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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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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2-07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示: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2月6日至2012年12月7日

★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16日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2年12月4日9:00至17: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三楼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网络投票延期公告》及《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年12月7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法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2月6日-2012年12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2月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2月6日15:00至2012年12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同一表决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16日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三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具体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合并的议案》;

(1)本次交易的方案概述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4)本次交易中的现金支付

(5)本次交易中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6)本次交易中股票发行方式

(7)本次交易中股票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8)本次交易中股票价格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9)本次交易中股票发行数量

(10)本次交易中发行股票的锁定期安排

(11)本次交易中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12)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3)本次交易中的吸收合并

(14)拟购买资产期间损益的安排

(15)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16)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4、审议《关于签署<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5、审议《关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合并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第七条规定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3至议案7为普通决议事项;议案2为特殊决议事项,须逐项表决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即截至2012年11月16日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2年12月4日(星期二)9:00至17:00。

3、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29层山西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30002

传真:0351-8686667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2年12月7日9:30-11:30,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500;投票简称:山证投票。

3、具体投票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投票代码362500;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1.01元代表议案1项下的子议案(1),1.02元代表议案1项下的子议案(2),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当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议案名称/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以下七项议案100.00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公司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合并的议案2.00
(1)本次交易的方案概述2.01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2.02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2.03
(4)本次交易中的现金支付2.04
(5)本次交易中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5
(6)本次交易中股票发行方式2.06
(7)本次交易中股票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2.07
(8)本次交易中股票价格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2.08
(9)本次交易中股票发行数量2.09
(10)本次交易中发行股票的锁定期安排2.10
(11)本次交易中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2.11
(12)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2.12
(13)本次交易中的吸收合并2.13
(14)拟购买资产期间损益的安排2.14
(15)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2.15

(16)本次决议的有效期2.16
议案3关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3.00
议案4关于签署《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4.00
议案5关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合并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5.00
议案6关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第七条规定的议案6.00
议案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7.00

备注:议案2含16个子议案,对2.00进行投票视为对议案2全部子议案进行相同意见的表决。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则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规则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表决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2年12月6日15:00至2012年12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通过“服务密码”进行身份认证

①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备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如忘记服务密码或怀疑被盗,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后重新申请。

(2)通过“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

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具体流程如下:

(1)选择“山西证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或CA证书登录;

(3)点击“投票表决”,对相应议案进行表决,完成后点击“发送投票结果”。

(三)查询投票结果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其他

1、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人:刘润照、司海红

电话:0351-8686905、0351-8686931

传真:0351-8686667

3、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12年10月20日、11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开披露的所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4日

附件二: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12年12月7日召开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此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议案议案名称/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合并的议案(逐项表决)   
(1)本次交易的方案概述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4)本次交易中的现金支付   
(5)本次交易中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6)本次交易中股票发行方式   
(7)本次交易中股票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8)本次交易中股票价格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9)本次交易中股票发行数量   
(10)本次交易中发行股票的锁定期安排   
(11)本次交易中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12)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3)本次交易中的吸收合并   
(14)拟购买资产期间损益的安排   
(15)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16)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3关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议案4关于签署《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议案5关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合并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6关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第七条规定的议案   
议案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附注:

1、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可酌情行使表决权。

3、委托人为法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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