个行权期(T日+24个月至T日+36个月)30%
第三个行权期(T日+36个月至T日+48个月)40%

预留股票期权计划分两次行权:

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本期授出期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T日+24个月至T日+36个月)50%
第二个行权期(T日+36个月至T日+48个月)50%

2.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2009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权日的议案》,同意确定2009年12月18日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94名激励对象9,015,660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7.39元。

2010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数量为1,302,262份,激励对象人数为33人,授予日为2010年11月11日,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9.19元。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股票期权设定的行权条件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经审查,公司未出现前述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2)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经审查,激励对象均未出现前述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3、根据本公司《激励考核办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在申请行权前进行考核,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合格的,可以申请行权。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合格,满足行权条件。

“净资产收益率”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以上“净利润”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2011年净利润21176.08万元,比2007年净利润5,551.16万元增长281.47%,2011年的净资产收益率23.92%。满足行权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已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如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董事会关于差异情况以及重新履行的审批程序的情况说明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期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来源和预计数量、行权起止日期、激励对象持有的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尚未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

1、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起止日期为:2012年12月18日至2013年12月17日,激励对象在不得行权期不能行权。

本期对应的可行权日为本期内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 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之间的任何交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1)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2)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3、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持有的本期可行权期权数量为6,077,001份,行权价格为3.09元,无尚未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可行权激励对象持有本期可行权期权数量为1,044,318份,行权价格为17.06元,无尚未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对行权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以及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1、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姓名职务获授数量占股票期权计划总额的比例本期可行权数量(份)
(份)
黄建元副董事长、总裁1,027,04811.86%869,041
黄笑华董事、高级副总裁484,5565.60%363,417
朱安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379,0484.38%284,412
毛华夏副总裁、财务总监189,6092.19%189,609
周立质量总监879,06810.15%758,436
雷敏强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84,4143.28%284,414
向万红研发总监237,0112.74%237,011
刘伟设计总监237,0112.74%237,011
张军飞营销总监189,6102.19%189,610
10简露然服务总监189,6102.19%189,610
11 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2,474,43028.57%2,474,430
12合计——6,571,41575.88%6,077,001

2、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份)

占股票期权计划总额的比例本期可行权数量(份)
 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员工2,088,63624.12%1,044,318
合计 2,088,63624.12%1,044,318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参与本次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副董事长、总裁黄建元,董事、高级副总裁黄笑华,董事会秘书、高级副总裁朱安,副总裁、财务总监毛华夏,以上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六、董事会对期权行权数量、行权价格历次调整的说明

200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9,015,660份调整为8,990,640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93人。

公司于2010年1月8日对外披露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公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990,640份调整为8,810,640 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92人。

公司于2010年6月29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因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2,756,094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数量为11,453,832 份,预留股票期权1,302,262份,首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5.61元。

公司于2010年12月29日完成了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首次行权工作,本次行权人数为91人,行权价格为5.61元/股,行权共1,573,603份股票期权。

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完成了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工作,本次行权人数为11人,行权价格为5.61元/股,行权共1,257,680份股票期权,本次行权后首次授予期权的有效数量为8,622,549份,其中可行权而未行权的604,880份期权将不再行权。

公司于2011年5月21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因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2,887,840份(其中785,465份不再行权),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1,196,791份(其中785,465份不再行权),预留股票期权1,691,049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4.24元,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2.40元。

公司于2011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预留股票期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691,049份调整为1,645,600份,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3人调整为32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数量和激励对象人数不变。

公司于2011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196,791份调整为11,159,355份,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92人调整为91人。

公司于2012年1月4日完成了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工作,本次行权人数为86人,行权价格为4.24元/股,行权共2,549,823份股票期权,本次行权后首次授予期权的有效数量为8,609,532份,其中可行权而未行权的380,319份期权将不再行权。

公司于2012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首次授予期权的数量由8,609,532份调整为6,077,364份,首次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由91人调整为90人。预留股票期权的份数及激励对象人数不变。

公司于2012年4月7日披露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首次授予期权的数量由6,077,364份调整为6,057,430份,首次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由90人调整为89人。预留股票期权的份数及激励对象人数不变。

公司于2012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因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0,013,939份(其中494,414份不再行权),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7,874,659份(其中494,414份不再行权),预留股票期权2,139,280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3.09元,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7.06元。

