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12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2-005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11月17日发出,会议于2012年11月30日上午11时在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5 名成员周举东先生、田永革先生、许榕女士、杨生汉先生和汤琦瑾女士都在现场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举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2〕3-178号),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302.72万元,公司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302.72万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700万元(叁仟柒佰万元整)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7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9.9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1833.8万股股票已于2012年9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挂牌上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2年9月1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2]3-4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注册资本1833.8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注册资本为7333.8万元。

公司于2011年6月10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关于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规定,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授权期限为12个月,同时经2012年6月6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将上述授权期限延长12个月,因此本议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1,833.8万股股票已于2012年9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挂牌上市,董事会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涉及上市之后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交至工商部门备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1年6月10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关于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规定,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授权期限为12个月,同时经2012年6月6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将上述授权期限延长12个月,因此本议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公司章程(草案)》中涉及上市之后的部分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修改前修改后
第三条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

国证监会”)【】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并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12年8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2]1143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33.8万股,并于2012年9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Jiang Haoyuan Gas Co., LTD.

公司注册名称: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Jiang Haoyuan Natural Gas Co., LTD.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33.8万元。
第二十六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5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股份总数为7,333.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加气站选址》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阿克苏市市政规划建设的实际情况和CNG汽车市场的发展,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阿克苏市天然气综合利用二期工程”中3座CNG汽车加气站的选址。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加气站选址的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是按照公司上市前的情况制定的,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原《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按照公司上市前的情况制定的,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原《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是按照公司上市前的情况制定的,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同意对《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原《总经理工作细则》,是按照公司上市前的情况制定的,现根据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和公司运行情况,同意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是按照公司上市前的情况制定的,现根据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和公司运行情况,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十二、审议通过了《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明确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在公司资金支付中的权利和职责,规范资金支付审批程序,保证资金安全,同意公司《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了《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管理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证劵机构、投资者、新闻媒体等)调研、采访、召开业绩说明会以及分析师会议等相关活动,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意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管理规定》。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管理规定》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办公室职能》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明确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职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同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职能》。

十五、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审计部部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名聘任沈学锋先生为公司审计部部长。

沈学锋先生简历附后。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2012年12月2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沈学锋先生简历

一、基本情况

沈学锋,男,汉族,1968年10生,身份证号652901196810100034,新疆财经大学工业会计专业毕业,大专学历。

二、工作履历

时间单位职务
1991.9-1994.4新疆兵团农一师六团财务科会计
1994.5-2000.1新疆阿克苏市建材厂财务科财务科长
2000.2-2001.6新疆阿克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01.7-2003..9新疆绿洲果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
2003.10-2008.8新疆阿克苏市审计局审计
2008.9-2010.9新疆阿克苏净宇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会计
2010年9月至今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三、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系

沈学锋先生与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先生之间没有任何亲属关系。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11月30日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2-006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11月30日下午6时在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原《监事会议事规则》,是按照公司上市前的情况制定的,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同意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提交下一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2〕3-178号),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302.72万元。

本次会议认为: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5,302.7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700万元(叁仟柒佰万元整)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会议认为:公司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监事会同意公司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700万元(叁仟柒佰万元整)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审议通过了《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加气站选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认为: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加气站选址,是根据阿克苏市市政规划建设的实际情况和CNG汽车市场发展的需要提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阿克苏市天然气综合利用二期工程”中3座CNG汽车加气站的选址。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 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2-007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2】1143号文),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33.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7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8,484,7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227,963.5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2】3-47号”验资报告。

为争取项目早日建成投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5,302.72万元,并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2】3-178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占总投资

的比例(%)

阿克苏市天然气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项目(市区工程项目)12,633.274,099.2532.45
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5,314.84245.604.62
喀什地区巴楚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5,578.11957.8717.17
合 计23,526.225,302.7222.54

以上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5,302.72万元中,不含拟准备变更的阿克苏市天然气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项目(市区工程项目)3座加气站的投资。

二、募集资金置换的实施

为了把握市场机遇,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确保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已开始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先期投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1、公司于2012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确认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302.72万元,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资金。

