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25版)
2)开户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证件类型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等有效的中国证件);
3)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机构投资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基金开户申请表》;
2)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银行账户确认书;
5)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证件类型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等有效的中国国籍证件);
6)《预留印鉴卡》;
7)传真交易协议;
8)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9)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本公司一般不接受法定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的人士作为基金帐户的开户人、授权委托人、经办人;如果十八周岁以下的人士坚持要认/申购本公司旗下未对投资者年龄做明确限制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决定是否予以办理。
已在其他销售机构开立基金账户的客户,需在直销中心开立交易账户(所需资料同开户)。
(2)认购基金:
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将足额申购资金以转账方式,划入本公司直销清算账户,并确保在当日16:30前到账,不接受除转账以外的其它缴款方式。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
2)转账凭证复印件;
3)填妥的《基金认/申购申请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已填好的《基金认/申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转账凭证复印件。
如果公司直销系统中记录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投资者的认、申购基金的风险不匹配,直销中心可要求客户填制《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确认书》并传真到直销中心后再做业务。
(3)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
1)通过直销柜台新开户或以前没有做过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的投资者需填写《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2)《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测评结果与投资者希望购买的基金的风险等级不匹配,需填写《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确认书》。
(4)缴款:
投资者需按照鹏华基金管理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在办理认购前将足额资金汇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星河支行
银行账号:4000 0405 1920 0062 443
大额实时现代支付系统号:2770 8405(同行),1025 8400 4055(跨行)
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单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认购的基金名称、基金代码和投资者名称,并确保募集期间工作日当日16:30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资金,造成认购无效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销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投资者当日未将足额资金划付到账,则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日(即有效申请日)。
(七)至募集期结束,出现以下任一无效认购情形的,认购款项将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在募集期结束后认购资金仍未到账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造成无效认购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销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则投资者交纳的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及其折算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本基金的权益登记。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户数不少于200户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如果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电话:0755-82021102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成立时间:2009年1月15日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010-63201510
联系人:李芳菲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电话:0755-82021102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502房
电话:010-88082426-178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李筠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银行大厦801B室
电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4312室
联系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4楼07单元
联系电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梁剑波
2、银行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电话:010-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刘一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陈铭铭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券商代销机构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联系人:李春芳
网址:www.cc168.com.cn
4、第三方代销机构
(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张玉静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网址:www.fund123.cn
(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089-1289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沈雯斌
网址:www.erichfund.com
(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50325989
联系人:蒋章
网址:www. howbuy.com
(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联系电话:020-87599527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联系电话:0755-82021109
传真:0755-82021153
联系人:潘艳梅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国信证券大厦十二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国信证券大厦十二楼
负责人:闵齐双
联系电话:0733-33033027 0755-33033033
传真:0755-33033086
联系人:崔卫群
经办律师:闵齐双、崔卫群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刘颖
联系人:魏佳亮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