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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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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1年12月3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161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4月5日起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是根据《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编写。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产品,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12年10月4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摘自本基金2012年第2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2012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机构名称: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9月30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张杨路500号时代广场20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 系 人:冯晓莲

 联系电话:021-5836899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证监基金字[2003]100号文批准于2003年9月30日成立。2008年1月2日,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08]6号)了公司股权变更申请,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AEGON International B.V)受让本公司股权并成为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1%,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9%。同时公司名称由“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由9800万元变更为12000万元人民币。2008年7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08]888号文),公司名称由“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亿元变更为人民币1.5亿元,其中两股东出资比例不变。

 截至2012年10月4日,公司旗下管理着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润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绿色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共12只基金。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在北京、深圳设有分公司,公司总部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运作保障部、基金管理部、研究部、专户投资部、金融工程与专题研究部、交易室、市场部、渠道部、机构业务部、电子商务部、客户服务中心。随着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对业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概况

 兰荣先生,董事长,1960年生,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福建省建设银行投资处干部,福建省福兴财务公司科长,兴业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兴业银行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福建兴业证券公司总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郑苏芬女士,董事,1962年生,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审计师。历任福建省财政厅干部,福建省审计厅副处长,福建省广宇集团股份公司财务部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合规官。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郑城美先生,董事,1974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市场分析师、办公室文秘部经理、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处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私人财富管理总部、融资融券部、存管结算部等。

 万维德(Mar van Weede)先生,董事,1965年生,经济学硕士,荷兰国籍。历任Forsythe International N.V.财务经理,麦肯锡公司全球副董事,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全球人寿保险集团执行副总裁。

 Andrew Fleming先生,董事,1959年生,毕业于纽约大学,英国国籍。历任英国Gartmore基金公司管理培训生、日本公司负责人、美国合资公司首席执行官与首席投资官,荷兰银行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投资官、组合资产管理全球负责人,AEGON资产管理部门资产配置委员会主席。现任AEGON资产管理公司董事会成员、第三方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英国地区负责人。

 霍以礼先生(Elio Fattorini),董事,1970年生,工商管理硕士,荷兰国籍。历任巴林银行分析师,贝恩管理咨询公司高级助理,博思艾伦咨询公司顾问,荷兰银行资产管理战略和并购部高级副总裁、亚太区公司业务发展部负责人。现任AEGON资产管理公司亚洲区负责人(香港)。

 陈百助先生,独立董事,1963年生,哲学博士。历任加拿大萨斯喀彻温大学助理教授,克雷蒙研究所助理教授,美国南加大马歇尔商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现任美国南加大马歇尔商学院教授。

 吴雅伦先生,独立董事,1948年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黑龙江兵团一师四团副班长、团宣传队副队长、政治处宣传干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秘书科副科长,上海申银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易所非会员理事兼会员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复核委员会主任等职,还曾任上海证券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主导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责任公司的筹建和初期运行等。2008年10月,因年龄原因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位上退休。

 张志超先生,独立董事,1952年生,经济学博士。1978年至1997年先后在华东师范大学攻取了经济学学士、经济学硕士、世界经济学博士,英国牛津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英国杜伦大学商学院,任国际金融学讲师,此外,兼任复旦大学顾问教授、华东师大紫江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客座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客座教授等职,同时担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上海国际金融研究中心理事、英国中国经济学会主席等社会团体职务。

 郭辉先生,监事,1959年生,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信贷部,中国农业银行信托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农业银行信托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农业银行托管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审计特派员。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陈育能女士,监事,1974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民航快递财务会计助理经理,KPMG助理经理,新加坡Prudential担保公司财务经理,SunLife Everbright人寿保险财务计划报告助理副总裁。现任海康保险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李小天女士,监事,1982年生,双学士。历任《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记者。现就职于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

 2、高级管理人员概况

 杨东先生,总经理,1970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福建兴业证券公司上海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兼上海业务部副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投资总监。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冯晓莲女士,督察长,1964年生,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先后就职于新疆兵团组织部、新疆兵团驻海南办事处、海南国际信托公司,历任兴业银行党办副科长,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杨卫东先生,副总经理兼市场部总监,1968年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历任陕西团省委组织部科员,海南省省委台办接待处科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负责人、大连分公司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上海凯业集团公司总裁,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监。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部总监。

