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2-040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6届12次董事会于2012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于召开十日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秘和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结果:四票同意,占有效表决权的100%;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于淑珉、周厚健、肖健林、林澜回避表决。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简称“海信电器”)与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简称“海信科龙”)201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5亿元,并签署相关协议。
类别 | 内容 | 金额(万元) |
采购产品或原料 | 模具、机壳 | 10200 |
电控板、遥控器等原料,塑料件、白电或小家电等产品 | 550 |
销售产品或原料 | 遥控器及其相关产品 | 2650 |
机壳原料,主控板、显示板及黑电等产品 | 1050 |
提供劳务 | 电控板加工 | 750 |
后勤服务、仓储服务、技术服务 | 1300 |
合计 | | 16500 |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2-041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6届12次董事会于2012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于召开十日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秘和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结果:四票同意,占有效表决权的100%;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于淑珉、周厚健、肖健林、林澜回避表决。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简称“海信电器”)与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简称“海信科龙”)201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5亿元,并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类别 | 内容 | 金额(万元) |
采购产品或原料 | 模具、机壳 | 10200 |
电控板、遥控器等原料,塑料件、白电或小家电等产品 | 550 |
销售产品或原料 | 遥控器及其相关产品 | 2650 |
机壳原料,主控板、显示板及黑电等产品 | 1050 |
提供劳务 | 电控板加工 | 750 |
后勤服务、仓储服务、技术服务 | 1300 |
合计 | | 165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性 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业国
注册资本:1,354,054,750元
主营业务:开发、制造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产品内、外销售和提供售后服务,运输自营产品。
住 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8号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954,742万元、净资产138,952万元;201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524,869万元、净利润59,500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是关联方的主要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结合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以及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经合理判断,关联方具备支付能力、履约能力等,可以履行当期发生的货物、服务及款项等义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协议方
甲方: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期限
自2013年1月1日或本协议获甲方之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以较后者为准)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三)交易原则
1、本协议签署后,双方有权就合作业务进行具体协商,确定对方是否成为己方的相关业务合作商。本协议的签署并不能够使对方在本协议期间成为己方唯一的业务合作商。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自主选择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作为在本协议所涉及交易的交易方。
2、本协议是双方就相关交易达成的框架性协议,双方按照协商确定的交易原则另行签署具体的合作业务合同,具体业务由双方按照本协议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确定。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可以授权其子公司具体履行本协议,并由双方子公司之间另行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上述具体业务合同应服从本协议,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为准。
3、本协议约定之交易乃于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及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视属何情况而定)之条款进行。
(四)定价政策
1、购销模具的价格,是按照公开招标比价方式确定的市场化价格,由双方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确定。
2、购销、加工电控板、主控板、显示板,遥控器,塑料件,机壳等原料,家电产品等的价格;是参考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根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商业磋商,由双方签订具体业务合同确定。
3、房租、物业、会务等后勤服务,仓储服务,技术服务的价格;是以行业同类服务市场价为基础,根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确定。
本协议约定之交易的付款方式,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方式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作为专业的模具公司,关联方的模具公司具有非常优势的资源和丰富的经验;通过招标比价可以为公司提供质优价廉的模具、机壳等塑品。
2、提供电控板、主控板、显示板,遥控器等业务,可以充分利用公司淡季的富余产能,增加公司收入。
3、购销家电产品,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公司收入,并进一步推广产品品牌。
4、提供后勤服务,仓储服务,技术服务等,可以充分发挥公司及子公司的地理和专业优势,增加公司收入。
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报备文件目录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