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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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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委托代理协议》纠纷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35 证券简称:四川圣达 公告编号:2012-045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委托代理协议》纠纷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2年12月6日接控股孙公司-华坪县圣达煤业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传真件“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冻结通知书(2012丽中民二初字第39号)”。该通知书主要内容是:建设银行华坪县支行:2012年10月10日(2012)丽中民二初字第38号冻结存款通知书冻结华坪县圣达煤业工贸有限公司在你行53001746140051000303#账户的存款¥363,859.02元,现请解除冻结可以支付。

 公司根据该公司诉讼进展情况分别于2012年11月23日和26日发布了“关于孙公司账户被冻结的公告(2012-035)”和“ 关于孙公司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委托代理协议》纠纷诉讼公告(2012-036)”。

 该公司在接到相关诉讼材料后积极应诉。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于2012年11月21出具民事调解书(2012丽中民二初字第38号),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确认:根据华坪县国家税务局(2007)163号文件及被告向该税务局报送的纳税申报表,被告在2007-2010年度共减免所得税额为13,706,292.48元,应向原告支付的代理费为3,563,636.04元,扣除已付代理费(不含665,000元)1,163,772.52元,被告尚欠原告代理费2,399,910.52元。

 二、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应当于2013年2月28日前向原告支付205万元(大写:贰佰零伍万元)。

 三、被告在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付清205万元,双方因本案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结清;被告没有在第二条规定期限内付清205万元的,应当按原告在本案起诉状中主张的金额2,697,890.17元向原告清偿。

 四、被告同意受理法院将已经查封冻结款项中的36万元直接划付原告,收到法院划付的36万元后,原告同意解除保全。

 五、被告未按本调解书第二条确定的金额及期限履行时,原告有权按本调解书第三条确定的金额2,697,890.17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六、被告按调解书付清全部款项后,需要原告开具发票的,双方共同配合处理;因开具发票产生的税费,由双方共同负担,各承担一半。

 七、本案案件受理费28,38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3,380元,由被告承担13,000元,随尾款一并支付给原告;其他诉讼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

 截至2012年12月6日,该公司“ 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委托代理协议》纠纷诉讼”一案,经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并出具《民事调解书》。该公司根据《民事调解书》第四条的约定已划付36万元,于2012年12月5日解除账户冻结;后期将有序安排支付进度,完全履行《民事调解书》约定条款,以便顺利了结此案,避免额外的成本费用支出。

 特此公告。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835 证券简称:四川圣达 公告编号:2012-046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0月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2-31),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2年10月8日开市起停牌。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拟向四川科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购买其子公司广安科塔金属有限公司的控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准。

 二、停牌期间安排

 自停牌以来,公司、重组方及聘请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目前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基础准备工作已初步完成,具体内容尚在论证和不断完善过程中,待全部工作完成后将会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文件。由于目前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不能于2012年12月7日前复牌,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延期复牌,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公司承诺争取延期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即最晚将于2012年12月2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再次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将于2012年12月21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每周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请投资者关注。

 三、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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