 杜昌勇先生,副总经理,1970年生,理学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兴业证券公司福建天骜营业部电脑房负责人、上海管理总部电脑部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基金管理部总监、投资总监。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徐天舒先生,副总经理,1973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项目经理,澳大利亚怀特控股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特别助理、发展中心负责人、助理副总经理及投资总监。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晓明先生,副总经理,1974年生,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中技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3、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扬帆先生,1971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北京宏基兴业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奥盛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本基金、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5人组成:

 杨 东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杜昌勇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晓明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傅鹏博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副总监,兴全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兴全绿色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董承非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基金管理人将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进行基金资产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理念

 (1)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2)最高管理层承担最终责任;

 (3)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4)制度建设是基础;

 (5)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2、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董事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2)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合规控制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4)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

 (5)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6)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4、内部控制制度综述

 (1)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风险控制的目标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定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风险最小化的前提下,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

 针对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政策和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分别制定严格防范措施,并制定岗位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保密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相关制度。

 (2)监察稽核制度

 监察稽核工作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公司设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督察长全面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可在授权范围内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任何档案材料,对基金资产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如发现公司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监察稽核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并协助督察长工作。监察稽核部具有独立的检查权、独立的报告权、知晓权和建议权。具体负责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检查公司各部门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监督公司资产运作、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督基金财产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调查公司内部的违规事件;协助监管机关调查处理相关事项;负责员工的离任审计;协调外部审计事宜等。

 (3)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财务管理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公司财务资源,提高公司资金的运用效率,控制公司财务风险,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完整和增值。

 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主要内容有:公司财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会计使用国家许可的电算化软件。公司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财务行政部财务室在综合各部门财务预算的基础上负责编制并报告公司总经理,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各部门应认真做好财务预算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5、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本公司确知建立、维护、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15.77亿元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行长:马蔚华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字【2002】83 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止2012年3月31日,招商银行总资产2.964万亿元人民币,核心资本充足率8.31%。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支持室、产品管理室、运营室、监察稽核室4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52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经过九年发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规模快速壮大。2011年,招商银行实现托管费收入5.10亿元,托管资产突破5000亿元,托管日均存款达到274亿元,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托管产品数量、托管资产规模稳居中小托管银行第一,开放式基金托管新增数量与首发规模规模居股份制托管银行第一,内部控制连续五年年通过ISAE3402国际认证,第二次被境外权威媒体《财资》评为“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被《21世纪经济报道》评为“2011年度VC/PE最佳托管银行”。

 二、主要人员情况

 傅育宁先生,招商银行董事长和非执行董事,英国布鲁诺尔大学博士学位。1999年3月开始担任本公司董事。2010年8月起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主席,利和经销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及信和置业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港口发展局董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成员等;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长,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长,及新加坡上市公司嘉德置地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马蔚华先生,招商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兼首席执行官,1999年1月加入本公司。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1999年1月起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兼首席执行官。分别自1999年9月、2003年9月、2007年11月及2008年10月起兼任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永隆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长,并自2002年7月起担任招商局集团公司董事。同时担任中国国际商会副主席、中国企业家协会执行副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红十字会第八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深圳市综研软科学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多所高校兼职教授等职。

 唐志宏先生,招商银行副行长,吉林大学本科毕业,高级经济师。1995年5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沈阳分行副行长,深圳管理部副主任,兰州分行行长,上海分行行长,深圳管理部主任,总行行长助理,2006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副行长。同时担任招商信诺人寿保险公司及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晓辉先生,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3年10月进入招商银行工作;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总行资金交易部总经理,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总裁;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1年7月起担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了招商安泰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含招商安泰股票型投资基金、招商安泰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招商安泰债券投资基金),招商现金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经典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德盛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央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润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兴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基金、诺安保本混合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基金、中银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低碳环保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沪深 3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共45只开放式基金及其它托管资产,托管资产为9077.79亿元人民币。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总行行长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招商银行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重大事项的决策经行长办公会讨论决定,行长室下设合规管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管理委员会、信息规划委员会、服务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机构。

 二级风险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在业务室、专业岗位设置时,必须遵循内控制衡原则,监督制衡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总行资产托管部内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稽核监察室在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独立于部门内其他业务室和托管分部,对各岗位、各业务室、各分部、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

