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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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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2-5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12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张军先生、马军先生、韦剑锋先生、马恩彤女士、李萌先生、谢剑琳女士、缐恒琦先生、肖红叶先生和陈敏女士共九人。本公司应表决董事九人,实际行使表决权九人,因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军先生、马军先生、马恩彤女士和李萌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军先生主持,审议并以联签方式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泰达集团为公司拟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担保并收取不超过2,100万元担保费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因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张军先生、马军先生、马恩彤女士和李萌先生回避行使表决权。

为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拓展融资渠道,调整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年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本次融资”),本次融资须由第三方提供无条件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集团”)协商,泰达集团同意为本次融资提供无条件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收取担保费。

本次融资已经2012年9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2年9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泰达集团为公司本次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但未获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公司与多家担保公司接触并广泛进行市场询价,鉴于外部担保或者担保费率较高,或者要求提供一定额度的反担保,公司认为本次融资若寻找外部担保,其综合成本要高于泰达集团担保。经公司与泰达集团再次协商,为保证本次融资顺利推进,支持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泰达集团同意将年担保费率由1%降为0.7%收取担保费,且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若能完成,预计担保费总额不超过2,100万元。

因上述事项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若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须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融资的前提条件是第三方提供无条件的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公司与泰达集团再次协商,为保证本次融资顺利推进,支持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泰达集团同意将年担保费率由1%降为0.7%收取担保费。若公司股东大会否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将重新寻找担保方,并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决定于2012年12月28日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请见另行公告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2-5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12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监事有路雪女士、董焱女士、于际海先生、周京尼先生和李强先生共五人。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五人,实际行使表决权五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路雪女士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泰达集团为公司拟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担保并收取不超过2,100万元担保费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拓展融资渠道,调整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年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本次融资”),本次融资须由第三方提供无条件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集团”)协商,泰达集团同意为本次融资提供无条件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收取担保费。

本次融资已经2012年9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2年9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泰达集团为公司本次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但未获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公司与多家担保公司接触并广泛进行市场询价,鉴于外部担保或者担保费率较高,或者要求提供一定额度的反担保,公司认为本次融资若寻找外部担保,其综合成本要高于泰达集团担保。经公司与泰达集团再次协商,为保证本次融资顺利推进,支持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泰达集团同意将年担保费率由1%降为0.7%收取担保费,且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若能完成,预计担保费总额不超过2,100万元。

因上述事项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若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须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融资的前提条件是第三方提供无条件的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公司与泰达集团再次协商,为保证本次融资顺利推进,支持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泰达集团同意将年担保费率由1%降为0.7%收取担保费。若公司股东大会否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将重新寻找担保方,并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2-5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达集团为公司拟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担保并收取

不超过2,100万元担保费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本次融资的前提条件是第三方提供无条件的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公司与泰达集团协商,泰达集团同意为公司本次融资提供担保并按0.7%的费率收取担保费。若公司股东大会否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将重新寻找担保方,并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12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张军先生、马军先生、韦剑锋先生、马恩彤女士、李萌先生、谢剑琳女士、缐恒琦先生、肖红叶先生和陈敏女士共九人。本公司应表决董事九人,实际行使表决权九人,因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军先生、马军先生、马恩彤女士和李萌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军先生主持,审议并以联签方式通过了如下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拓展融资渠道,调整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年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本次融资”),本次融资须由第三方提供无条件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集团”)协商,泰达集团同意为本次融资提供无条件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收取担保费。

本次融资已经2012年9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2年9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泰达集团为公司本次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但未获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公司与多家担保公司接触并广泛进行市场询价,鉴于外部担保或者担保费率较高,或者要求提供一定额度的反担保,公司认为本次融资若寻找外部担保,其综合成本要高于泰达集团担保。经公司与泰达集团再次协商,为保证本次融资顺利推进,支持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泰达集团同意将年担保费率由1%降为0.7%收取担保费,且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若能完成,预计担保费总额不超过2,100万元。

(二)因交易对方泰达集团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为此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三)与会公司独立董事缐恒琦先生、肖红叶先生和陈敏女士均对本次交易行为无异议。

(四)上述事项须经本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公司大股东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董事将在本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提案的投票权。

本次融资的前提条件是第三方提供无条件的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公司与泰达集团再次协商,为保证本次融资顺利推进,支持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泰达集团同意将年担保费率由1%降为0.7%收取担保费。若公司股东大会否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将重新寻找担保方,并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上述行为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方介绍

(一)泰达集团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泰达中心酒店28层;

