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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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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营口港 股票代码:600317 编号:临2012-021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16日上午9: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路1号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宝玉先生。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1,716,123,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4%。

 公司5名董事、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计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716123079股;同意171612307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716123079股;同意171612307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累积有效表决票3,432,246,158 股;姚平获得同意票数为1,716,123,079股,崔贝强获得同意票数为1,716,123,079股。根据《公司章程》,姚平、崔贝强均获当选。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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