 三级风险防范是各业务室对自身业务风险进行自我防范和控制。业务室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业务规则及本部门具体情况制定工作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岗位,并由全部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各室、各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应当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稽核监察室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检查。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部门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核算、清算、稽核监察等相关部门,应当在制度上和人员上适当分离,办公网和业务网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9)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托管业务的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4、 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了《招商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招商银行托管业务内控管理办法》、《招商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会计核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为保障托管资产安全和托管业务正常运作,切实维护托管业务各当事人的利益,避免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发生或确保危机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处理,招商银行还制定了《招商银行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并建立了灾难备份中心,各种业务数据能及时在灾难备份中心进行备份,确保灾难发生时,托管业务能迅速恢复和不间断运行。

 (2)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双人双岗、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差错处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制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险

 (3)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数据加密传输、业务信息启动异地自动备份功能、业务信息磁带备份并由专人签收保存等措施保证业务信息及数据传递的安全性。业务信息不得泄漏,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4)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运作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视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5)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房空间隔离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6)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控制。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规定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期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法定代表人:兰荣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张杨路500号时代广场20楼

 联系人:何佳怡、黄琳蔚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0099、(021)38824536

 直销联系电话:(021)58368886、58368919

 传真: (021)58368915、58368869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目前已开通兴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借记卡,农业银行借记卡、准贷记卡)

 公司网站:http://www.xyfunds.com.cn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2、场外代销机构

 代销银行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http://www.cmbchina.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刘业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公司网站:http://www.icbc.com.cn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刘玲

 电话:(021)52629999

 客户服务热线:95561

 公司网站:http://www.cib.com.cn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滕涛

 客服电话:95599

 传真:(010)85109219

 公司网站:http://www.abchina.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站:http:// www.bankcomm.com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甲4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传真:(010)58560794

 联系人:吴杰

 公司网站:http://www.cmbc.com.cn

 (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528(北京、上海地区962528)

 传真:(021)63586215

 公司网站:http://www.nbcb.com.cn

 (8)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联系人:张萍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111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公司网站:http://www.bankofshanghai.com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倪苏云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站:http://www.spdb.com.cn

 (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 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薛军丽

 联系电话:010-63636150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传真:010-68560661

 公司网站:http://www.cebbank.com

 (1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站:http://www.ccb.com

 (12)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南城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路2号

 法定代表人: 何沛良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公司网站:http://www.drcbank.com

 代销券商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16-19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68419393-1259

 传真:(021)68419867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123

 公司网站:http:// www.xyzq.com.cn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http://www.gtja.com.cn

 (3)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http://www.csc108.com

 (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程高峰

 电话:(025)84457777-950、248

 客户咨询电话:95597

 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

 (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1)63219781

 传真:(021)51062920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或95579

 公司网站:http://www.95579.com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办公电话:(021)23219000

 客服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公司网站:http://www.htsec.com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http://www.newone.com.cn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田薇

 联系电话:(010)66568047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站:http://www.chinastock.com.cn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75转各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7985

 公司网站:http://www.gf.com.cn

 (10)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客服电话:4006661618

 联系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709

 公司网站:http://www.i618.com.cn

 (1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服热线:95503

 公司网站:http://www.dfzq.com.cn

 (12)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罗芳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传真电话:(021)68767981

 客服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站:http://www.tebon.com.cn

 (1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李丹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208888或各地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50372474

 公司网站:http://www.bocichina.com.cn

 (14)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峰

 联系人:牛孟宇

 联系电话:(0771)5539262

 传 真:(0771)5539033

 客服热线: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公司网站:http://www.ghzq.com.cn

 (1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50818887-281

 传 真:(021)68815009

 客服热线:4008888788

 公司网站:http://www.ebscn.com

 (16)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 凤良志

 联系人:陈琳琳

 联系电话:安徽地区:96888;全国:400-8888-777

 传真电话:(0551)2207114

 公司网站:http://www.gyzq.com.cn

 (17)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钟康莺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客服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站:http://www.xcsc.com

 (1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服电话:(021)962505

 公司网站:http://www.sw2000.com.cn

 (19)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公司网站:http://www.bhzq.com

 (20)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联系人:邱培玲

 电话:(010)59226788

 传真:(010)59226840

 客服电话:400-887-8827

 公司网站:http://www.ubssecurities.com

 (2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传真:(0591)87841150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公司网站:http://www.hfzq.com.cn