3.企业类型:国有企业;

4.法定代表人:张军;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工业、商业、房地产业的投资、房产开发与销售;经营与管理及科技开发咨询业务;化学纤维及其原料、包装物的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7.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09年2010年2011年
营业收入481,113.39795,019.9558.3769亿
营业利润-33,990.7611,278.03-5.2783亿

8.2011年度净利润-2.3239亿元,净资产41.8253亿元。

(二)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泰达集团持有我公司33.74%的股权,为我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融资须由第三方提供无条件的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融资已经2012年9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2年9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泰达集团为公司本次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但未获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公司与多家担保公司接触并广泛进行市场询价,鉴于外部担保或者担保费率较高,或者要求公司或泰达集团提供一定额度的反担保,公司认为本次融资若寻找外部担保,其综合成本要高于泰达集团担保。经公司与泰达集团再次协商,为保证本次融资顺利推进,支持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泰达集团同意将年担保费率由1%降为0.7%收取担保费,且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此次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拓展融资渠道,调整债务结构,为公司2012年度投资计划和经营计划的顺利推进提供安全、可靠的资金支持,经与控股股东协商,泰达集团同意为本次融资提供担保,并以年0.7%的担保费率收取担保费,预计担保费总额不超过2,100万元。

五、风险提示

因本次融资的前提条件为第三方提供无条件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泰达集团提供担保的有关事宜涉及关联交易。若该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该议案被股东大会否决,公司将重新寻找担保方,并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程序和过程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上,有表决权的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泰达集团为公司拟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担保并收取不超过2,100万元担保费的关联交易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张军先生、马军先生、马恩彤女士和李萌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行使表决权),董事会通过对此次决策和披露信息的审议,未发现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

对于本次融资的意义和需要关注的风险,我们已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已进行较为充分的表述。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是为了保证本次融资顺利推进,获得可长期使用的稳定的资金,有利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优化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的偿债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和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和经监事签字的会议记录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2-6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泰达集团为公司拟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担保并收取不超过2,100万元担保费的关联交易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于2012年11月29日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2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程序和过程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上,有表决权的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泰达集团为公司拟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担保并收取不超过2,100万元担保费的关联交易议案》(本议案系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军先生、马军先生、马恩彤女士和李萌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此次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未发现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

为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拓展融资渠道,调整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年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本次融资”),本次融资须由第三方提供无条件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集团”)协商,泰达集团同意为本次融资提供无条件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收取担保费。

本次融资已经2012年9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2年9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泰达集团为公司本次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但未获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公司与多家担保公司接触并广泛进行市场询价,鉴于外部担保或者担保费率较高,或者要求提供一定额度的反担保,公司认为本次融资若寻找外部担保,其综合成本要高于泰达集团担保。经公司与泰达集团再次协商,为保证本次融资顺利推进,支持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泰达集团同意将年担保费率由1%降为0.7%收取担保费,且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若能完成,预计担保费总额不超过2,100万元。

对于本次融资的意义和需要关注的风险,我们已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已进行较为充分的表述。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是为了保证本次融资顺利推进,获得可长期使用的稳定的资金,有利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优化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的偿债风险。

虽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关联董事张军先生、马军先生、马恩彤女士和李萌先生回避了表决,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因此本次交易是公平、公允的,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缐恒琦、肖红叶、陈敏

2012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2-6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28日14:30

●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报告厅(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6号泰达大厦20层)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12月28日(周五)14:30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决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2年12月28日(周五)14:30,会期半天;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28日(周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 年12月28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2年12月27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2 年12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报告厅(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6号泰达大厦20层);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出席对象

1. 截止2012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财务顾问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泰达集团为公司拟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担保并收取不超过2,100万元担保费的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2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泰达股份”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2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泰达股份”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2.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2年12月26日至2012年12月27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6号泰达大厦20层);邮政编码:300042;联系电话:022-23201272;联系传真:022-23201277;联系人:谢剑琳女士、王菲女士。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2月28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52;投票简称为:泰达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关于泰达集团为公司拟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担保并收取不超过2,100万元担保费的关联交易议案1.00元

(3)在“委托股数”项上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 对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6)投票举例

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0652泰达投票买入1.00元1股
360652泰达投票买入1.00元2股
360652泰达投票买入1.00元3股

(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2年12月27日15:00至2012年12月2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11:30 前发出的,当日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三)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2月13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对会议议案行使 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帐户卡:

 法人股东单位(盖章):          

 授权日期:2012年1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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