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政治经济研究所所长蔡继明:
小产权房的根本问题是农村土地产权问题,即农村集体土地和城市国有土地“同地不同权”的问题。建议明确农村集体产权的主体,使农民真正获得完整的土地产权。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下一步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对流转土地的产权主体、权利和利益边界进行法律确认,还原农民作为土地资产所有者的地位和应得的权利。同时,要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要加强城乡土地市场体系建设,实行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统一市场”,达到“同地、同权、同价”。
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郭松海:
应该依法处理好小产权房问题,对其区别对待,分别处置。一是,对于符合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建的房地产,一般的住宅建设项目,可以按照合法的程序纳入到住房保障体系当中去。二是,对于符合土地规划、质量合格,尚未出售的小产权房,政府应该按成本价收购,作为当地的公租房、经适房、保障性住房。三是,符合城市规划、土地规划,但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别墅、高档公寓的项目,除了补交土地税费以外,还应对购买者、开发商罚款,罚款总金额可以定为附近地段、同类商品房价格减去其购买小产权房的金额。(万晶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