 (2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传真:(0531)81283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38(山东省外请加拨0531)

 公司网站:http://www.qlzq.com.cn

 (23)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4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人:陈敏

 传真:(021)32229888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公司网站:http://www.ajzq.com

 (2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http://www.essence.com.cn

 (25)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联系人:陶颖

 联系电话:(010)58568007

 传真:(010)58568062

 客服电话:(010)58568162

 公司网站:http://www.hrsec.com.cn

 (2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统一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http://www.guosen.com.cn

 (2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站:http://www.scstock.com

 (2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统一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站:http://www.ecitic.com

 (29)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统一客服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站:http://www.zxwt.com.cn

 (30)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梁旭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 0519-88157761

 客服电话:400-888-8588

 公司网站:http://www.longone.com.cn

 (31)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丁思聪

 电话:0571-87112510

 客服电话:0571-96598

 公司网站:http://www.bigsun.com.cn

 (32)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1号

 法定代表人:林小明

 联系人:王斌

 联系电话:0755-33331188-8801

 客户服务电话:4006543218

 传真:0755-33329815

 公司网站:http://www.tyzq.com.cn

 其他代销机构

 (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联系电话:(010)66045522

 传真:(010)66045500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站:http://www.txsec.com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汪莹

 电话:(021)58870011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http:// www.ehowbuy.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3、场内代销机构

 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 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联系电话:0755-25938095

 传真:0755-25987538

 联系人:任瑞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 吕红、安冬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联系人:蒋燕华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挖掘“轻资产公司”为主要投资策略,力求获取当前收益及实现长期资本增值。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符合轻资产投资理念的股票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40%,其中本基金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管理

 一、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本基金采取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在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资产配置。

 本基金以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在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资产配置。本基金通过动态跟踪海内外主要经济体的GDP、CPI、利率等宏观经济指标,以及估值水平、盈利预期、流动性、投资人心态等市场指标,确定未来市场变动趋势。本基金通过全面评估上述各种关键指标的变动趋势,对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特征进行预测。

 投资决策委员会将定期或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审议基金经理对于资产配置策略的分析结论,确定今后一段时间内资产配置策略,即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和其他金融品种的构成比例。基金经理执行审定后的资产配置计划。

 2、“轻资产公司”筛选策略

 (1)“轻资产公司”的内涵与范畴

本基金将公司资源分为轻资产与重资产两类,轻资产通常是指公司的管理经验、企业品牌、客户关系、人力资本等无形资产,与之相对应的,重资产通常是指固定资产等有形资产。

轻资产经营是指不过多依赖固定资产或有形资产投资来实现业务扩张的商业模式。对应的,“轻资产公司”通常是指经营所占用资本较少,通常所依赖的固定资产资本较少的一类公司。基金认为在固定资产等投入资本给定的情况下,公司经营所获回报越高,那么轻资产对回报的贡献就越大。

1)轻资产是公司独特能力与核心优势

以基于资源的观点(View Based on Resource)看,轻资产应该具有稀缺性、不易模仿性、不可替代性等等特征。进一步,轻资产还应具有异质性,也即轻资产公司因拥有其他公司缺乏的资源而获得竞争优势;这种异质性还因轻易不能在行业间完全复制与流动而具有持续性。

2)轻资产经营是一种商业模式

从轻资产经营对于公司发展的本质来理解,本基金认为轻资产经营体现了一种致力于充分挖掘公司所拥有的所有生产要素潜能和作用的商业模式和战略理念。在本质上,相比于传统的商业模式,轻资产经营模式是指不过多依赖固定资产等重资产投资来实现业务扩张的模式,而是发挥公司所特有的资源、能力,以此摆脱重资产为企业带来的高成本和低效率问题,从而获得更有利并持续的竞争优势。

3)轻资产运营既强调资产的轻重,也强调资本管理与运营效率的提高

本基金认为应从两个层面考察公司的轻资产经营能力,既强调轻资产相对重资产对公司回报的贡献比较;也强调其所拥有资产的管理水平与效率的提高。

(2)“轻资产公司”筛选体系的基本框架

本基金认为轻资产经营是公司独特商业模式,而轻资产是该类公司的重要、乃至独特的资源要素。具体而言,从轻资产要素来源层面,包括人力资本、商誉、品牌、研发创新能力、组织管理乃至组织文化等等要素。

