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情况
2012年12月4日有媒体刊登《浙江大东南“承诺函”风波》,文中提及:
1、本公司的大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集团”)在本公司两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曾与相关投资人签署 “承诺函”;
2.一位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认购人,向浙江证监局实名举报大东南集团在本公司定向增发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约行为;
3、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之一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信托”)是名义上的投资人,实际上华宝信托又与另外的投资人签署了委托协议,代该投资人行使投资权利;
4、大东南集团涉嫌内幕交易等其他问题。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事项说明如下:
1、本公司2010年和2011年非公开发行均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2、经查证,文中向浙江证监局实名举报大东南集团的举报人并非为本公司2010年和2011年两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
3、关于华宝信托与其他投资人签署委托协议代为进行投资事宜,华宝信托从未向本公司说明其认购定向增发股份是代其他人投资,亦未向本公司提交过任何委托文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华宝信托在参与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时提交的承诺函,信托投资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定向发行对象,只能以其自有资金认购;华宝信托承诺以其自有资金参与的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
4、截至目前,本公司未收到监管机构发出的任何关于大东南集团涉嫌内幕交易进行调查的通知。
三、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12月7日 上午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