2、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3、公司于2012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4、公司已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此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2】3-178号)。

5、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302.72万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中关于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审核意见;

5、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

6、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2-008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许可【2012】1143号文),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33.8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73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484,7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7,256,776.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227,963.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9月15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3-47号)。

二、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总额为23,526.22万元,超募资金为13,596.58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决定使用超募资金3,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通过补充流动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保证股东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还承诺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7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9.9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具体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2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公司于2012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银行贷款,有效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悖,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专项核查。保荐机构认认为: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11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审核意见;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30日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2-009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因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许可【2012】1143号文),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33.8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7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2年9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3-47号)。

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注册资本由上市前的5,500万元变更为上市后的7,333.8万元。

公司于2011年6月10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关于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规定,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授权期限为12个月,同时经2012年6月6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将上述授权期限延长12个月,因此本议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11 月30日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2-010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等有关规定,公司应于上市后6个月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2012年11月30日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已于2012年11月30日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一旦本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则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代办转让的主办券商,负责公司可能退市后的股份转让工作,并在代办股份转让实际发生时,向其支付代办费。

备查文件: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2-011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加气站选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阿克苏市天然气综合利用二期工程”中CNG汽车加气站为3座,其选址位置分别位于阿克苏市依干其乡依尔玛村二组、三组及四组,用地面积均为3468平方米。拟将选址分别变更至阿克苏市乌喀西路、阿塔公路(207省道)及阿温大道,用地面积均扩大至10亩以上。变更的原因及理由如下:

1、原募投项目3个加气站选址都在城市规划新区里,目前城市道路还未修通。如等城市道路修通,将会使加气站建设滞后,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2、原募投项目3个加气站选址用地面积过小,不适合大型车辆的出入,不利于公司今后发展CNG大型汽车市场。

二、变更工作的实施

1、公司于2012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加气站选址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加气站选址予以变更。

2、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加气站选址变更事项。

3、公司于2012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加气站选址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加气站选址予以变更。

4、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加气站选址进行了专项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加气站的选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上述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加气站选址的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中关于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11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审核意见;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2-012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浩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股权登记日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28日(星期五)11:0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2月27日-2012年12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2月2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0月27日15:00至2012年12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

2012年12月24日(星期一)

二、会议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2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议案内容公司于2012年12月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2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参会登记方法

1、参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12年12月26日20:00前传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843000(信封请注明“新疆浩源股东大会”字样)。

2、参会登记时间

2012年12月26日10:30-13:30,16:00-20: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12年10月26日(含26日)20: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吐尔洪·艾麦尔

联系电话:0997-6888585

传 真:0997-6888585 0997-2285202

八、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比照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对网络投票的股东大会设置专门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00”,投票简称为“浩源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昨日收盘价”字段设置该次股东大会讨论的议案总数。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元)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1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0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00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议案4.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5、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需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以下简称“服务密码”),进行身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股东可向信息公司或信息公司委托的数字证书代理发证机构申请数字证书。

2、服务密码申请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申请成功后,系统将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校验码,股东在七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于激活成功后的第二日方可使用。

3、互联网投票流程

(1)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的“会议列表”中的“当前会议”选择“新疆浩源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根据办理身份认证的方式选择用户密码登陆(即服务密码登陆)或CA证书登陆(即数字证书登陆),输入相关信息登陆进入,根据页面提示操作;(3)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投票时间:2012年12月27日15:00-2012年12月28日15:00

5、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九、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吐尔洪·艾麦尔

2、联系电话:0997-6888585

3、传 真:0997-6888585 0997-2285202

4、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十、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

十一、附件文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3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并了解本次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会议投票行使的原则、目的以及会议审议等事项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委托人

(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时间 股东联系方式 
序号表决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议案   
说明1、请在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在表格内用“√”标注,同一项议案不选、选择二项或以上者其表决结果均视为“无效”。

2、如委托书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自然人委托人(签字):

法人委托人(签字并盖公章):

二○一二年 月 日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名称/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