1)品牌

一家公司的品牌要素是最轻的资产,是一种无形资产,高度的品牌价值能够使一个企业立于不败之地,使得公司的现金流和净利润比较稳定,同时其也是最难以建设和运用的轻资产要素,良好的品牌需要公司的长期经营。

品牌经营上可采用商誉,Adv/Sales(广告费用/销售收入)指标,市场占有率指标,品牌覆盖率指标,重复购买率等指标来衡量。

通过公司品牌树立与推广而形成的良好客户认可度,将成为公司的竞争优势,使得公司较之同行获得更高的毛利率、净利率水平,更快的销售周转率,从而轻资产创造的价值越大。

2)人力资本与研发创新

人力资本发挥的作用与智慧是一家公司研发与创新的最终源泉,除了拥有一批优秀的研发创新,以及管理人才之外,充满活力与鼓励创新精神的组织文化也是重要保障。研发与创新要素是一家公司实现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体现,不但包括产品研发,还涉及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或模式的创新。更广泛意义上,在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框架下,涉及的层面包括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资源配置创新、组织创新等等。

表现在公司运营层面上,可以通过合理的研发人员、管理人才配比、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等指标评估公司的研发与创新能力。

3)渠道控制与供应链关系

供应链关系维系或渠道控制能力的强弱,除了公司品牌效应发挥作用外,是否拥有高效率、高质量、利益共享、激励约束共容的渠道管理机制至关重要。

本基金认为供应链管理能力强弱,体现了一个公司与上游供货商和下游客户关系的好坏,可以直接影响该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应付账款周转率,从而影响其净现金流与净利润。

4)资产运营效率与管理水平

轻资产公司绝非排斥固定资产、营运资本等的资本投入,而是强调如何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提高其所拥有的固定资产、营运资本的运营效率与管理水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固定资产等的资产运营效率与管理水平越高,则单位资产所获得的回报也就越高。

本基金以固定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折旧水平与政策等指标来考察固定资产运营效率与管理水平;以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周转率与政策等指标来考察营运资本效率与管理水平。

5)组织管理与组织文化

良好的组织管理水平与组织文化决定了公司营运模式和应变能力,有弹性、好研发与好学习的组织能减少管理成本、提高资产配置能力,从而提高包括轻资产、重资产在内的资产运营效率,并提高公司整体营运效率。

(3)轻资产公司的经营业绩度量

在具体的公司营运过程中,各类资产要素以及其营运效率通常是作为一个整体而对公司盈利产生贡献。

本基金认为通过对固定资产等重资产经营占比,贡献占比等等这些可以具体量化的指标,可以反过来对轻资产的经营业绩进行度量。本基金选择以下指标进行具体度量:固定资产/净资产或总资产比例(FA/NA、FA/TA)、销售收入/固定资产(Sale/FA)以及投入资本报酬率(ROIC)等。

其中,固定资产占净资产以及总资产的比例越低,公司营运所需的(最)重资产比例越低;而销售收入/固定资产比例越高,则表明单位固定资产所获取的经营收入就越高,反之,公司轻资产对收入的贡献也就越高;投入资本报酬率则是反映公司运用资源的能力,是现金税后净营业利润与投入资本之比,其中投入资本包括固定资产净额、净营运资金以及其他资产。与ROE相比,ROIC综合考虑了公司财务杠杆以及股权与债权等财务成本,因此是比ROE更准确反映公司价值创造能力。

本基金认为尽管轻资产公司的盈利水平具有一定可持续性,但现实中的公司盈利仍不免受到行业发展趋势,供需关系,经济周期、宏观政策,甚至是会计政策(比如存货或折旧政策影响)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本基金通过考察经行业调整的指标,以及采用长期(比如三年或五年长期平均)指标平滑行业以及时间周期的影响。

本基金认为单纯通过一两个指标无法准确地衡量一家公司的绩效,因此,本基金还以其他财务指标进行综合考察。比如:固定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ROE、销售净利润率、企业税率、折旧、权益/总资产、广告费用/销售收入、广告费用/总营业费用、研发费用/销售收入等。同时,也将对一些需通过实地调研的定性指标如品牌影响力、研发投入、人力资本情况等综合进行考量。

