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轩杰
科力远公告,由于经营环境变化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在今年6月6日审议通过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中的审计、盈利预测审核、资产评估等工作暂未完成,公司董事会未能在6个月内即2012年12月7日前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这意味着科力远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不得不延期。
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科力远表示,经与重组方认真讨论研究,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继续推进实施资产重组工作,尽快完成各项工作,并在重新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后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