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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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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海隆软件 公告编号:2012-028
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9,411,18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26%。

2.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2 年12月12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4,290万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1,450万股,并于2007年12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时股本总额为5,740万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1、公司以包叔平先生为代表的38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之后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20%。

包叔平先生为代表的38 位自然人股东在上市前所做出的上述承诺,是指相关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由持有公开发行前股份因转增股本、送红股等权益性分派所增加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每年可以解锁并上市流通不超过20%,满5年后可以全部解锁完毕并全部上市流通。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个年度可转让股份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规定。

2、公司股东上海古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并在与包叔平先生于2007年1月4日签订的协议中约定,所持公司股票可以转让之日起,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25%。

上海古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上市前所做出的上述承诺,是指该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由持有公开发行前股份因转增股本、送红股等权益性分派所增加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每年可以解锁并上市流通不超过25%,满4年后可以全部解锁完毕并全部上市流通。

3、公司股东上海慧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上海交大信息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该承诺已执行完毕。

4、公司股东欧姆龙(中国)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该承诺已执行完毕。

5、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包叔平、唐长钧、陆庆、潘世雷、李静、王彬、董樑等7 名股东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申报离任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经核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所有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况,本公司未对该等提供任何担保。

三、公司限售股解禁及公司股本送配、转增情况

1、公司2008年5月12日召开了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其中,以公司2007年末的总股本5,74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为7,462万股。

2、公司于2008年12月09日在《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网等指定媒体对外公布了《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08-035)。公司申请于2008年12月12日对部分股东的股票按承诺进行解禁。此次申请部分或全部解除限售股东人数为1人,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13,384,800 股,占2008年12月12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7.94%。

3、公司于2010年12月08日在《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网等指定媒体对外公布了《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0-026)。公司申请于2010年12月13日对部分股东的股票按承诺进行解禁。此次申请部分或全部解除限售股东人数为40人,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20,216,625 股,占2010年12月13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7.09%。

4、公司2011 年5月12日召开了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其中,以公司2010年末的总股本7,462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1,193万股。

5、公司于2011年12月08日在《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网等指定媒体对外公布了《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1-034)。公司申请于2011年12月12日对部分股东的股票按承诺进行解禁。此次申请部分解除限售股东人数为39人,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9,411,188股,占2011年12月12日公司股本总额的8.41%。

截止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总额为23,841,674股。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2 年12月12日。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9,411,187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13,960,000股的8.26%。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数为:法人股东1家、自然人股东38人。

4、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

持有人名称

持有限售

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

数量(股)

职务质押、冻结情况
上海古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8,783,7754,391,888 无质押、无冻结
包叔平2,574,000858,000董事长/总经理无质押、无冻结
唐长钧2,107,462702,487副董事长无质押、无冻结
姚钢1,171,170390,390 无质押、无冻结
周诚1,087,515362,505 无质押、无冻结

李坚1,003,860334,620 无质押、无冻结
陆庆514,800171,600监事无质押、无冻结
潘世雷514,800171,600董事/副总经理无质押、无冻结
杨晓鸣402,187134,062 无质押、无冻结
10金晶321,750107,250 无质押、无冻结
11李斌321,750107,250 无质押、无冻结
12王洪祥334,620111,540 无质押、无冻结
13丁国骏321,750107,250 无质押、无冻结
14程中280,56693,522 无质押、无冻结
15王刚257,40085,800 无质押、无冻结
16刘庆257,40085,800 无质押、无冻结
17李海婴257,40085,800 无质押、无冻结
18李静257,40085,800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无质押、无冻结
19沈斌257,40085,800 无质押、无冻结
20王彬257,40085,800职工监事无质押、无冻结
21李志清236,80878,936 无质押、无冻结
22程佶229,08676,362 无质押、无冻结
23张弘210,83470,278 无质押、无冻结
24蒋伟成200,77266,924 无质押、无冻结
25董樑193,05064,350财务总监无质押、无冻结
26刘晓民150,57950,193 无质押、无冻结
27张经伟128,70042,900 无质押、无冻结
28郑凯128,70042,900 无质押、无冻结
29刘叶妹126,12642,042 无质押、无冻结
30姚斌126,12642,042 无质押、无冻结
31陆念久123,78641,262 无质押、无冻结
32沈龙根102,96034,320 无质押、无冻结
33朱晓冬102,96034,320 无质押、无冻结
34郭伟忠102,96034,320 无质押、无冻结
35李晓豫100,38633,462 无质押、无冻结
36王奕100,38633,462 无质押、无冻结
37严晓月90,09030,030 无质押、无冻结
38夏秀芳64,35021,450 无质押、无冻结
39殷健38,61012,870 无质押、无冻结
合计23,841,6749,411,187  

备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申报离任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五、保荐机构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所持股份解除限售出具的保荐意见如下:

1、包叔平等38位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按每年不超过公司上市时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0%(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重新计算),分5年向深圳交易所申请办理全部解除限售的手续。

2、上海古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按每年不超过公司上市时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重新计算),分4年向深圳交易所申请办理全部解除限售的手续。

3、包叔平等38位自然人股东中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同时需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要求执行。

上述海隆软件部分股东所持股份解除限售事项符合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六、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山涛、朱振武、张宇出具咨询意见认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之日起包叔平等38位自然人、上海古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的三十六个月限售期满后,公司可按每年不超过公司上市时包叔平等38位自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还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持有股份的20%的比例(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重新计算),分5年为包叔平等38位自然人股东申请办理全部解除限售的手续;可按每年不超过公司上市时上海古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的25%的比例(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重新计算),分4年为上海古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全部解除限售的手续,以便于包叔平等38位自然人及上海古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依照法律及其承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七、备查文件

1、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

4、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5、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为相关股东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的咨询意见》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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