综上所述,本基金运用多重指标因子,综合评估判断,最终筛选出各行业内的轻资产公司予以关注和投资。

(4)轻资产公司的估值

任何公司都应该以合适的价格购买,因此,在选择出轻资产公司后,应当选择适当的估值方法对公司进行估值。

各种估值模型各具优劣,本基金选择EVA(经济附加值)模型作为主要估值模型,原因在于EVA以价值创造(超额报酬)为核心,衡量了扣除资本占用费用后公司经营产生的利润,因此是度量经营效率和资本使用效率的综合指标。根据EVA模型(EVA=投入资本×(ROIC-WACC)),公司合理价值等于未来预期的超额回报贴现之和, 本基金认为公司股价围绕合理价值在一定区间波动,但价格与价值在长期必然趋同。

本基金认为轻资产经营是一种商业模式,而优秀的轻资产公司也绝非通过几个财务指标,而至估值模型就能筛选出来的,更何况,还应该仔细辨别那些“伪轻资产公司”,这类公司通常善于利用财务信息粉饰业绩、鼓吹轻资产经营模式的转型,过于注重广告、营销,盲目进行研发投入,品牌建设等。

因此,本基金注重结合实地调研,深入理解公司商业模式,定量定性相结合,综合判断,以选择出优秀的轻资产公司进行投资。

3、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选择那些优秀的轻资产公司进行投资,在行业配置上,本基金除积极配置于那些在产品、服务以及业务属性上具有轻资产特征的行业。

在具体的行业选择上,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包括金融、服务、科技、传媒、文化娱乐、教育、物流、零售等等在内的第三产业或服务业,这些行业的共同特点通常是占用较少的固定资产,而更多的提供服务、致力于品牌建设等等。

在长期内,本基金的行业配置并不过于追求与基准的行业配置保持平衡,也不过于追求对某些个别行业的显著集中配置。但在实际的选股过程中,可投资标的可能会过于集中于个别行业,本基金将对行业配置进行优化,为避免实际投资过程中的长期显著行业偏离导致的风险。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权证定价模型、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投资,主要运用的投资策略为:正股价值发现驱动的杠杆投资策略、组合套利策略以及复制性组合投资策略等。

5、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久期偏离、收益率曲线配置和类属配置、无风险套利、杠杆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等投资策略,发现、确认并利用市场失衡实现组合增值。这些投资策略是在遵守投资纪律并有效管理风险的基础上作出的。

二、投资决策程序

为了保证整个投资组合计划的顺利贯彻与实施,本基金遵循以下投资决策依据以及具体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海外及国内宏观经济环境;

(3)海外及国内货币政策、利率走势;

(4)海外及国内证券市场政策;

(5)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

(6)上市公司研究;

(7)证券市场的走势。

2、决策机制与程序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在紧急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

具体的基金投资决策程序如下:

(1)研究策划

研究策划部通过自身研究及借助外部研究机构形成有关宏观分析、市场分析、行业分析、公司分析、个券分析以及数据模拟的各类报告,提出本基金股票备选库的构建和更新方案,经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并最终决定本基金股票备选库,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资产配置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并依据基金管理部、研究策划部的报告确定基金资产配置的比例;如遇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作出决策。

(3)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根据对股票市场及债券市场的判断构建基金组合,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备案。

(4)组合的监控和调整

研究策划部协同基金经理对投资组合进行跟踪。研究员应保持对个券和个股的定期跟踪,并及时向基金经理反馈个券和个股的最新信息,以利于基金经理作出相应的调整。

(5)投资指令下达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组合方案制订具体的操作计划,并以投资指令的形式下达至集中交易室。

(6)指令执行及反馈

集中交易室依据投资指令进行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交易完成后,由交易员完成交易日志报基金经理,交易日志存档备查。

(7)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基金经理依据基金申购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8)业绩评价