公司于2012年7月31日披露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首次授予期权的数量由7,874,659份调整为7,851,275份,首次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由89人调整为88人。预留股票期权的数量由2,139,280份调整为2,088,636份,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32人调整为31人。

公司于2012年12月11日完成了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工作,本次行权人数为4人,行权价格为3.09元/股,行权共1,279,860份股票期权,本次行权后首次授予期权的有效数量为6,571,415份,其中可行权而未行权的494,414份期权将不再行权。

七、 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1、经我们核查,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的行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承诺不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行权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行权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同意激励对象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八、监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8名激励对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31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激励对象行权。

九、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本次行权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公司章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合法有效。

十、 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行权专户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使用的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

十一、 本次行权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由443,183,150股增至450,304,469股,股东权益将增加36,593,998.17元。本期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将影响基本每股收益下降0.01元,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0.7%。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十二、其他

1、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激励对象应按国家税收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2、本次行权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28日

股票代码:002063 股票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2-063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2年12月25日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张紫娟女士、柯甫灼先生、王春光女士通过远程电话会议方式出席并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8名激励对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31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激励对象行权。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12月28日

股票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2-064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经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定于2013年1月15日(星期二)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月1月15日(星期二)上午9:30

2、股权登记日:2013年1月9日(星期三)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1月9日,凡2013年1月9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

3、列席会议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证券及法律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科技创新海岸远光软件园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邮政编码:519085

传真号码:0756-3399666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6-3399888-6207

联系人:彭家辉、周海霞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28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2-065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承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0,469,48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3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1月4日;

3、持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对2013年度的限售又作了承诺,详见本公司2012-066号公告。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股份变动情况

2012年1月18日,公司公告了《股东追加承诺公告》;2012年1月3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完成股份性质变更手续的公告》,股份性质变更后,相关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如下:

序号股东全称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备注
陈利浩59,100,49614,775,124 
林芝地区荣光科技有限公司34,882,00234,882,002(其中质押13,440,000股) 
黄建元15,211,216812,359注1
合计109,193,71450,469,485 

因公司以2012年5月10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每10股派现金2.2元现金人民币,因此上述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增加,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股)限售情况说明
陈利浩45,461,920高管锁定股34,096,440股;追加承诺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11,365,480股
林芝地区荣光科技有限公司26,832,309均为追加承诺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
黄建元11,199,567高管锁定股10,574,675股;追加承诺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624,892股

上述股份均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2012年1月18日,公司公告了《股东追加承诺公告》,陈利浩先生、林芝地区荣光科技有限公司、黄建元先生承诺如下:

陈利浩先生:2012年12月31日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林芝地区荣光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12月31日前减持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

黄建元先生:2012年12月31日前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0万股。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均为追加承诺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股)限售情况说明
陈利浩59,100,496高管锁定股44,325,372股;追加承诺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14,775,124股
林芝地区荣光科技有限公司34,882,002均为追加承诺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
黄建元14,559,436高管锁定股13,747,077股;追加承诺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812,359股

注1:黄建元先生原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14,559,436股,2012年12月11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第二次行权651,780股(该股份自行权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六个月),因此,黄建元先生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为15,211,216股。

综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50,469,48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39%,其中质押的股份为13,4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1月4日。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编号:2012-066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追加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

(1)陈利浩

陈利浩先生系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林芝地区荣光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林芝地区荣光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墨脱县城水仙花大道物价楼203号

法定代表人:周立

注册资本:580万元

法人编号:542624000004

经营范围:科技项目开发

成立时间:1998年1月6日

2、追加承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类别股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限售情况的说明
陈利浩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59,100,49613.34高管锁定股44,325,372股;因2012年1月17日追加承诺限售14,775,124股,将于2012年12月31日到期
合计:59,100,49613.34 
林芝地区荣光科技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770.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34,882,0027.87因2012年1月17日追加承诺限售,将于2012年12月31日到期
合计:34,882,0797.87 

3、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陈利浩
林芝地区荣光科技有限公司1,071.25672.63

注:2012年4月24日至2012年5月8日,林芝地区荣光科技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3,048,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0%。公司以2012年5月10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每10股派现金2.2元现金人民币。2012年5月23日,林芝地区荣光科技有限公司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66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陈利浩先生承诺:2013年12月31日前减持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10%。

林芝地区荣光科技有限公司承诺:2013年12月31日前减持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

上述股东在此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超量减持公司股份,将超量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追加承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公司董事会将于两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的申请锁定手续。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