金融工程小组将定期对基金的业绩进行归因分析,找出基金投资管理的长处和不足,为日后的管理提供客观的依据。

三、投资组合限制与禁止行为

除另有说明外,以下投资限制及禁止行为适用于本基金存续的全部期间。

1、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4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15)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规定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为:80%×沪深300指数+20%×中证国债指数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此基准进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3 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产品,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2年第2季度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2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权益投资292,881,503.8437.70
 其中:股票292,881,503.8437.70
固定收益投资38,784,000.004.99
 其中:债券38,784,000.004.99
 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00,000,000.0025.7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43,739,849.5331.37
其他各项资产1,548,594.160.20
合计776,953,947.53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农、林、牧、渔业
采掘业
制造业184,275,317.8924.93
C0食品、饮料57,927,480.707.84
C1纺织、服装、皮毛
C2木材、家具
C3造纸、印刷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16,730,322.422.26
C5电子59,238,607.808.02
C6金属、非金属
C7机械、设备、仪表3,620,000.000.49
C8医药、生物制品46,758,906.976.33
C99其他制造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7,741,783.931.05
交通运输、仓储业
信息技术业15,554,285.922.10
批发和零售贸易1,051,383.050.14
金融、保险业32,162,739.054.35
房地产业38,428,254.115.20
社会服务业13,667,739.891.85
传播与文化产业
综合类
 合计292,881,503.8439.63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

代码

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002415海康威视959,37226,094,918.403.53
002236大华股份809,25824,844,220.603.36
000848承德露露1,342,94923,568,754.953.19
601336新华保险538,36318,433,549.122.49
600702沱牌舍得501,17518,167,593.752.46
600085同仁堂999,96917,449,459.052.36
000538云南白药258,63915,332,119.922.07
600750江中药业500,80013,977,328.001.89
000563陕国投A999,94113,729,189.931.86
10002159三特索道981,17313,667,739.891.85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国家债券
央行票据38,784,000.005.25
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企业债券
企业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可转债
其他
合计38,784,000.005.25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0109411央行票据94400,00038,784,000.005.25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并且未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存出保证金5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932,231.74
应收申购款116,362.42
其他应收款
待摊费用
其他
合计1,548,594.16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4月5日,基金业绩截止日2012年6月30日。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2年4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止期间-0.70%0.29%0.71%0.89%-1.41%-0.60%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上市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2月23日刊登《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 “重要提示”部分

增加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期等内容,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二、“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

1、更新了公司联系人、简介。

2、更新了公司部门设置情况。

3、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基金的情况。

4、更新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新增副总经理,并将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5、更新了基金经理基本情况。

三、“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

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托管业务经营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情况进行了更新。

四、“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1、更新了个别销售代理机构的相关情况。

2、新增代销机构——建设银行、东莞银行、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五、“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部分

删除募集方式、募集期限、认购费用等内容,调整为“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161号文批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自2012年2月27日起至2012年3月27日向全社会公开募集。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募集期募集的基金份额及利息转份额共计993,929,233.72份,其中利息结转基金份额共计528,103.46份,募集户数为12670户。”。

六、“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

删除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和不能生效时资金的处理方式等内容,调整为“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4月5日正式生效。” 。

七、“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部分

增加基金上市交易时间“2012年5月31日”。

八、“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

增加了本基金开放场外日常申购和赎回的时间。

九、“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与赎回”部分

增加了本基金开放场内日常申购和赎回的时间。

十、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

增加了“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数据内容取自本基金2012年第2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2012年6月30日,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十一、“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

增加了此部分内容,数据截止日为2012年6月30日。

十二、“第二十五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以下为自2012年2月24日至2012年9月4日,本基金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基金公告。

序号事项名称披露日期
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2012年2月24日
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2012年2月24日
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2012年2月24日
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发售公告2012年2月24日
关于兴全轻资产基金份额上网发售提示性公告2012年2月27日
关于增加建设银行为兴全轻资产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2012年3月2日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12年3月6日
关于运用固有资金认购兴全轻资产基金的公告2012年3月6日
关于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2012年4月6日
10关于深圳分公司成立的公告2012年5月23日
11关于兴全轻资产基金参加部分销售机构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12年5月28日
12关于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2012年5月28日
13关于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2012年5月28日
14关于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正公告2012年5月30日
15关于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2012年5月31日
16关于在天相投顾开通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2012年6月4日
17关于旗下基金继续参加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优惠费率的公告2012年6月29日
18旗下各基金2012年6月30日资产净值公告2012年7月2日
19关于增加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2012年7月5日
20关于增加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12年7月12日
21关于增加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2012年7月13日
22关于通过好买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旗下部分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12年7月13日
23关于调整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部分代销业务的公告2012年7月13日
24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2012年8月16日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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